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子的情史
雅歌書的標題:這首詩歌,是所有詩歌中最好的,是所羅門的歌(雅歌1:1)。大衛、所羅門兩位國王真的是才子嗎?又寫詩歌,又打仗,又當法官。作為一個國王,當然要文武雙全,但他們二位的教育系統為何?難道只能從文字紀錄就說二人是詩人嗎?無庸說他們有不少書記官,如埃及法老般。更有可能的,是別人假託王者身份所寫,當然不會在那位國王在世時為之。所羅門王在當世可說是最好地國王,那麼雅歌要說自己是最好地詩歌,當然是用最好地所羅門王代表其「最好」。如此寓意,不知可解決作者的問題否?
文本:
《合和本》
1:2 願他用口與我親嘴;因你的愛情比酒更美。1:3 你的膏油馨香;你的名如同倒出來的香膏,所以眾童女都愛你。
1:4 願你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跟隨你。王帶我進了內室,我們必因你歡喜快樂。我們要稱
讚你 愛情,勝似稱讚美酒。他們愛你是理所當然的。
1:5 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我雖然黑,卻是秀美,如同基達的帳棚,好像所羅門的幔子。
1:6 不要因日頭把我曬黑了就輕看我。我同母的弟兄向我發怒,他們使我看守葡萄園;我
自己的葡萄園卻沒有看守。
1:7 我心所愛的啊,求你告訴我,你在何處牧羊?晌午在何處使羊歇臥?我何必在你同伴
的羊群旁邊好像蒙著臉的人呢?
畢德生《信息版聖經》中譯 (1:2至1:7)
女子
親吻我——深深地吻我,
是的!因為你的愛比酒更棒,
比你身上馨香的膏油更另我興奮。
你名字的音律就如青草地上的小河潺潺而流。
無怪乎每個人都喜歡念你的名字。
帶著我跟你走吧!讓我們一起逃離!
要和我的國王愛人私奔!
我們要稱頌,我們要歌唱,
我們要奏出美妙的音樂。
是的!因為你的愛勝於瓊漿玉液。
所有的人都愛你——當然是如此!為什麼不呢?
我皮膚粗造但仍然美麗,
喔,親愛的耶路撒冷姊妹們,
我皮膚粗黑得像基達沙漠中的帳篷,
時光的琢磨使我就如所羅門殿中的幔子。
不要因為我長得黑就輕看我,
我黑是因為烈陽照射所致。
我的弟兄極惡劣的對待我,把我送到野外工作。
他們叫我顧好田地,
因而我沒時間顧我的臉龐。
告訴我你在哪裡工作
——我是何等的愛你——
告訴我你在何處放牧你的羊群,
正午時你在何處讓它們安歇。
為何我就是那一位被遺漏掉的,
在你溫柔關愛的眼神之外?
壹、
約在十一、十二世紀之交,法國一位修道院的女院長荷露意絲(Heloise)和當時法國大神學家亞伯拉德(也是修士)有一段書信的來往。當然他們不是情侶,但他們來往的書信中,看到個人在信仰上煎熬的歷程和與神的親近,他們與神的關係就可用肉體的比喻來形容那份親熱。那些描述令保守的教會人士為之驚異。但這真是人所能體驗的親近。他們的書信收錄在《親吻神學》這本書中。
「親吻」,帶有激情的男女性關係,但也是至為純潔真摯之愛的動作。當聖保羅說:「你們親嘴問安,務要彼此聖潔」,又是另一番的愛中關係。在雅歌書中的親吻,是男女肉體的親吻動作,是親密表達愛意的動作。作者說,不但要吻,還要深深地吻,就是我們所說「法式接吻」,那是何等激情啊!是的,當我們思想到接吻的隱喻時,看到我們要愛神,並渴望被神所愛,而與神親密,就不只是理性頭腦冷靜思考研究,而需要有肉體的熱情的行動。就如嘴中唱出詩歌,唸出禱文,呼喊祈求,讚美敬拜。而這些,都是因心中與神親近的渴望而藉著外在的行為表達。雖然我們知道神看內心而不看外表,但我們藉著肉體可見的表達,也會帶出心內真誠的激情,在身心靈互為一體的全人中,有心靈和真實的親密關係。因此,在我們個人與神親近時,也能夠如「呼喊派」的團體崇拜,才是好的「安靜時間」。在大公教會敬拜禮儀中,也無不帶著接吻的涵義演出,敬拜,就是親近神,擁抱神,與被神擁抱。這是女子與男子渴望的關係。
