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覆提問:執法的人員會有業障嗎?感覺變相讓一個生命離開…
無論是誰,只要心念不對,想錯做錯,都會有業障。執法的人的心念很重要。如果一點偏差,就很有可能是惡念惡果,比如正好眼前這位人犯你也很討厭,於是你內心有嫌惡心,這樣可能就因此在心裏種下新的惡因,對人犯刑罰、虐待,要執法時也是用自己的瞋恨心……,這樣的情況,肯定是會有業障。
如果你面對任何人都是用悲憫心,知道:他雖然是人犯,但也是寶貴的一條命,執法的時候,保持慈悲心,也告訴他你因為要執行法律,必須得做哪些動作與事情,甚至鼓勵規勸他也要發心懺悔認錯,將來(今生及未來世)或許可免受更大的苦果……。平時也願意讀經回向,願所有眾生離苦,就算真有殺生的業果,程度上也會非常輕微。
上人曾經分享當年有病媒蚊時,他將一隻會傳染疾病的斑蚊關在玻璃杯裡,後來那隻斑蚊當然因此死了。師父說:即使我是為了保護大家不要被斑蚊螫叮染病,但我仍然難逃殺死這隻蚊子的果報,還是應該要懺悔、面對…,不能認為自己是要救其他人,就心存僥倖或認為沒有果報。

再舉例自古至今都有人用動物(甚至是人體、活體等)來做實驗,雖然他們認為做研究是要來利益人群,但是被實驗的動物受苦也是事實,動物眾生還是因此身心痛苦、被虐被傷被殺,甚至有的求生死皆不得,很淒慘……,從業人員如果沒有心存懺悔,認為理所應當,將來自然會有相應的果報……
再補充舉例,現代用安樂死來處理流浪貓狗的問題。只要是我們主動去介入一個生命的生死,無論是用甚麼心念,都已種下一個殺因,就已經是造業,都會有果報。之前新聞報導有一位非常愛動物的小姐姐因為專業背景在政府單位做動物安樂死的工作,在我們看來,他非常疼愛小動物而且是執行公務,但是即便如此,仍然要因此承受殺生業的果報。
如果我們因為專業或因緣必須要做一份執法的工作,我們更應該注意自己的起心動念,一定要悲憫所有一切生命,不能有惡念。若有正當的方法能幫助減輕痛苦我們也盡量做,把握機會能盡量鼓勵當事者懺悔反省改過也盡量去鼓勵,平時利用有空時間多念佛或讀經回向給因執法所傷殺的眾生,這樣雖然也還是有業障,但比起冷血的、瞋恨的、憑個人喜好的執法,殺業的果報程度上相對來說是比較輕的。
而就算我們不是相關從業人員,我們也應該即刻趕緊吃全素不再殺生,勤求懺悔,光是我們自己累世當中所殺害販賣烹煮食噉及有意無意傷殺的眾生,數也數不盡,若一一現前,我們恐怕也是涕淚縱橫慚愧不已,應該要用更多時間精神多多念佛讀經迴向,超渡我們所傷害的眾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