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
國君世子生,告於君,接以大牢,宰掌具。三日,卜士負之,吉者宿齊朝服寢門外,詩負之,射人以桑弧蓬矢六。射天地四方,保受乃負之,宰醴負子,賜之束帛,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
2. 注釋
1. 國君世子:國君的嫡長子,即繼承人。
2. 告於君:向君王報告子嗣出生。
3. 接以大牢:以隆重的祭品(牛、羊、豕)迎接此事,象徵吉慶。
4. 宰掌具:宰人負責準備相關禮儀器具與祭品。
5. 卜士負之:卜士為此子占卜吉凶,若吉則由其抱嬰。
6. 宿齊朝服寢門外:卜士於前一晚齋戒沐浴,著正式朝服,宿於寢門外。
7. 詩負之:負嬰兒時吟誦《詩經》以表祝禱。
8. 射人以桑弧蓬矢六:由射人(掌射禮之官)以桑木製弓、蓬草製箭射天地四方,驅邪辟祟。
9. 射天地四方:象徵報告天地與四方神祇,祈求庇佑。
10. 保受乃負之:保姆接手嬰兒後才真正抱持起來。
11. 宰醴負子:由宰人獻甜酒表示慶賀並抱子。
12. 賜之束帛:以布帛賞賜負子者。
13. 卜士之妻、大夫之妾,使食子:安排有德婦人或貴族女子哺乳世子。
3. 白話文
國君的嫡長子出生,先向國君報告,迎接時以最隆重的三牲祭品。宰官負責準備各種儀式用品。第三天由卜士為孩子占卜命運,若得吉兆,則卜士齋戒一宿,身著朝服,於宮室門外等候,誦詩祝禱並親自抱起嬰兒。再由射官持桑木弓與蓬草箭向天地與四方射箭,以祈平安與驅邪。等到保姆正式接過嬰兒,表示轉入照養階段。接著宰官進獻甜酒並再次抱嬰兒,並賞賜布帛。安排卜士之妻或大夫之妾來哺育世子。
4. 總結
此段記錄了國君世子誕生後的迎接與祝禱儀式,展現古代對嫡嗣出生的慎重與隆重,融合卜卦、詩禮、祭祀、象徵性射禮等諸多元素,體現天命觀與宗法傳承。
啟示
國家元嗣誕生乃重大國事,講究禮儀與象徵秩序
射天地四方有驅邪與宣告神明之意
貴族社會注重血統與德育,連哺乳人選也須出身有節
六二、
1. 原文
凡接子,擇日,冢子則大牢,庶人特豚,士特豕,大夫少牢,國君世子大牢,其非冢子,則皆降一等。
2. 注釋
1. 接子:指嬰兒出生三日後舉行的迎接儀式。
2. 擇日:選擇吉日舉行儀式。
3. 冢子:嫡長子,是家族繼承人。
4. 大牢:三牲(牛、羊、豕)之祭品,最為隆重。
5. 特豚:一頭豬,供庶人使用。
6. 特豕:一頭豬,為士階層所用。
7. 少牢:羊與豕兩牲,次於大牢。
8. 降一等:若非嫡長子,儀式等級降低一級。
3. 白話文
凡舉行嬰兒迎接禮,都需擇定吉日。若是嫡長子,則使用大牢(三牲)祭品;庶人只用一頭豬,士人也用豬但稍尊;大夫使用兩牲之少牢;國君的嫡長子亦用大牢。若所迎之子不是嫡長子,則祭品等級一律降低一級。
4. 總結
迎接子嗣的儀式等級依據出身與身份嚴格區分,嫡長子享有最高禮遇,體現宗法制度對繼承人的尊崇與制度的等差秩序。
啟示
古人重視嫡庶之別,嫡長子制度嚴謹
等級制度深入家庭祭禮,反映社會階層制度
禮儀不僅是儀式,也是傳達倫理與秩序的工具
六三、
1. 原文
異為孺子室於宮中,擇於諸母與可者,必求其寬裕慈惠、溫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為子師,其次為慈母,其次為保母,皆居子室,他人無事不往。
