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萱萱去檳榔攤打工時,被一個住在附近的阿北攔下搭訕,萱萱原本想轉頭就走,沒想到不蘇軌阿北反手拍在萱萱的屁股上,嘴巴還碎碎念:「穿這麼少還不是給人幹的」,還拉住萱萱的手腕想繼續什麼,萱萱脾氣也火爆,兩個人就在大馬路相互拉扯起來,附近店家都跑來圍觀沒讓阿北逃走。
萱萱第一次解鎖坐警車跟作筆錄的成就,還好我人沒加班剛走出事務所,在作筆錄的過程我倒是爭執應該成立刑法第 224 條強制猥褻罪,而非性侵害防治法第 25 條的性騷擾,畢竟前者非告訴乃論,法定刑也比較重。
警方移送地檢署前,通知說對方想找我們提和解,由於被害人身分都是保密就由我出面。阿北的老婆跟子女你一句我一句的,說要體諒老人家,老人家也是有慾望的阿,誰叫你們穿背心勾引齁,你們也有責任啦,要給阿北體面啦,不要破壞老人家清譽。
最近遇到詐欺案件,我都拿被害人與有過失來抗辯,結果業報迴力鏢打到自己。
幹他媽的阿北家屬還在情勒被害者,還在檢討萱萱的穿著,是真傻還是蠢不知道誰在求誰,看著唱雙簧偷換概念的家屬各種語出驚人超好笑。
「阿北跟你們道歉可以嗎?他不是故意的」
「阿北年紀一大把,兒子都比你們年長,怎麼會摸咖稱,誤會啦」
「那個妹妹年紀這麼輕,怎麼會覺得阿北在性騷擾,妹妹怎麼這樣想,安捏母湯拉」
沒多久大概知道瞎掰也沒有用,現場拿兩千包紅包硬塞給我說就這樣和解成立,兩千是要打發乞丐還是要飯的?我隨便gooogle性騷擾和解金,結果阿北家屬一看到金額就急著跳腳,說我詐欺他們,大聲啷啷說要告我詐欺。
對方這種白癡我也不想繼續浪費時間,反正我們這邊就附帶民事損害賠償,順便請求撫慰金,阿北運氣好緩起訴處分,我就聲請再議跟聲請准許提起自訴,大家繼續在相愛相殺,阿北年紀大如果中途掛掉不起訴處分或是不受理判決,他媽的我就認了。
說真的,和解不提錢要拿什麼和解,空嘴嚼舌還想爽一波唬爛過去。
讓我想到《讓子彈飛》中武狀元對張麻子說對方不是個體面的人:
「他要是體面,你就讓他體面;他要是不體面,你就幫他體面。」
顯然阿北的家屬似乎不想體面,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