以前的我,總以為「交往就該報備」是最基本的尊重。
我後來才明白:
報備,只是形式,是告知的公佈欄。
而分享,是一種心甘情願,是「我看到了什麼就想告訴你」,
是走過路邊看到什麼會拍下來說:「我想到你。」
是「這件事讓我開心/難過,所以想和你說說。」
有分享的人,是想希望你參與他的日常與情緒;
沒有分享欲的人,即使同住,也可能形同陌生。
曾經我以為,只要我夠在乎,就能換來他的在乎;
現在才懂,有些沉默不是不說,而是「懶得說」。
而我,值得一個不需要我提醒,就願意分享的人。
因為愛,本就該是:你願意說,我也想聽。
曾經的失落,我不敢再執著於改變他人,而是更懂得珍惜那些願意分享、願意靠近的心。我相信,在茫茫人海中,總會有人願意將他的世界,毫無保留地展現在你眼前,與你共享每一份微小的感動與喜悅。而那樣的溫暖,才值得我們用心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