2. 注釋
1. 異為孺子室:特別為幼子設置的房間。
2. 宮中:王宮或上層家庭的內院。
3. 諸母與可者:指所有合適的年長女性,如側室或親族之女性。
4. 寬裕慈惠:心胸寬大、有仁愛之心。
5. 溫良恭敬:性格溫和、為人謙遜有禮。
6. 慎而寡言:謹慎少語,有德之表現。
7. 子師:指教育、照顧幼子的主要女教者。
8. 慈母、保母:次一等的養育者,分別為具慈愛之女性與日常照應者。
9. 他人無事不往:其他人若無特別之事不得隨意進入。
3. 白話文
特別在宮中為幼子設置專門的房間,並從諸母或合適的女性中挑選一位德行俱佳的人,要求她心胸寬大、有仁慈溫良之性、謹慎寡言,以此人為幼子的教導者。其次安排慈愛的女性為慈母,再次安排細心照料者為保母。這些人一同居住在子室,其他人若無正事不得進入。
4. 總結
此段體現古人對幼兒教養的嚴謹與重視,尤其重視師母人選的德性,以保障孩童身心之正道養成。
啟示
教育重在德行之薰陶,從小即需慎擇導師
環境影響人格,設置專室、限制他人進入,意在穩定心性
育兒不僅是生理照顧,更需有教化與品德引導
六四、
1. 原文
三月之末,擇日剪發為鬌,男角女羈,否則男左女右。是日也,妻以子見於父,貴人則為衣服。由命士以下,皆漱浣,男女夙興,沐浴衣服,具視朔食。夫入門,升自阼階,立於阼西鄉。妻抱子出自房,當楣立東面。
2. 注釋
1. 三月之末:陰曆三月的最後幾日。
2. 剪發為鬌:剪去胎髮,為幼兒理髮,稱為「鬌」。
3. 男角女羈:男孩束髮為角形(小髻),女孩束為羈形(纏髻)。
4. 否則男左女右:若不束角或羈,則男孩左分、女孩右分頭髮。
5. 妻以子見於父:母親將子抱來讓父親認視。
6. 貴人則為衣服:地位尊貴者會為孩子特製衣服。
7. 命士以下:士階級以下者(包含士、庶民)。
8. 漱浣:漱口與清洗身體。
9. 視朔食:備辦新月時所用之禮食。
10. 阼階:東階,是主人的正階;古禮男子由此登堂。
11. 阼西鄉:站在東階的西側,面朝東。
12. 當楣立東面:站在門楣下方,面朝東站立。
3. 白話文
在陰曆三月末,選擇吉日為嬰兒剪髮為「鬌」,男孩束髮為角形,女孩為羈形;若不做角羈之髮,則男孩左分髮,女孩右分。當天,母親帶著孩子來見父親,身份尊貴的人會特別為孩子準備衣服。士階以下的人都須洗漱乾淨,男女一早起來,沐浴換上整齊衣服,準備如朔日的祭食。父親進門時,從正東的階梯上堂,站在東階西側朝東而立。此時妻子抱著孩子從房內出來,在門下正對楣的位置東面站立。
4. 總結
此段描述了嬰兒出生後的重要儀節,特別強調剪髮、穿著與首次父子相見的禮儀,展現出古代家庭秩序與尊卑分明的文化觀。
啟示
初生嬰兒的儀式標誌著其正式納入宗族體系
古人重視每一生命階段的禮儀,從小教育男女有別、尊父敬親
儀式不僅是形式,更是倫理與秩序的展現
六五、
1. 原文
姆先,相曰:「母某敢用時日只見孺子。」夫對曰:「欽有帥。」父執子之右手,咳而名之。妻對曰:「記有成。」遂左還,授師,子師辯告諸婦諸母名,妻遂適寢。
2. 注釋
1. 姆:姆媽,孩子的女保育者,或掌教女訓者。
2. 相曰:對話、通報之詞。
3. 母某敢用時日只見孺子:「母某」即母親自稱,謙詞「敢」,表請示,表示今於吉日將孩子呈見父親。
4. 夫對曰「欽有帥」:父親回答,意思是「謹慎且有準備」。
5. 咳而名之:輕咳表示莊重,接著為孩子命名。
6. 記有成:妻答話,表示「記下了這名,有成禮矣」。
