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愛看小說,而小說的本質就是「故事」。雖然表面上是在「看小說」,事實上,是沉浸在一個又一個故事裡。
故事無所不在,包括你在跟朋友聊你身上發生的事情,那些有趣的、精彩的,或是悲傷、難過,都是故事,只是沒有被寫下來而已。而小說則是作者透過文字,寫下自己,或是一個虛構人物的身上發生的事情,甚至是他的一生。
其實,故事在許多地方,像是我們日常追的戲劇,日劇、韓劇、美劇……還有電影,有科幻片、愛情片、武俠片……當你走進電影院,你看的不是一面白牆,而是導演透過光影說出的一個故事。至於小說,它是利用文字將故事完整的表現出來。
當我們在看電影的時候,可以說是視覺饗宴,而舞台劇則有臨場的震撼感,小說則透過文字,把故事描繪得更細膩。在讀小說的時候,我們必須靜下來,才能夠去挖掘角色心理、情感,更加細膩的表達出來。
至於我為什麼喜歡看故事?因為我覺得每次在看小說,在翻下一頁的時候,就像跟著主角,走到不同的地方,就像是走進一棟大樓,踏上第二樓,看著窗外,風情跟站在第一樓時不太一樣;到了第三樓,看著窗外的風景,又跟站在第二樓不太一樣。
等到了故事的頂樓,也就是結局,那風景就大不同。所以,小說讓我著迷的原因,其實是探索未知的新鮮感,透過小說,我們能理解另一個人(即使只是虛構角色)身上發生的事,進而走進我們不曾接觸過的世界。就算是老套、公式化的故事,由不同的作者來說,也會因為表達方式與思維差異,寫出不同的作品。故事會很像,但外在形式不同。
即便是老掉牙的公式,作者如何把這段過程寫得讓人想一探究竟,這,是故事的魔力。每翻開一頁、每往前一步,都是全新的世界。
而這份新鮮、有趣,就是我自己在讀小說時,我感受到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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