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的藝術並不單單只是畫作、文章和音樂,這種硬性定義上的藝術。
我是指在你主觀意義上的藝術:
你可以覺得數學的邏輯是藝術。
你可以覺得在生意上的拉扯、談判是藝術。
你可以覺得拳擊是藝術。
為什麼藝術在任何事物上,都可以顯得不突兀,甚至會有崇高的感覺。
我認為主要有兩點:
- 追求藝術是自我實現的過程。首先「自我」,是一個主觀定義,簡單說就是因為你覺得某樣事物是藝術,所以它就是藝術。要把這個「自我」通過藝術形式展現於現實世界就意味著你總會與其他人的藝術定義和審美產生矛盾,從你脫離羊群反抗追求大眾的「美」,你展示了勇氣,而眾羊總會注視著孤狼的背影,口中雖然不屑,但心中必然是敬佩。
- 追求藝術是排除理性的體現。這裡所舉的例子我想以商業作為出發點,因為老闆的角色應是掌握公司資源分配及使公司利潤最大化,換言之是一個需要理性的角色。
推出一件產品基本的邏輯是:
- 盡量降低成本
- 避免所有不必要的延遲或額外成本
- 盡快推出產品創造營業額及利潤
- 推高在產品身上所投放的資源的ROI等考量
但總有一些瘋子會用極高成本、吹毛求疵的態度去面對自己的產品:一粒按鈕,所用的配色、產品的質感、發佈會的ppt、產品的廣告⋯⋯任何一環出現問題都足以令他的計劃延遲,甚至擱置。
沒錯,我是以賈伯斯作例子,因為我從來沒有見過一種科技產品會有人通宵排隊購買,在他之前沒有,在他之後亦沒有。
在當時蘋果不是一個品牌,而是信仰。我想放棄理性的魔力就在於:被感染的人亦會失去理性。而一個品牌最偉大之處莫過於此。
最後,亦是最重要的一個問題,
「你怎麼知道自己(的藝術觀)是對的?」
賈伯斯:「歸根究底還是看品味 (It comes down to taste).」
品味—亦是一個主觀的答案,基本上Macintosh、iPhone、iPod、iPad成功前,賈伯斯也不知道客觀意義上的對是什麼,但在主觀的藝術追求上他知道自己是對的。
所以問題是:人應該因為「客觀」藝術上的「錯」,而放棄自身對「美」的追求嗎?
這樣,儘管你「對」了一輩子,亦依然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