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的習俗,人過世之後,大多由親人處理後事。
沒有親人的,有些已經買好生前契約,會由簽約的禮儀公司來處理。
沒有買生前契約的,鄰居或房東會報警。
警察到現場勘查有無他殺嫌疑後,報請檢察官結案。
可以聯絡到親人的,社會局會介入委託殯葬處舉辦每周一次的聯合奠祭;
找不到親人的,公告25天後,火化後每季一次進行聯合告別式。
(資料來源:臺北市立殯葬管理處網站。)
無論哪種死因,哪種身分,靈魂終究會離開身體。
有一說是靈魂仍然會擁有肉體的記憶。
依據生前的信仰不同,每個靈魂可能去到不一樣的冥界。
比如:
日本人有所謂的三途川,傳說中認為是分隔陰間與陽世的河。
亞洲人也有所謂的冥河、奈何橋、孟婆湯等,共同構成了陰陽輪迴觀念。
無論哪種傳說,共同特徵都是要跨越某一條河或某一座橋,到達彼岸。
也就是另一個世界。
好的,不好的,各種情感牽絆、喜怒哀樂,都留在生命時鐘停止的剎那。不再流動。
有時候,神給的慈悲是讓靈魂可以選擇喝下一碗湯或是一杯茶,用思想空白的狀態,迎接來世。
至於從陽世前往陰間的路程,可長可短,靈魂未必知道自己已經離開肉體。
四處飄蕩的時候,可能找不到到另一個世界的報到入口。
上一篇我們已經提到這件事了。
這篇要講的是,靈魂在彼岸報到之後,在轉世之前的那一段路。
台灣人會在親人過世的時候燒些有的沒的。
各地殯儀館外面多的是形形色色販賣鋪,可以買各種東西到殯儀館裡面去燒給過世的人。
種類繁多,不只與時俱進,根本是嘆為觀止。
除了紙錢以外。
以前燒的是童男童女紙紮人,現在是各種附帶傭人的豪宅名車,還有金條跟鈔票。
這些年歷經了幾個親人離世,我也是走過這一段的。
我並不常夢到過世的親人,只是遠遠看著祂們在另一個世界的生活。
但很奇怪,不管燒了多少東西,這些過世親人並不是乾坐在那邊悠閒地等輪迴。
反之,祂們在冥界好像都領到一份工作,等待著轉世或其他目的地的到來。
高興地、生氣的、詼諧的、平靜無波的、略帶羞愧的,因個體而有差異。
祂們通常不說話,但身為作夢者的我,會感受到祂們的情緒。
我偶而還會發問。「你過的好嗎?」「做甚麼工作啊?」「那很棒ㄟ」
(到底有多雞婆?)
夢到很多次過世親人仍在工作的畫面,
讓我不禁在想:原來人死了還要工作啊!!??
還是說,整個地球出生率太低,要重新進入輪迴難上加難;
所以等待的時間也不要浪費勞動力。不如「人」盡其用?
既然要工作,應該就有對價,不然就違反勞基法?
(冥界也不能壓榨勞工吧?不然靈魂可能也會暴動)
既然有報酬,祂們還需要燒紙紮人嗎?
或許
拜供品、燒紙錢只是在世親人的執念,希望過世親人在彼岸能夠衣食無缺。
往者其實並不計較這些。
因為祂們有工作就有錢,會自己在彼岸買喜歡的東西。
自由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