為什麼我們要與神接吻呢? 詩人舉出具象與抽象的兩種理由:一是具象的,就是「愛」、「酒」與「油」。二是抽象的「名字」。在《那塔赫》(一般基督教稱之為「舊約」)中,猶太信仰視酒和油為上帝的同在與祝福(創27:28;申7:13;民18:12;耶31:12;珥2:19)詩人筆下情人的愛,比美酒更好,比馨香的油更香,是「好得無比」。這「愛」的翻譯,在最初的希臘文七十士譯本及最初的拉丁文武加大譯本,都是實際的「乳房」。依據文意,是指男性還是女性的乳房呢?斯高譯本用「你的愛撫」,是指男性對女性情人(男子對女子)乳房的愛撫,是肉體愛的觸摸。而從丁道爾的字義研究,這希伯來文甚至可翻成「做愛」之意,這比較符合雅歌詩中情人間的表現。但尼撒的貴革利說這乳房是指男人的心,意思是神愛我們人的心腸。貴革利用形上的寓意,我比較認為是思高的譯本較接近作者原意,才能引伸出實際愛的感覺。
喝到美酒,塗上膏油,是令人為之興奮並樂到極點。我們渴望神的同在,真的經歷到神的愛,就會知到神的愛是賜福給我們,並讓我們實際生活中看到祂愛我們,不是叫我們敬拜完就「平平安安的去吧」而什麼實物都不給。神會引領我們人際關係、賜下物質夠用(如果富足也好)、保守出入平安、身體安康。這些,不都是神愛我們嗎?「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馬太10:29–31)固然,神是無條件的愛我們,我們也不是以有對價關係的來愛神,但愛的中間,必然產生實際的事物。我們是人,愛神,不只是抽象的事。
然而,詩人也指出,抽象著唸出情人的名字,是何等甘甜。人在戀愛時,必然體驗過,想到、唸出、寫下愛人的名字時,是何等悸動而甘甜的心情,甚至臉蛋發紅,嘴角微笑。是的,情人是我們的牽掛與依歸,有了情人在身邊,世上無一事物可比較。一個名字,掌管了我們的身心靈,這是情人的名,正也隱喻了上帝的名。我們默念上帝的名,會有這種感覺嗎?我們詩歌唱出「耶穌這名何等甜美」時,如何成為自身真實的體驗與感覺呢?
詩人說,唸出情人的名字,就如青草地上的潺潺溪水之聲,清清靜靜的流過我們心中及口中,讓我們心靈喜樂和平靜,是激情中帶著平靜的體驗。所以每個人都熱愛這種情人,想到這情人的名字,大家都要愛上的。這是不是可比擬台灣女生之於「劉德華」或男生之於「林志玲」?不得而知囉!
然而上帝的名字,是怎樣的名字,還是個大哉問呢!在舊約知識註釋中,說這名就是代表了人的本質。因而說到神的名字,就是說到神的本質,神的本質如同情人的本質,讓人不得不愛,因神的本質潺潺流到我們心中。小敏的詩歌「我要唱一首天上的歌」中,說到生命的河緩緩流入我們心中,正是神的名所代表的愛,流入我們心中。如果人能認識有這位神是愛我們的神,就都一定會來稱頌這名。陳希曾弟兄在禱告結尾時,都會說「奉我耶穌可愛的名」,我聽到就有感覺。
貳、
女子要她的情人帶著她離開自己的環境,因為她只想跟情人倆在一起,別人都可以不要。跟愛情比起來,親情、友情都算不得什麼。熱烈的愛情就會讓情侶私奔,離開一切攪擾攔阻,到一個只要有兩人相愛就可生活的地方。在寫雅歌書的時代,家族、禮教、人際關係都是強烈緊密的,要私奔是需要何等大的愛情和決心啊!這裡女子要和情人私奔,他們的愛情是無以復加的了。
