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佩綺因為殺魚時沒有把魚鱗刮乾淨,被店長饅頭大罵一頓,拿著刀子就要砍人,還好被建豪給看到,建豪整個震怒,大聲飆罵。
「你又想進去關是吧,拿著刀是怎樣?準備要殺人啦?」建豪很生氣地開罵。
「沒事啦國峰,是我事情沒做好!」佩綺緩頰態勢。「話不是這樣說,他砍人已經是習慣,如果不是我出現,妳早就死掉了,傻孩子!」建豪念叨著佩綺。
「好恐怖喔!」佩綺這下終於嚇到了。
「師父我很抱歉!」店長道歉了。
「你啊!我這次先當作原諒你,扣你500塊薪水!」建豪簡單做出處理。
接著店面熱鬧起來,坐的滿滿的,直到客人走光光,兩位警察上門要吃飯,碰巧店面休息時間,店長饅頭一眼就被認出來,但他忍住了,耐心說明現在是休息時間,但建豪說沒關係,想吃什麼可以點,連建豪都被認出來了。
「一個黑社會大哥一個詐欺犯,怎麼出現在這店裡」葉姓員警疑惑的提問。
「這是我開的店我當然在這裡,他是我的徒弟兼員工,他不再這裡要在哪裡?」建豪直接回應。
「走了走了,也不知道飯菜會不會被下藥,我們換一間!」李姓員警表示意見。
「不吃就走,還下藥哩!我操!」饅頭店長很生氣地開罵。
「正常啦,當年我們幹的都是轟動一時的案件,被認出也是正常,別太在意囉!」建豪笑著說話。
「你個大尾的!哈哈哈!」青南笑得很大聲。
「就是啊!態度真差勁!」佩綺也講兩句話。
接著過晚上八點大家都要回家了,只有佩綺遲遲不肯回家,於是問了一下,原來這個人早在一個月前就沒有家了,剛好店面還有一間房間,問題是對面青南睡在那間裡面,好處是兩間都是套房。
「是說這間給妳睡,但妳敢睡嗎?」
「敢啊!為什麼問這個?」
「因為青南大哥就睡妳對面喔!他現在應該戴著耳機在聽歌了!」
「他是個正直的男人,我可以相信他!」
「說的是啦,但我就不是了,我電腦裡面都是A片!哈哈!」
「男人咩!正常啦!」
「至於妳為什麼沒有家我就不問了,我不會收妳房租,但是妳要跟青南哥哥輪流幫忙開門喔!」
「我知道了!我總算不用睡公園了!」
接著又過了一陣子,佩綺跟建豪越走越近,因為建豪很照顧佩綺,佩綺存到錢自己租了一間套房,那間店剩下青南一個在住,有一天的下午,建豪的大姨還有大姑丈跑到家裡,說自己房子被查封,希望建豪收留,問題是家裡房間不夠,於是有一點吵架的跡象,於是建豪提議可以去住自己的總店。
「我的店其實有兩間房間,兩間都是套房,一間是我朋友住,你們夫妻不如去住我總店吧!」建豪提出建議。
「那房間可以嗎?夠大嗎?」大姨提出質疑。
「我說姊姊啊,就別挑了,你也看到了,我們家沒地方給你們睡,去看看吧!」媽媽勸說著姊姊。
「我說老婆啊,不然就去看看吧,不然阿薇也跑掉了,又不用房租,不住白不住!」大姑丈表示意見。
「那好,我開車帶你們過去,帶上你們的行李!」建豪說出要求。
接著人都到了後,青南因為聽到鐵門打開的聲音所以出來看看,原來是老闆來了,還帶了兩個老人過來,青南問了到底怎麼了,建豪也解釋了一下。
「他們我大姨跟大姑丈啦,說是沒地方住,我家又沒房間,我就把他們帶來了,你不會有意見吧!」建豪緩緩的解釋。
「沒差啊,房子又不是我的,我對面也沒人睡,你是屋主你決定就好,反正都是套房各自為政互不干涉!」青南表示意見。
「我看這房間是大啦,但是看起來簡單!」大姨好像不太滿意的感覺。
「就先住吧,房租水電全免,那台電視就給你們看了,雖然不收錢給你們住,但是你們要成為我的服務生,幫忙端菜喔!」建豪提出要求。
「還要工作喔!」大姑丈提出不滿。
「你可以不做啊,那就是打契約給房租囉,一個月收你們三千塊!不含水電喔!」建豪再次提出要求。
「我覺得你們兩個老的還是要聽話啦,有地方給你們住就不錯囉!」青南哥哥表示意見。
「那他就有付房租跟打契約嗎?」大姨提出質疑。
「他是沒有啊,問題是他是我的員工喔,他有在上班,我有給他薪水而已!」建豪回應大姨的話。
「那如果我們也工作的話也有薪水嗎?」大姨接著問下去。
「理論上我依法就是要發薪水了!不多啦,一個月三萬一!但我店關的晚,我可以准兩老下午三點就下班喔,下班就是回房間休息了!」建豪接著解釋。
「那我們接受,那樓上可以上去嗎?」大姑丈接著問下去。
「上去也沒用,反正上面我都沒打掃跟整理,髒得很,想上去看我沒意見!」建豪再次回應。
接著建豪就回家睡覺去了,隔天又是忙碌的一天,這個大姨不小心打翻一碗湯去燙到小朋友,還好傷勢不嚴重,送醫後頂多脫層皮,養傷一個月皮就會長回來,建豪因此幫忙賠償了二十萬,饅頭店長跟黑狼副店長都想把這兩個老的趕走,但是建豪反對,兩人知道其實兩個老的是自己師父的親戚後就妥協了。
過了今天大姨跟大姑丈都知道這間店除了兩個女孩子以外包含自己的長孫都是更生人,都是混字輩的人士,以後講話也會注意了,盡量不要惹到人,佩綺對建豪整個改觀,建豪很不簡單,可以控制好這些當年的大哥,讓他們朝著正向的路去走,而不是再犯危害社會,媽媽也總算正式退休享福,現在的建豪月薪二十八萬,事業如日中天,媽媽再也不用為了兒子辛苦操勞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