7. 遂左還:母親左轉退下,表示退回原位。
8. 授師:將孩子交給子師(教養幼子的女教者)。
9. 子師辯告諸婦諸母名:子師清楚向其他婦人與年長女性通報孩子的名字。
10. 適寢:母親回到自己的寢室。
3. 白話文
姆媽先行通報說:「我是某某的母親,請在今天這個吉日裡讓孩子拜見父親。」父親回答:「謹慎有準備了。」然後他拉著孩子的右手,清咳一下,鄭重地為孩子命名。妻子回應說:「我記下名字了,這樣禮儀就完成了。」隨後她左轉退下,把孩子交給教養他的子師。子師清楚地將孩子的名字告知給其他婦女與長輩。母親接著就回到了自己的寢室。
4. 總結
此段描寫命名禮的正式流程,從母親請見、父親命名,到子師通報與母親退回,層次分明,儀節周全,展現了對新生命的重視與禮教制度的嚴密。
啟示
命名是一項隆重而神聖的儀式,不僅是稱謂,更關乎家族認同
父母各司其職,母親恭敬請命,父親莊重命名,反映古代家庭倫理與分工
教育與家庭禮儀從出生即開始,透顯文化重禮守序的價值觀
六六、
1. 原文
夫告宰名,宰辯告諸男名,書曰:「某年某月某日某生。」而藏之,宰告閭史,閭史書為二,其一藏諸閭府,其一獻諸州史;州史獻諸州伯,州伯命藏諸州府。夫入食如養禮。
2. 注釋
1. 宰:家中主管內政或文書事務的人。
2. 辯告:清楚報告。
3. 諸男名:將孩童的名字通報給家族中的成年男性。
4. 書曰「某年某月某日某生」:將出生的年、月、日和姓名記錄下來。
5. 閭史:掌管里閭文書的官員。
6. 州史、州伯:分別為地方文書官與地方長官。
7. 養禮:以照顧長輩的禮節進行飲食供應,表示尊重。
3. 白話文
孩子命名後,父親會將名字告知家中主管(宰),宰再清楚地向所有成年男子報告孩子的名字,並寫下:「某年某月某日,某人生。」並將這份文書保存好。宰還會通知里閭的書記官,閭史抄寫兩份出生記錄,一份保存在本地府中,另一份送到州史那裡。州史再呈交給州伯,由州伯命人保存於州的官方文書館中。此後,父親對新生兒的照顧與進食,皆遵循供養父母的禮儀方式。
4. 總結
此段說明命名與出生記錄的制度性流程,並將對孩子的撫養視為一種「養」的禮節,既制度化也充滿敬意,反映古代對生命、禮制與行政管理的高度重視。
啟示
名字與出生記錄有制度性地登記與保管,反映古代對家族與社會秩序的重視
撫養孩子以「養禮」視之,強調尊重生命與責任的開始
社會各階層皆有明確分工,體現禮治與文書制度的完備
六七、
1. 原文
世子生,則君沐浴朝服,夫人亦如之,皆立於阼階西鄉,世婦抱子升自西階,君名之,乃降。
2. 注釋
1. 世子:國君的嫡長子,將來繼承王位者。
2. 君:指國君。
3. 沐浴朝服:洗浴後穿上正式朝服,以示莊重敬重。
4. 阼階:東側的階梯,是尊者所立的位置。
5. 西鄉:面向西,表示面朝下位者。
6. 世婦:伺候王室的女官,此處為專職抱子者。
7. 名之:命名孩子。
8. 乃降:命名後下階而退。
3. 白話文
國君的嫡長子出生後,國君會先沐浴、更換朝服,王后也同樣如此。兩人站立於東邊的臺階上,面向西方。此時,女官抱著孩子從西側的階梯登堂。國君親自為孩子命名後,女官便退下。
4. 總結
此段描述國君命名世子的儀式,強調整個過程的莊嚴與等級秩序,既是對新生命的祝福,也是對繼承制度的肯定。
啟示
命名不只是取名,而是家族與國家對繼承人的正式認可
洗浴與朝服象徵重視與尊重,強調禮儀的重要性