我們如何才可說是愛神呢?就如同女子愛到要跟情人私奔那程度。那種可以不顧一切的愛,在信徒中會有嗎?費爾巴哈在《基督教的本質》中寫到:三位一體的奧秘,在於神的愛,這神的愛和合一就是三位一體的寓意。而虛空的世界就等同上帝的充滿,唯有貧窮的人才有富有的上帝。因而,不是我們要怎麼做,而是認識到我們不值一文、一無所有時,就是愛神的狀態。我們向下看到的這位女子,正是這樣的光景。
在愛的路上,是稱頌與歌唱,而言語無法全然表達的,就用詩與音樂。情歌、山歌都是為人喜愛,甚是好聽。心情在愛的喜樂中,用音樂的方式,如哼著歌曲,最為平時。詩人將愛比成甘醇的瓊漿玉液,就是頂級的甘邑白蘭地,這是從男人的角度來說這份愛的至極水準,無其他可相比。因此,人人都會愛這樣的對象,如果我們認識到神是如此可愛的,世人就都會來相信神,來愛慕神。
叁
女子開始「明志」,顯然在申訴自己的內在美。外表的醜陋,是對屬世俗之人的負面印象,在講了愛人的美好之後,女子開始省視自己。這是人的心虛與自卑有的動作,意思是:「我配不配這樣的愛人?」女子的明志,倒是很有自信,之所以如此,是因詩人要說明女子的無奈。女子外表的黝黑,是因為工作的關係,而她之所以面目黎黑,沒日沒夜的工作,是因為他的兄長家人命令他這麼做。如果她不做,就沒飯吃,或者更糟的,被毒打監禁。她順服了她的環境,但要向別人申訴,像耶路撒冷的眾同伴申訴,她是不得已的!即使如此,她要說自己內在是美麗的,只要相處久了,別人就會發現他實在是一位有氣質的人。
從一個譬喻的角度來看,我們作為屬於基督的新娘,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就是不得已的,或者說,是一種命運。就算不得以,如聖保羅所說寧願離世到天,但為了其他人的緣故,還是要在世上努力活出屬基督的生活。同時,只要相信神,願意親近祂,即使我們生活的環境及自己的表現不理想,看人內心的神是知道我們,而看我們為好的。雅歌書這地方就說道,人的不完全無法掩蔽否認神的愛仍然存在,就算他人看不見,甚至誤解曲解了我們,神仍然是我們的主,只要我們內心深處是相信依靠祂。
待人處事有許多灰色的地方,不是可說得清楚,一刀切下兩面光的。很多時候是要日久見人心,甚至在模糊中直到見主面才清楚。這也是人活著不得已之處,總是我們要有個表態,有個抉擇,有個立場,有個下文,不然連原先應該持守的信仰都要放棄了。因此,「對神負責」這個說法,有時覺得是狐假虎威,有時卻又是再實在不過。在神面前的動機和真實的內裡,決定了我們是否被神這位男子看為美麗。
肆
認識了男子的美好,明白了自己的實況,女子就要去到男子的身邊。「告訴我你在哪裡?」,女子發出了尋人啟事,要尋找男子的所在。顯然女子找了很久,仍沒有找到情人,因此就要說「為何我就是那一位要離開的,在你溫柔關懷的眼神之外?」或者說,女子愛的熱切,希望自己不要被男子排除,流浪在外。女子渴望得到男子愛的關愛,這是她最切深得渴望,只有找到男子,得到男子的關愛,女子的人生才有喜樂滿足,「因為你的愛比酒更棒,比你身上馨香的膏油更另我興奮。」
身為上帝新婦的基督信徒,不正是天天的去尋求神我們的新郎嗎?這裡我們要想,是一次找著,還是老找不到所以天天要尋求?聖靈充滿是一次充滿,還是第二天消失了,所以要每天充滿?相信神是一次得救了,還是常常要去得神的救恩?在雅歌書中讓我們看到,這位情人若即若離,有時同在,有時離開。從妥拉及歷史書和以西結書中可以領略,神是充滿一切但於我們個人卻是可以同在可以離開的,這純粹出於人自己的體驗。有什麼原因或條件嗎?或說,聖靈充滿有什麼條件嗎?這與神無條件的愛有什麼關係?我們的問題,就是女子的問題,「為何我就是那一位被遺漏的,在你溫柔關愛的眼神之外?」答案沒有,我們只有像女子一樣,懷著渴望直到尋著,常常這麼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