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條文 請參閱 https://mopsov.twse.com.tw/mops/web/t120sg01?TYPEK=&bond_id=64422&bond_kind=5&bond_subn=%24M00000001&bond_yrn=2&come=2&encodeURIComponent=1&firstin=ture&issuer_stock_code=6442&monyr_reg=202511&pg=&step=0&tg=
轉換公司債條文解說的兩位主角:
- 王先生 (Mr. Wang): 一位對投資轉換公司債(CB)感興趣的投資人。
- 理財顧問李小姐 (Ms. Li): 專精於公司債和投資策略的理財專家。
李小姐: 「沒問題,王先生。這是『光紅建聖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它是在 民國114年12月1日 發行的 ,總共發行了 10億元 ,年限是 三年,所以會在 民國117年12月1日到期 。」
王先生: 「三年期、10億元... 好,那利息呢?我投資公司債不就是為了賺利息嗎?」
李小姐: 「您看第五條,這張CB的票面年利率是 0% 。也就是說,如果您持有它三年都不轉換成股票,到期時公司會還您 本金 ,但不會支付您利息。它是一種 無擔保債券 ,主要價值在於它的『轉換權』。」
王先生:
「原來如此,無擔保、零利率。那如果公司股價表現不好,我還能拿回錢嗎?」
李小姐: 「絕對可以。請看第六條。這就是CB作為債券的本質。第六條說,如果它沒有被轉換或提前贖回,公司會在 到期日後十個營業日內,將您的債券 面額 用現金償還給您 。」
王先生: 「太好了,至少保本。那什麼是『轉換權』?我什麼時候能用?」
李小姐: 「轉換權就是它的魔力。第八條規定,您可以將債券換成 光紅建聖的普通股 。而第九條規定了 轉換期間:從 115年3月2日 (發行滿三個月的隔天) 開始 ,到 117年12月1日 到期日為止,您都可以隨時要求轉換 。這期間內,如果股價漲了,您就可以轉換成股票,參與股價上漲的收益!」
王先生: 「我懂了!那如果股價漲太多,公司會不會想收回去?」
李小姐: 「您說的正是公司的『贖回權』,請看第十八條。如果光紅建聖的股價表現太好,連續30個交易日超過您 轉換價格的130% ,公司就可以發出通知,用 債券面額 把所有CB收回來。這是為了避免股權被稀釋太多。」
王先生: 「那如果我不想等三年,中間想提前拿回資金呢?」
李小姐: 「那您要看第十九條的『賣回權』。在 發行滿二年 (116年12月1日) 時 ,您可以通知公司,要求公司用現金將您的債券贖回 。」
王先生: 「既然是零利率,那賣回時會有補償金嗎?」
李小姐: 「這張CB的賣回條款規定,賣回價格是 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 。但由於它的賣回收益率是 0%,所以實質上還是以 債券面額 贖回 。」
王先生: 「我最關心的是,我一張面額10萬元的債券,能換多少股?這個轉換價格會固定嗎?」
李小姐: 「發行時的 轉換價格 已經訂好了,是每股 1,103.5元 。您能換到的股數就是:債券面額(10萬元)除以轉換價格(1,103.5元/股)。」
王先生: 「好的,那如果公司之後發股票股利給股東,我的CB權益會受影響嗎?」
李小姐: 「這就是轉換價格調整機制,在第十一條(二)中有詳細說明,這是為了 保護CB持有人的權益。簡單來說:
- 如果公司發放 股票股利 (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 ,您的轉換價格會依公式 向下調整,調整方式同持有股票一樣 。這樣您就可以用同樣的債券換到更多股股票。
- 如果公司發放 現金股利 ,您的轉換價格也會依公式 調降 ,這也是確保您的權益不會因為公司發放現金給股東而被稀釋。」
王先生: 「我明白了,這個調整機制就像一個防護網,確保我的轉換價值不會因為公司的股本變動而吃虧。最後還有什麼,我需要知道的嗎?」
李小姐: 「最後,請看第十條和第十五條,這是轉換的實務操作。」
李小姐: 「第十條說明,您如果決定要轉換,只需要到您原本交易CB的 券商 ,填寫『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券商會幫您向集保公司申請 ,轉換的效力是在 集保公司通知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時 就生效了 。之後,公司會在 五個營業日內 將股票撥入您的集保帳戶 。」
王先生: 「那如果我10萬元剛好除不盡轉換價格,剩下零頭怎麼辦?」
李小姐: 「第十五條有解答。轉換後,如果計算出來的股數有不足 壹股 的零頭,公司會將該零股的金額以 現金 償付給您 (計算到新台幣元為止) 。」
李小姐: 「總結來說,這張CB給了您一個『進可攻、退可守』的投資機會。股價好,您就轉換成股票獲利;股價不好,您就等兩年賣回或等三年到期,拿回本金。」
李小姐: 「王先生,聽完我的講解,還有問題嗎?」
王先生: 「清楚了,謝謝您詳細解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