每一個動作皆合乎位次與制度,體現了周禮的嚴密與文化深度
六八、
1. 原文
適子庶子見於外寢,撫其首咳而名之,禮帥初,無辭。
2. 注釋
1. 適子:正妻所生之子,為嫡子,具繼承權者。
2. 庶子:妾所生之子,地位次於適子。
3. 見於外寢:在外寢(即外室,非正寢,地位較低)中舉行見禮。
4. 撫其首:撫摸孩子的頭,表示親昵與認可。
5. 咳而名之:輕咳一聲以引起注意,然後為其命名。
6. 禮帥初:儀式循序漸進,依禮初行。
7. 無辭:無需正式辭令,即不需如適子那般有一整套禮辭。
3. 白話文
適子與庶子出生後,都在外寢由父親撫摸其頭並咳嗽一聲後命名,禮儀按照基本的初始方式進行,不需要特別的言辭或程序。
4. 總結
這段文字說明庶子命名的簡略程序,與嫡子有所區別,突顯古代對嫡庶有明確區隔,從出生起即有等級差異。
啟示
古代家族制度等級分明,從出生儀式即可見端倪
儀式的簡與繁不僅是形式,也反映身份與地位的象徵
命名雖簡,但仍合於基本禮序,顯示對生命的尊重
六九、
1. 原文
凡名子,不以日月,不以國,不以隱疾;大夫、士之子,不敢與世子同名。
2. 注釋
1. 凡名子:給子女命名。
2. 不以日月:不得用日、月等天體名稱作為人名。
3. 不以國:不得使用國名來命名。
4. 不以隱疾:不得用身體的隱疾(疾病、缺陷)作為名字。
5. 大夫、士之子:指地位較低的貴族或士人之子。
6. 世子:君主或諸侯之嫡長子,為法定繼承人。
7. 不敢與世子同名:不能與地位高者(如世子)同名,以示尊重與避諱。
3. 白話文
凡是給孩子命名,不可以用日月之名,不可以用國名,也不可以用身體的隱疾作為名字。大夫與士人之子,更不能使用與世子相同的名字。
4. 總結
這段文字說明命名的禁忌與禮制,強調尊卑有別,不僅體現在行為與儀式,也反映在名字的選擇上。
啟示
名字在古代被視為身份與尊卑的象徵,須謹慎選擇
禮制的存在,不僅是外在行為的規範,也深入生活細節
命名反映對天地、國家與他人尊重的態度
七十、
1. 原文
妾將生子,及月辰,夫使人日一問之。子生三月之末,漱浣夙齊,見於內寢,禮之如始入室;君已食,徹焉,使之特餕,遂入御。
2. 注釋
1. 妾將生子:妾將臨盆,準備生產。
2. 月辰:指臨產的預定時期(懷孕之月與時辰)。
3. 日一問之:每日一次派人去問候、關心。
4. 三月之末:孩子出生後滿三個月。
5. 漱浣夙齊:清晨盥洗、潔身齊整。
6. 見於內寢:在內室拜見丈夫。
7. 禮之如始入室:以初次進入夫家之禮來對待她。
8. 君已食,徹焉:等丈夫吃完飯後,撤去飯食。
9. 使之特餕:「特餕」即特地讓她吃剩餘之飯,以示恩寵。
10. 遂入御:然後重新恢復與丈夫同房之事。
3. 白話文
妾將生產時,到了預產期,丈夫每日派人前去問候。孩子出生後,到了三個月時,妾清晨盥洗整潔,在內室拜見丈夫,對她的禮節就如同剛入門那樣隆重。等丈夫用完膳後,撤去飯食,特地讓她吃剩餘的膳食,然後才重新開始與她同房。
4. 總結
這段描述妾室生產前後的禮儀與待遇,體現出古人對生育之重視,也反映妾在家庭中的特殊地位與規範。
啟示
生育是家庭重要大事,須加以關懷與慎重對待
禮儀不僅規範家庭倫理,也藉此安撫與尊重成員
生活細節中體現等級與身份秩序,顯見古禮之周密
七一、
1. 原文
公庶子生,就側室。三月之末,其母沐浴朝服見於君,擯者以其子見,君所有賜,君名之。眾子,則使有司名之。
2. 注釋
