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總是太看重「是不是夠好」這件事。
攝影課上有人問我:「老師,我沒有美感天賦,還可以拍嗎?」
我回答:「你想拍嗎?你快門按下的那一瞬間,有沒有一種說不出話來的快樂?」創作不是比天賦,是比誰願意「拋下評分標準」,比誰願意允許自己在不完美中玩耍。
當我學會欣賞那些技術上「不夠成熟」的作品時,我才真正開始「看見」靈魂在作品中閃閃發光。就像一首很爛的小詩,如果它真誠、如果它直白、如果它讓人鼻子一酸——那就是好詩。
就像那些晃動的手持影像、過曝的照片、拼貼的拼湊剪影……可能不「漂亮」,但它們是誠實的。
創作本就是一場修煉,是對抗內在那個永遠挑剔、總想成績的自己。
我們不是來證明自己有天賦的,我們是來「體驗」——體驗那個畫錯線卻笑出來、拍糊照片卻仍然喜歡的自己。
學會不靠天賦,而是靠一點點喜歡,與許許多多的寬容與允許。
因為,靈魂真正需要的創作,是能讓我們「回到自己」,而不是「向世界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