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比較台灣與香港的保險制度時,很多人會以為關鍵在於「生命表」不同,因而導致產品價格、回報差異。但事實上,真正的分野並不在壽命長短或風險評估,而在於制度設計的目的與金融環境的差別。

台灣:保險人幾乎不可更改
依照《台灣保險法》第105條,保單成立的前提是「要保人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也就是說,保單的核保、保費、保障條件,全都與被保險人的風險屬性緊密掛鉤,包括:
- 年齡
- 性別
- 健康狀況
- 職業風險
因此,一旦保單成立,就不可能隨意更換被保險人,除非選擇解約後重新投保。
更進一步,台灣的稅制也讓變更被保險人變得不可能。當被保險人身故,保單價值會被視為遺產,計入遺產稅課稅。如果中途允許更換被保險人,將會衍生大量避稅空間,打亂現有的稅制與繼承制度。除非未來修法,否則台灣的保單體系無法出現「被保險人可變更」的設計。
香港:制度與商品設計完全不同
相較之下,香港保單能做到「變更被保險人」,並不是因為監管比較寬鬆,而是因為制度本身的目的不同。
1. 保單定位:資產傳承 vs. 風險保障
- 台灣保單以死亡、疾病、意外等風險保障為導向。
- 香港的分紅儲蓄險則以「資產累積與傳承」為核心,保單更接近一種金融資產。
2. 保費設計:脫鉤年齡與健康
- 香港此類保單的保費,不因年齡或健康狀況而改變。
- 這意味著 30 歲與 60 歲的人,若投保相同金額與年期,保費相同。
- 也因此能設計「變更被保險人」,而不需重新核保或重算保費。
3. 稅務與契約彈性
- 香港沒有遺產稅與贈與稅,保單價值的轉移不構成課稅事件。
- 契約內建了「後備被保險人」、「跨代轉換」、「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分離管理」等彈性機制。
香港的跨代傳承設計
自 2016 年起,香港多數分紅儲蓄保單已經內建「變更被保險人」功能:
- 第一保單年度後即可申請更換被保險人
- 原有紅利與累積價值不受影響
- 可事先指定「後備受保人」,避免因身故導致契約中止
- 甚至允許「跨代傳承」,保單在父母身故後可轉給子女、再轉孫輩,延續數十年
換句話說,香港的保單從一開始就被設計為「可跨世代運作的資產載體」。
對客戶的實際價值
- 延續資產增值
傳統保單常因被保險人身故而中止,紅利分配中斷,資金被迫提前領回。若能變更被保險人,保單即可持續累積,避免中途斷裂。 - 靈活應對家庭變化
隨著家庭世代交替,父母可將保單轉交給子女,契約不中止、無需重新核保,也不會產生額外稅務問題。 - 稅務優勢
香港免遺產稅、贈與稅,變更被保險人不會觸發課稅事件。相對之下,台灣若提前轉讓保單,則可能被認定為贈與,甚至併入遺產課稅。
市場影響:保單成為跨世代資產工具
這種制度差異,也推動了香港市場的三大轉型:
- 吸引高淨值家族跨境投保
許多台灣、中國與東南亞富裕家庭,透過香港保單建立跨代傳承結構。 - 信託與保險融合
保單常被納入信託,由信託公司持有並規劃代際繼承,形成完整的財富管理鏈。 - 保單資產化觀念
香港分紅儲蓄保單已被視為「金融資產」,與基金、不動產並列,成為家族資產配置的重要一環。
小結:制度決定保單能走多遠
台灣與香港的差異,不只是「能不能換被保險人」,而是對保險本質的定義不同:
- 台灣:保險是「風險契約」,受保人固定且不可輕易更動。
- 香港:保險是「資產契約」,受保人只是契約中的可調參數之一。
也因此,香港保單得以設計成能延續百年、跨越三代的財富平台,吸引大量高資產家庭將保單視為「資產傳承工具」。
在考慮資產配置或傳承時,除了保費與收益,更值得思考的是:
💡這張保單能陪伴家族多少代?
💡契約角色是否能隨家庭變化而靈活調整?
在台灣,或許還得等待制度修法的那一天;在香港,這樣的選擇,早已成為現實。
這裡是菲常路徑,我會在這裡,陪你一步一步找到屬於你的理財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