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都知道韓國皮膚科的「院長(원장님)」只是對醫師的尊稱, 而不是一院之長。
韓語的「韓國皮膚科院長親自診療」, 用中文來說就是「有執照的醫師」親自幫你診療的意思, 直美也包含在內。
真正的一院之長會叫代表院長(대표원장), 但是如果那間皮膚科是兩個醫師老闆合夥開的, 他們是共同代表,就會有兩個代表院長了。
▸跟一般公司組織一樣,
理事會(이사회)->董事會、
理事(이사)->董事 、
代表理事(대표이사)->董事長、
韓劇中常常出現的代表nim,就是代表理事的簡稱 也就是董事長的意思。
▸其實我是到很後來才發現原來韓國醫美診所的「院長」跟我們一般理解的「院長」根本不是同樣職位的。
韓國前兩年醫界大罷工的時候,剛好有一屆是剛考上醫師執照、卻無法進入醫院接受培訓的,這些醫師很多被迫走上直美的路線,他們的職稱一樣是「院長」。
這一類同樣漢字卻完全不同意思的差別,沒有花心思去比對真的很容易錯過。
▸但是故意想要混淆視聽的就不可原諒了!
我非常不認同這一類翻譯方式!

▸韓國醫美診所方可能會說:阿我們本來就是叫院長,所以翻譯員翻成院長沒有錯啊?阿我們就真的是叫院長,又沒有故意要騙你,你自己要誤會我的。
中間的翻譯員可能會說:阿這個漢字本來就是원장院長阿!我又沒有翻錯?
問題是,中文的院長,跟韓文的院長根本就是不同東西啊!
客戶聽到「院長」親自診療,認為是這間醫院經驗最豐富的老闆,當然會願意付比較多錢。
你翻譯員明明知道這個「院長」才剛考到醫師執照,明明知道客戶誤會了,還這樣跟客戶說,良心真的過得去嗎?
▸每次看到網路上有人分享自己去韓國醫美診所「讓院長親自施作」,
我就知道又有翻譯員在耍淘氣了。
因為真正的一院之長幫你施作,他一定會跟你說「代表院長」,
「代表院長」的簡稱是「代表」,而不是「院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