1. 公庶子:諸侯的庶出之子。
2. 就側室:出生於側室(非正妻所居)。
3. 三月之末:出生後滿三個月。
4. 沐浴朝服:盥洗整潔,穿上正式的衣服。
5. 擯者:掌儀之人,負責引導和通傳。
6. 君所有賜:君若有賞賜,代表認可。
7. 君名之:君主親自給予命名。
8. 眾子:非嫡長的其他庶子。
9. 有司:官吏,這裡指負責命名之職者。
3. 白話文
諸侯的庶子若出生在側室之中,到三個月時,其母便要沐浴整潔、穿戴整齊,前往拜見君主。擯者會抱著孩子出見君主,君若有所賞賜,並親自為孩子命名。若是其他庶子,則由官員負責為其命名。
4. 總結
本段記述庶子出生後三個月的命名禮節,反映了嫡庶有別的禮制,嫡出子命名較受重視,庶子則由下屬官吏處理命名事宜。
啟示
古代對出身與階級極為講究,命名儀式體現身份差異
即使是庶子,也需經一定禮儀程序,突顯宗法制度之嚴密
君主親賜名字是一種殊榮,代表地位與恩寵
七二、
1. 原文
庶人無側室者,及月辰,夫出居群室,其問之也,與子見父之禮,無以異也。
2. 注釋
1. 庶人:平民百姓。
2. 無側室者:沒有妾室者,意指僅有一妻。
3. 月辰:孩子出生滿月的日子。
4. 夫出居群室:丈夫暫時移居至家中其他房舍。
5. 其問之也:探問妻子與嬰兒的情況。
6. 子見父之禮:孩子出生後首次見父的禮儀。
7. 無以異也:與上層階級或其他人無不同。
3. 白話文
若是庶人沒有側室,到孩子出生滿月的那一天,丈夫會暫時搬到家中其他房間居住。他探望妻子與孩子的方式,與孩子向父親行首次見面之禮的規矩,和貴族一樣,沒有不同。
4. 總結
這段說明即使是庶人,只要沒有側室,其在孩子出生後的禮儀,與貴族在子見父時所行的規矩相同,表示禮制雖有等差,但對家庭秩序與人倫之重視是一致的。
啟示
古代即使平民,也需遵守基本禮儀,突顯禮治精神普及於庶人
家庭中父子相見有正式程序,反映人倫尊重
儘管身份有別,對生育與家庭的基本尊重是相通的
七三、
1. 原文
凡父在,孫見於祖,祖亦名之,禮如子見父,無辭。
2. 注釋
1. 凡:凡是,所有的情況。
2. 父在:父親健在的情況下。
3. 孫見於祖:孫子向祖父行見面禮。
4. 祖亦名之:祖父也會為孫子命名。
5. 禮如子見父:所行之禮與子見父相同。
6. 無辭:沒有特別的稱辭或禮詞。
3. 白話文
凡是父親還在的情況下,孫子仍舊要向祖父行見面禮,由祖父為孫子命名,這個儀式所用的禮節就如同孩子拜見父親一樣,也不需特別說什麼話。
4. 總結
這段說明即便父親健在,孫子見祖父仍須行正式之禮,祖父也有權為孫命名,體現出祖孫之間的尊親秩序與家族輩分的重要。
啟示
尊祖敬宗,禮儀不因父親健在而免除
命名是長輩的權責,體現家族傳承
禮雖簡無辭,但重在儀節與敬意
七四、
1. 原文
食子者,三年而出,見於公宮則劬。大夫之子有食母,士之妻自養其子。
2. 注釋
1. 食子者:餵養幼子的女性,通常指乳母。
2. 三年而出:餵養期滿三年後離開。
3. 見於公宮則劬:若在公族之家(如君主之家)見子,則稱為「劬」,表示勞苦養育之功。
4. 大夫之子有食母:大夫階級的子弟會請乳母來餵養。
5. 士之妻自養其子:士階層的婦人自己哺乳與撫養子女。
3. 白話文
餵養孩子的人,在孩子三歲後便離開;若是在公族中養育過的孩子,則她被稱為「劬」,表示她有勞苦養育之功。大夫的子弟有乳母餵養,而士階層的妻子則自己哺育孩子。
4. 總結
