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罵檢方"押人取供"!感謝法官准交保?真的是想不到會這麼欠缺基本法律知識!審判中,押人的、准放的,自始至終都是"法院"!
北院5日裁定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新台幣7000萬元交保。民眾黨表示,謝謝承審法官捍衛司法純淨審判空間,還給柯文哲接受公平審判的權利,民眾黨將和柯文哲以及全體公民,一同找回台灣的司法正義。(See:2025/09/05,中央社,柯文哲7000萬、應曉薇3000萬具保停押獲准 均限制住居、出境、柯文哲交保 民眾黨:感謝法官還公平審判權利)
「終於等到這一天」!柯文哲7千萬交保 周榆修竟扯:賴清德怕了
問題是有無羈押必要?訴訟狀態是流動的,故,於證據調查以前、證據調查完畢後等不同狀態,法院自然可能會有不一樣的判斷!
此所以本案審判長江俊彥一再說明:「始終依據審理進度,檢視有沒有續押的必要性」、「會『隨時審視』羈押要件決定續押與否」、「經裁定准予具保後,法院仍應隨時審酌個案情形,判斷原具保之金額是否足以取代羈押處分」。羈押三要件:1.犯罪嫌疑重大、2.羈押原因(理由)、3.羈押必要性(是否會使案情陷於晦暗不明=因為滅證導致難以釐清事實真相)!
北院也列出兩人交保的4大理由摘要:
一、被告柯文哲及應曉薇因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經本院聽取檢察官、辯護人、被告等人之意見後,並參酌卷內事證,認柯文哲、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1.犯罪嫌疑仍然重大
二、本案密集開庭進行證人交互詰問程序,就與柯文哲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之待證事實密切相關之重要證人彭振聲等人已於114年9月2日詰問完畢,與應曉薇涉案部分待證事實密切相關之重要證人陳佳敏、王尊侃等人亦於114年8月26日詰問完畢,本案與被告2人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相關事證已獲相當程度之保全,其2人就本案重罪部分為滅證、串供之可行性與可能性已大幅降低。⭠2.羈押原因(理由)已減少
三、檢察官主張尚有證人待行詰問程序,在證人詰問完畢前,應仍有羈押之必要。然羈押既屬干預人身自由最嚴重之強制手段,於審理中,自應參酌證人與待證事實之關聯性,並隨訴訟進度適時審視,不得僅為防杜勾串證人等緣由,遽認凡有其他證人尚未到庭進行交互詰問者,即有串證之虞,否則將有違憲法保障被告之對質詰問權,亦不符合比例原則。考量本案審理迄今,重要證人均已經過交互詰問,案情陷於晦暗不明的風險已大幅降低。復審酌其他尚未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均已於偵查中具結作證,不能以其他證人尚未作證而認有繼續羈押被告2人之必要。另就證人許芷瑜未到案部分,其參與處理財務之情節,有相關證人證述及對話紀錄在卷,且其經檢察官通緝中,能否緝獲尚未可知,以證人許芷瑜未到案即認尚有羈押被告2人之必要性,亦難認符合比例原則。⭠3.羈押必要性(案情晦暗不明已大幅降低)
四、綜觀全案卷證及訴訟進行程度,本院認柯文哲及應曉薇分別以自己名義提出相當之具保金額,應足以對其等形成足夠之心理壓力及拘束力,而可作為羈押之替代手段,以確保本案未來審理、執行程序之進行。另命被告2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本院另審酌人權保障及公共利益之均衡維護,認同時使用如附件所示之科技監控設備,仍屬適當且具必要性之保全方法,是被告2人應接受如裁定附件所示之科技設備監控。
(See:2025/09/05,台視新聞,柯文哲、應曉薇交保可返家 北院裁定4大理由曝光、台北地方法院114年度聲字第2282號、114年度聲字第2306號被告柯文哲、應曉薇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案件新聞稿)
然而,是否果真如此(已無羈押必要?無勾串可能?無晦暗不明可能?)?仍見仁見智!
#柯文哲 今7000萬元交保 #黃帝穎:如何確認證人不被干預?【#狠狠抖內幕】2025.09.05
真相大白!非尊重司法、捍衛審判空間!目的只在博取政治聲量!
不料,柯文哲律師團傍晚發布聲明,指柯文哲對於交保一事「需再行深思」,決定下週一上午律見後「再行決定」。民眾黨隨後也再發布聲明表示,「待柯文哲於星期一指示律師同意後,立即向北院辦妥交保的程序,迎接柯文哲出來」。
財經專家徐嶔煌在《台灣向前行》節目中指出,一開始柯文哲律師聲明是說「要不要出來待下禮拜一再決定」,而民眾黨發布聲明的意思卻是「不只是柯文哲要出來」,而是強調「大家會一起去迎接他」,就是為了準備營造「大迎接」的場面,博取聲量。(See:2025/09/05,民視新聞,柯文哲交保「需再深思」?徐嶔煌分析2聲明「揭白營目的」!)
美國總統全球權力最大,但其所作所為均需受到司法檢驗!這才是真正的司法獨立!真正的尊重司法!真正的捍衛審判空間!
美國總統川普所推出的對等關稅在8月正式生效,對國際貿易影響正持續浮現,雖然日前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判定多數關稅措施違法,但川普政府也在3日要求最高法院盡快就此案做出裁決,尋求該手段的正當性。(See:2025/09/04,Newtalk新聞,繼稀土之後中國再度出手回擊關稅戰 川普忙上訴最高法院尋求手段正當性)
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是美國的民主基石,總統川普雖然已經掌控了行政與立法,但是這兩天,美國的法官們像是約好了一樣,拼命地在打臉華府,明白地告訴川普,美國不是一切白宮說了算。(See:2025/09/04,Newtalk新聞,謝步智觀點》這才是真正司法獨立! 川普「這3大」重大政策接連被法院打臉)
反觀台灣,因白藍擅修「憲法訴訟法」,致憲法法庭因「憲法訴訟法」所設的開會門檻與大法官人選仍未補足下,儼然變成「不受理法庭」,95%聲請釋憲者都是人民,憲法法庭卻如不受理法庭,仰賴大法官維護基本權的人民成受害者。(See:2025/03/27,天下雜誌,憲法法庭停擺5個月 跟你我有什麼關係?)
就連代表司法權的「憲法法庭」也被白藍凍結、癱瘓了!那接下來,胡亂立法箝制、癱瘓代表司法權的「法院」,當然可以想見!
法國啟蒙政治哲學家孟德斯鳩(Montesquieu)《論法的精神》嘗言:「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很容易濫用權力」。孟德斯鳩因此提出「三權分立」的理論,認為行政權、立法權與司法權應當分離,以避免滋生專制。美國憲法便建立在此「三權分立」基礎理論之上。
羅馬哲學家西塞羅(Marcus Cicero)嘗言:「人民的福祉才是至高無上的法律。」(Salus populi suprema lex esto)「法律(人民)若亡了,國家也就亡了。」
只是,政客只管其政治利益!哪管法律至上、司法獨立?當然就私心自用、濫用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