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姆貝格女伯爵貝阿特麗斯‧德‧哈弗爾(Béatrix de Gâvre)出身法蘭德斯,是福克姆貝格伯爵拉斯八世‧德‧哈弗爾(Rasse VIII de Gavre)的獨女,該家族擁有哈弗爾、奧爾謝赫姆與莫爾赫姆等地,是一個在法蘭德斯頗具影響力的家族。
1297年法蘭西國王「美男子」菲利普四世(Philippe IV le Bel)與封臣法蘭德斯伯爵居伊‧德‧當皮埃爾(Gui de Dampierre)關係生變,因此號召大軍入侵法蘭德斯伯國,拉瓦爾領主居伊九世‧德‧蒙莫朗西-拉瓦爾(Guy IX de Montmorency-Laval)作為法蘭西國王菲利普四世便響應此一號召,加入入侵法蘭德斯的行列。在這場戰爭中,福克姆貝格伯爵拉斯八世‧德‧哈弗爾安排其女貝阿特麗斯‧德‧哈弗爾與拉瓦爾領主居伊九世‧德‧蒙莫朗西-拉瓦爾的婚約,以作為兩家結盟的基礎,於是兩人便在1297訂婚,並在1299年法蘭德斯伯爵居伊‧德‧當皮埃爾與法蘭西國王菲利普四世達成停戰協議時完婚。

自貝阿特麗斯‧德‧哈弗爾嫁到拉瓦爾以來,拉瓦爾當地的亞麻工業開始蓬勃發展,因此人們認為是貝阿特麗斯‧德‧哈弗爾自其家鄉法蘭德斯帶來紡織工匠,促使拉瓦爾地區的亞麻布織造技術獲得進一步發展。
當拉斯八世‧德‧哈弗爾於1300年去世時,由於他唯一的兒子拉斯‧德‧哈弗爾(Rasse de Gavre)已經比他早過逝,得益於法蘭德斯的繼承法不接受「代表繼承權(droit de representation)」[1],作為拉斯八世‧德‧哈弗爾仍在世的女兒,他得以排除其堂兄弟及其子女們的繼承權,獨自繼承父親留下的大片領地,因此成為福克姆貝格女伯爵。自此,哈弗爾家族的領地便被帶入拉瓦爾家族,拉瓦爾家族的長子將繼承「哈弗爾領主」的稱號。此後其繼承方式便改採拉瓦爾家族採用的「代表繼承權」,不再排除已逝兄弟的子女之繼承權,進一步讓其家族領地能長期地保持在拉瓦爾家族內部。
1315年3月2日,貝阿特麗斯‧德‧哈弗爾的長子居伊十世‧德‧拉瓦爾(Guy X de Laval)迎娶布列塔尼公爵阿爾蒂爾二世(Arthur II)之女布列塔尼的貝阿特麗斯(Béatrix de Bretagne)為妻。通過這樁婚姻,作為婚嫁部分,拉瓦爾家族獲得位於布列塔尼公國的埃代領地與來自香檳伯國的2000里弗年金。在長子完婚後不久,貝阿特麗斯‧德‧哈弗爾便與世長辭。由於他是一名虔誠的女性,且出於對故鄉的思念,因此他在遺囑中決定將大量的財產捐贈給法蘭德斯的修道院與醫院。最終他被安葬於奧利韋附近的克萊蒙修道院之中。
[1]代表繼承權(droit de representation),即已故之人的子女可以代替其父母繼承遺產。換言之,當某伯爵去逝時,他擁有繼承權但已去逝的兄弟姐妹,他們的子女可以代替父母繼承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