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後來得知有些認養人(多半是已經當了爸爸媽媽),
在「相見歡」那天,
早就帶著他們認養的孩子,開心去外面餐廳吃大餐,送很多很棒的禮物。

而我當年還是入社會沒多久的小資女,
買不起貴貴的玩具,也講不出什麼鼓勵人的話。
我這「認養人」做得還不夠好。
我第一次不得不承認,
要是有「家長」這身分(實務經驗),會更知道孩子要什麼!會更懂孩子!
後來,小若高職選擇唸美容美髮科建教班。
依照家扶中心的規定(因為她已經有工作收入),她不能繼續接受認養。
我個人覺得這規定不合理,因為孩子就是家中經濟狀況不好,才需要半工半讀啊!
我第一時間的反應,覺得小若放棄唸高中有點可惜,甚至想勸她。
但我又猜想,小若可能是想減輕家中負擔,才放棄升學的。
想到這點,我就覺得她太懂事,又心疼她。
雖然停止認養,
家扶中心會把認養人的聯絡方式給孩子,
讓孩子自行決定要不要跟認養人聯絡。
我們還是保持聯絡,
雖然小若一年才來信一次,內容短短的,又夾雜著錯字,但我還是很開心。
每次小若的來信開頭總是這樣說:
「姊姊你好,你還記得我嗎?我從來不曾忘記你…..」
小若後來到美髮店當學徒後,天天幫客人洗頭,手都洗到流血裂傷。
我很心疼的告訴她,菜鳥雖然很辛苦,
但這是成功者的必經之路,她一定可以熬過去。
手機開始普及之後,有天晚上突然收到小若傳來的手機簡訊,
她說她天天被老公家暴,
連婆婆也加入暴打的行列,
她真想抱著孩子一起去死了算了....
當時我正在準備國考,晚上補習完,坐在公車上要回家,
看到這樣的簡訊,心都碎了,
一路上偷偷的不停擦眼淚,哭紅雙眼。
我跟她身處南北不同城市,要不然我早就奔過去了!
只能回傳要她好好保重,不管離婚與否,做什麼決定,我都支持。
但千萬不要做傻事。
後來我才想通,
為何之前小若從沒跟我提過結婚一事?
她不跟我講,一定有苦衷。
每次想到她,我就心很酸、忍不住掉眼淚.......
沒想到,幾年後,
輪到我遇上自己生命中的921事件,是在2011年發生的,
因為意外,從此安心養病,斷絕跟外界聯絡。
等我健康情況有所好轉,重新聯絡上小若,已經是2017年。
小若說,她爸媽後來離婚,之後,半身癱瘓的爸爸抑鬱而終。
我不好意思多問,但身為曾經半癱在床的過來人,
我想,我懂小若爸爸的心情,
自身難保,哪還顧得了家人?
眼看不能養家活口,男人的自尊會更難受。
小若從不諱言,當初早婚,只為了逃避原生家庭,
因為那個家沒有給過她愛。
連她爸媽離婚,
外婆都硬扯說是她這「掃把星」帶衰的,罵她是壞孩子!
我心疼地安慰她:
「大人都很無聊啦!
明明是自己的問題,都牽拖給小孩。
你一點都不壞,你只是害羞,不善於表達。
你在我心中,永遠是最乖的好孩子。」
小若說:
「我不想被命運打倒,
我很努力去成長,
我想走出自己的路,
雖然很累、很辛苦。」
小若離婚後,沒有自怨自艾,反而更努力工作,
這些年下來,早就是獨當一面的美髮店長,
闖出自己的一片天,經濟獨立。
當店長不容易,舉凡經營管理、人事財務都要懂,
我可以想見,小若肯定下了一番功夫在學習。
我一直讚美她很棒!
不是因為她當上店長,
而是因為她沒有被環境打倒,依舊活得亮麗耀眼!
小若早就不是當年嬰兒肥的國中生,現在可是高挑的大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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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
前陣子在網路看到這樣的新聞(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的貼文,2021年):
「家扶為留住認養人,當舊童已達停止扶助門檻時,以行政程序拖延,卻未向認養人揭露,讓舊童繼續領取認養金數個月,等有新童入替時再更換,形同浪費民眾愛心。家扶基金會坦言為留住認養人,目前有82童延長扶助,會向認養人說清楚。」
我恍然大悟,因為當年我也碰到這狀況(你看有多少年了?)
明明家扶跟我說,已經終止認養小若,卻繼續跟我扣款?
後來我詢問,他們也說是作業疏失,要換新孩童給我。
我拒絕了,因為我不信任家扶的作業方式,從此也停止認養。
我在意的不是錢,那筆費用我本來就是要用在小若身上。
我在意的是家扶的誠信問題。
其實如果家扶就明講,
新舊童交接有行政流程的時差,不能馬上銜接。
我想大部分的認養人都可以諒解、接受。
所以停止認養後,那段期間繼續扣款的費用,到底到哪去?
多年後我問小若,她說有收到。
但我懷疑,她是不是為了想讓我安心,才這樣說?
又,發生剴剴案後,我對此類機構更是不敢捐款,
因為我實在不知道,到底善款是真花在孩子身上?或機構拿去變成自己的資產?
機構給員工待遇很差,流動率高,所以才會常常徵人。
我同意善款中,
要有一定比例去支付行政費用,更應該給員工合理薪資(機構還往往要求薪水回捐!),
但此類機構都不會公開這些細節。
所以,儘管我很想幫助孩子,我現在很想再認養,
但在不清楚這些機構之前,
我怕好心作壞事,暫時不捐款給他們。
我身邊的朋友也是有此疑惑,大家先暫停捐款。
我們現在很希望能知道:到底哪些機構可以捐?
多年前,社工界人士曾向我私下透漏,
相對於老人、身障等弱勢,「兒童」是最好募款的項目,
捐款金額也最多,
所以我一直捐款給其他弱勢。
直到剴剴案,
我才訝異地發現,原來有些社福團體名氣很大,只募款,不認真做事。
機構本身資產上億,卻苛待員工,導致流動率大,根本沒好好服務個案。
只忙著上新聞包裝形象。
政府現在把收養業務也外包給社福團體,
「外包」已經是既定政策,(請上網查:政府採購網、台灣採購公報網)
不只道路施工、公文管理外包,
連老人中心、社大、113專線等等都外包,
組織瘦身、公務員變少,
減少人事成本,政府就不用負龐大退休金。
註 2:
我忘了小若被家暴時,當年有沒有113專線?
國外的家暴保護,
不是只發家暴令,是有配套制度。
還會像保護秘密證人一樣,把媽媽、孩子改名換姓,換到另一州,以免爸爸繼續追殺。
阿諾·史瓦辛格主演過一部電影《魔鬼孩子王》 ,就是這樣的背景。
台灣的家暴令,至今沒有配套措施,
所以我們還是會在新聞上看到,即使有家暴令,後續依然產生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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