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是什麼,意義何在。
是社會大眾的心靈療癒術,還是文化和藝術的淬鍊與演化,是作為娛樂,或是成為殿堂,是填補空缺的顆粒,還是構成生命本身的粒子。
你說呢?是哪一種。
我寫的是哪種文字,你讀的是哪一種款式,他人的書寫是何種存在,眾人所喜愛的作品是什麼角色,這個世界需要有這麼多文學,這個社會又能容納多少版本。
但我還在寫,你也還在看,我們都找不到答案,也說不出個所以然。
若不是為了痛苦的話,還能是為了什麼?
若非是要寫出無以名狀的痛苦,倘若不是為了描寫深處的疼痛,不是在確切的某一個部位上,是大大方方地懸掛在一處,被撕裂開的傷口還在滲著血,宛如血小板低下的患者,伴隨著貧血的症狀那樣蒼白,攙扶著沈重的像被浸泡了陳年的身軀,被泡在自己的血液裡,終日以苦痛為伴,以鐵鏽味為食,唯獨傷口是保鮮的狀態,宛如一場奇蹟。
所以,文學是為了什麼。
為了讓人流出無法順利流出的淚,為了使人感受無法被感受的感受,為了閱讀原本無法被看見的田地,為了說出自己口中無法說出的話語。
只是為了自己。
只是為了自己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