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天已經走了一段時間了,
可我今天才想起那些未曾告別的雨。
曾經的我,以為我不屬於雨天,
還說過:「灰色的我,請雨勿打擾。」
有天卻伸出手, 讓掌心在細雨中慢慢感受,
偶爾心情不錯時,也習慣聽著雨不停落下來的聲音。
春天的雨很愛變臉, 像在耍小脾氣,
一下詩情畫意,一下又讓人跟不上。
但我漸漸發現,雨愈大,我愈愛,
原來在雨裡接住的,是自己撐起情緒的那雙手。
從 3/13到 4/26這段期間,
我寫了 17篇短文,其中有 8天雨都在,
47%,那是雨在我春天裡出現的比例;
也恰好是世界上據說會感到孤單的人的比例,
或許有些巧合,總會在剛好的時候浮現。
最初我並不喜歡雨天,
它麻煩、濕滑、不方便,
令人常常不知該如何與它相處,
後來的某天,我決定試著愛上雨天,
讓它成為我可以活動的日子,
不等放晴、不找藉口、不推遲什麼。
我強迫自己適應它、甚至寫下它,
把「 A Beautiful Rainy Day」這句話刻進腦海中。
我真的愛上了雨嗎?這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
在有雨的日子裡,我有勇氣穿著白鞋跑步,
也可以選擇平靜地生活。
回望過去一場場的春雨,
那些雨滴滴答落下的日子,
我終於明白,
只要我願意起身走進那場雨,
就還有什麼在身邊,
不管是風、是雨,還是我自己。
所以今天,我聽著《Kiss the Rain》,
讓自己記住:
無論有沒有雨,
我都會繼續前行。
於2025/7/19 Sat. 1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