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集許惠菁律師將介紹黎智英案的關鍵前情,回顧從2019年反送中、2020年《港區國安法》上路,到黎智英被拘捕、未審先押超過1,800天、最終三罪全數成立的司法歷程。透過「能否聘請外國律師」與「未審先押」兩次司法獨立性測試,帶大家理解香港法治如何在國安法框架下節節退讓。
最後,許律師將拆解三項罪名的判決邏輯,說明這不單純是宗刑案,而是場重畫言論、媒體與政治邊界的示範性工程。
本集重點
- 為什麼說黎智英案是「香港第一宗勾結外國勢力罪」?它的指標性在哪?
- 從2019年反送中到2020年國安法:這段時間香港法治發生了什麼質變?

- 黎智英被關押超過1,800天,為何這件事本身就已衝擊「無罪推定」?

- 第一輪測試:香港原本可以請外國大律師,為何國安法案件不行?

- 北京人大釋法的關鍵影響:司法判斷權如何被移轉到行政權?
- 這場「外國律師之爭」真正輸掉的是什麼?是個案,還是制度?

- 第二輪測試:國安法下的保釋制度,如何顛倒「原則不押、例外才押」?

- 要被告證明「未來不會再危害國安」,在法律上為何幾乎不可能?
- 第一項罪名:法院為何不只看單篇文章,而是把整個《蘋果日報》定性為政治行動?

- 判決先寫「人格與動機」再套法律,這和一般刑事判決有何不同?

- 第二項罪名:國安法後「說得更隱晦」為何反而成為續犯證據?

- 為何「小心說話」本身,在國安法邏輯中會被解讀成「知道自己違法」?

- 第三項罪名的關鍵:即使不談新聞自由,個人國際倡議仍可能構成犯罪。

- 「串謀」門檻被壓到多低?聊天、轉述、各自努力就能被拼成整體犯罪。

- 黎智英案最深層的影響:它如何重新劃定香港「什麼話能說、什麼人能做什麼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