本段說明不同階級對於育兒方式的區別,也突出了乳母制度與對其勞苦的尊重。
啟示
古代育兒制度有嚴格的階級差異
養育之勞獲得禮儀上的尊重(稱為「劬」)
士以下階級妻子自育子女,反映責任與親情的結合
七五、
1. 原文
由命士以上及大夫之子,旬而見。冢子未食而見,必執其右手,適子庶子已食而見,必循其首。
2. 注釋
1. 命士:受國家授命的士人,地位略高於普通士。
2. 大夫之子:指貴族階層的大夫的子嗣。
3. 旬而見:每十日探望一次。
4. 冢子:嫡長子。
5. 未食而見:還未離開乳母、尚未斷奶的時候前來探視。
6. 執其右手:表示撫愛與認定。
7. 適子庶子:嫡子與庶子。
8. 已食而見:指斷奶後再見面。
9. 循其首:撫摸其頭,表示親愛與關懷。
3. 白話文
命士以上階級與大夫的子弟,每十日探望一次。若是嫡長子在還未斷奶前來探視,父親必定握著他的右手以示親愛。若是嫡子或庶子已經斷奶後再見,則父親會撫摸其頭來表示慈愛。
4. 總結
此段揭示古代家庭中父子相見的儀節與情感表達,尤其對不同成長階段、不同身分的子嗣表現出有分寸的愛與禮。
啟示
古代禮制重視親子關係的節度與表達方式
根據子女身分(嫡庶)與成長進程(是否已食)調整對待方式
愛中有敬,是古代家庭倫理的核心
七六、
1. 原文
子能食食,教以右手。能言,男唯女俞。男鞶革,女鞶絲。
2. 注釋
1. 子能食食:小孩能自行進食。
2. 教以右手:教導用右手進食,符合禮制。
3. 能言:小孩開始學說話。
4. 男唯女俞:「唯」與「俞」皆為應答之詞,區分男女語言教化;男孩學說「唯」,女孩學說「俞」。
5. 男鞶革:男孩所佩戴的革質佩帶。
6. 女鞶絲:女孩所佩戴的絲質佩帶。
3. 白話文
小孩能自己吃飯時,就要教他用右手。會說話後,男孩學說「唯」,女孩學說「俞」。男孩佩戴皮革做的佩飾,女孩則佩戴絲質做的佩飾。
4. 總結
這段說明兒童啟蒙的基本教養規範,包括進食習慣、語言訓練與穿戴區分,體現了古代禮教中對性別、行為的早期規範。
啟示
教育從幼兒階段開始,強調行為規範與禮節
性別差異在言語與服飾上即有區分
古人重視從細節中培養秩序與規矩
七七、
1. 原文
六年教之數與方名。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出入門戶及即席飲食,必後長者,始教之讓。九年教之數日。
2. 注釋
1. 六年教之數與方名:六歲教小孩計算與方向名稱(如東南西北)。
2. 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共食:七歲開始,男女分席而坐,不一起吃飯,示別男女。
3. 八年出入門戶及即席飲食,必後長者:八歲出入或坐下用餐時,必須禮讓長者在前。
4. 始教之讓:開始教導謙讓禮儀。
5. 九年教之數日:九歲教導曆法、日數等基本知識。
3. 白話文
孩子六歲時,要開始教他們計算和方位名稱。七歲起,男女要分開坐,不可同席共食。到了八歲,孩子出入房門或入席吃飯時,都要讓長輩先行,這時開始教導謙讓之道。九歲則教他們曆法和日子的知識。
4. 總結
此段規範兒童從六到九歲的基本教學內容與禮儀訓練,強調從生活細節中培養知識與德行,並依年齡逐步引導其理解禮的內涵。
啟示
教育應隨年齡循序漸進
性別與長幼有別是禮教基礎
知識與品德教育應兼重並行
七八、
1. 原文
