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集許惠菁律師將介紹中國公安近期對沈伯洋以及「八炯」、閩南狼發布的兩份通報,從「警情通報」與「懸賞通知」的字面意義出發,拆解其中在刑事程序、管轄權與偵查不公開上的荒謬之處。
許律師將說明為何這些文件更像一場精心編排的政治樣板戲,而非真正的法律行為,並談到「長臂管轄」、紅色通緝令如何被包裝成法律戰,實質卻是跨國鎮壓與認知作戰,最後回到臺灣與國際社會,思考可以怎麼應對。
本集重點
- 重慶「警情通報」與泉州「懸賞通知」各在說什麼。


- 什麼是「警情通報」?在正常法治國家應該扮演的角色 ? 在中國被拿來做什麼?
- 偵查不公開的基本精神是什麼?中國如何一邊公開點名「犯罪嫌疑人」,一邊又對被抓的人全面封鎖資訊。
- 懸賞通告的前提應該是「在逃嫌犯」——從字面推回去,為何這反而證明中國對臺灣根本沒有實際管轄權。

- 民主國家的刑事體制: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就主動調查 ; 中國則是「全國一起來找碴」。

- 從兩份通報看「空氣式語言」:看似虛無飄渺、但其實在權力劇場裡非常重要的修辭。

- 同樣是「煽動分裂國家罪」,為什麼一份用警情通報、另一份用懸賞通告?各自代表哪一種政治訊號。
- 公安+央視+學者三件套:中國式「依法治國」樣板戲如何分工登場。

- 什麼是「長臂管轄」的正規概念?中國如何挪用這個詞,把跨國鎮壓包裝成法律戰。

- 紅色通緝令的真正法律條件:非政治性、有效逮捕令、引渡可能性,中國在這幾點上哪裡站不住腳。
- 賴清德總統「跨境鎮壓」說法,為何比「長臂管轄」更精準?這關係到的是主權與憲政體制。
- 這些通報的真正目的:讓臺灣人「不敢出國」「不敢講話」「覺得還是少惹事」,是一種自我審查工程。

- 面對中共認知作戰,臺灣如何掌握敘事權、政府如何提供實際保護與風險提示、個人又能如何拒絕被恐懼牽著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