十年出就外傅,居宿於外,學書計,衣不帛襦褲,禮帥初,朝夕學幼儀,請肄簡諒。
2. 注釋
1. 十年出就外傅:十歲時,出家到外面依師學習(外傅:外在的老師)。
2. 居宿於外:在外住宿,與家人分居。
3. 學書計:學習書寫與計算。
4. 衣不帛襦褲:穿著不使用絲帛製的襯衣與褲子,表儉樸。
5. 禮帥初:依照初學之禮來規範行為。
6. 朝夕學幼儀:早晚學習基本禮儀。
7. 請肄簡諒:主動請求學習經書簡文,並訓練誠信寬厚之德。
3. 白話文
十歲時,孩子應離家到外師那裡學習,在外住宿,開始學寫字與計算,穿著要儉樸,不穿絲帛的襯衣褲子。行為應遵循初學者的禮儀,早晚學習基本的舉止規範,並主動請求學習經典文句與修養誠信寬厚的品德。
4. 總結
這段強調十歲為正式教育的起點,須出家就學、注重儉樸與禮儀養成,奠定日後德行與學問的基礎。
啟示
教育須從小養成規矩與節儉
書寫與計算是基礎技能
禮儀與品德教育不可偏廢
七九、
1. 原文
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勺》,成童舞《象》,學射御。二十而冠,始學禮,可以衣裘帛,舞《大夏》,惇行孝弟,博學不教,內而不出。
2. 注釋
1. 十有三年:十三歲。
2. 學樂:學習音樂。
3. 誦《詩》:誦讀《詩經》。
4. 舞《勺》:學習《勺舞》,古代小舞,禮儀性質較初步。
5. 成童:十五歲左右,進入少年階段。
6. 舞《象》:學習《象舞》,象徵更高一階的舞蹈,內容較複雜。
7. 學射御:學習射箭與駕車。
8. 二十而冠:二十歲行加冠禮,象徵成年。
9. 始學禮:從此開始正式學習禮制與儀節。
10. 可以衣裘帛:可穿皮衣與絲帛之服。
11. 舞《大夏》:學習《大夏舞》,象徵成熟、莊重的大舞。
12. 惇行孝弟:敦厚實踐孝道與兄弟和睦。
13. 博學不教:廣泛學習但未對外施教。
14. 內而不出:專注內修,不對外任官。
3. 白話文
十三歲時,學習音樂與誦讀《詩經》,並練習《勺舞》;到了成童階段,學習更進階的《象舞》,同時也學射箭與駕車。二十歲行冠禮後,開始正式學習禮儀,可以穿著皮衣與絲帛衣物,練習《大夏》舞蹈,並以敦厚的態度實踐孝順父母、友愛兄弟。這時候雖廣泛學習,但尚未對外授課,專注於內在修養,不外出從政。
4. 總結
此段描述男子從十三歲起的教育與成長歷程,從音樂、詩歌、舞蹈到禮射,逐步培養德行與技能,二十歲後注重孝悌與內修,為日後擔任社會角色奠定基礎。
啟示
教育應依年齡分階段進行,循序漸進
音樂與詩書為人格涵養之基
成年後更重視德行與禮儀
青年應先內修,不急於外任
八十、
1. 原文
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博學無方,孫友視志。四十始仕,方物出謀發慮,道合則服從,不可則去。五十命為大夫,服官政。七十致事。凡男拜,尚左手。
2. 注釋
1. 三十而有室:男子三十歲結婚,有了家庭。
2. 始理男事:開始處理男子應負的社會責任與事務。
3. 博學無方:廣泛學習,不拘一格。
4. 孫友視志:「孫」指謙遜,「友」指交友,整句意指處世謙和交友,看對方志趣來交往。
5. 四十始仕:四十歲才開始做官。
6. 方物出謀發慮:掌理事物,提出計謀與思慮。
7. 道合則服從,不可則去:與道義相合就服從,不合則辭職。
8. 五十命為大夫:五十歲獲任命為大夫,擔任更高級官職。
9. 服官政:實際掌管政務。
10. 七十致事:七十歲退休,解除職務。
11. 男拜,尚左手:男子行拜禮時,以左手為主,表示陽剛之氣。
3. 白話文
男子三十歲時結婚,開始承擔家庭與社會責任,廣泛學習各種知識,不拘形式。對朋友謙和交往,根據對方的志趣決定深交與否。到了四十歲才開始出仕為官,處理事務,謀劃策略,若與道義相符就服從,不合則辭。五十歲時被任命為大夫,正式掌理政事。七十歲則退休,不再處理政務。男子行拜禮時重左手,象徵陽性與尊重。
4. 總結
此段描繪男子從成家、從政到退休的歷程,強調年齡與社會責任之配合,並重視德行、知識、志趣與忠於道義。
啟示
人生各階段有其應負的責任與節奏
交友與從政需審志視道,合則行,不合則止
為官以德為本,非為利而仕
學習應廣泛而不拘形式,重視人格養成
八一、
1. 原文
女子十年不出,姆教婉娩聽從,執麻枲,治絲繭,織紝組紃,學女事以共衣服,觀於祭祀,納酒漿、籩豆、菹醢,禮相助奠。
2. 注釋
1. 十年不出:指女子至十歲以前不出外門,守於家中。
2. 姆:即女師,女孩子的教育者與照顧者。
3. 婉娩:柔順溫和。
4. 聽從:聽話順從。
5. 執麻枲:掌理麻與枲(亞麻)等原料。
6. 治絲繭:處理蠶繭抽絲等工作。
7. 織紝組紃:織造布帛、縫補衣物、編織綁帶等女紅技藝。
8. 學女事:學習女性日常工作與工藝。
9. 共衣服:為家庭製作衣物。
10. 觀於祭祀:旁觀祭祀儀式,學習禮儀。
11. 納酒漿、籩豆、菹醢:在祭祀中負責獻上酒漿、果品與醃菜等。
12. 禮相助奠:協助完成祭祀的禮儀與陳設。
3. 白話文
女子在十歲以前不得出門,由姆(女教師)教導她們柔順聽話。她們要學習處理麻與亞麻,管理蠶繭抽絲,進行紡織與縫補等技藝,學習女子的日常工作來供應家庭衣物。也讓她們觀察祭祀儀式,學習如何奉獻酒水、食物與調味品,並在禮儀上協助設置與安排供品。
4. 總結
這段文字描寫古代女子從小接受封閉且專門的教養,學習家事與禮儀,培養順從與實用的德性與技能。
啟示
古代教育男女有別,女子重內、男子重外
家庭與社會對女子有明確的行為與技藝期待
傳統女教重視技藝與禮節的結合,培育賢內助的形象
八二、
1. 原文
十有五年而笄,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年而嫁。聘則為妻,奔則為妾。凡女拜尚右手。
2. 注釋
1. 十有五年而笄:女子十五歲行笄禮,表示成年。
2. 二十而嫁:二十歲可以出嫁。
3. 有故,二十三年而嫁:若有特殊原因可延至二十三歲結婚。
4. 聘則為妻:經過正式聘禮迎娶的為正妻。
5. 奔則為妾:若女子自行奔赴男子之家(未經聘禮),則為妾。
6. 女拜尚右手:女子行禮時以右手為主(與男子尚左手不同)。
3. 白話文
女子十五歲行笄禮,表示成年;到了二十歲便可出嫁,若有特殊情況,可延至二十三歲再嫁。經過正式聘禮的,是正妻;若女子私自奔往男子之家,則只能作為妾。女子行禮時以右手為尊。
4. 總結
這段文字規定了女子成年與婚嫁的年齡與禮制,並區分了「妻」與「妾」的身份來源,同時指出女子行禮的方式與男子有別。
啟示
婚姻禮儀關乎女子身份地位,制度嚴格
「聘」象徵家庭與社會的認可,是正式婚姻的前提
性別角色在儀禮中明確分工,體現禮制社會的秩序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