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言:建地分割不是畫線就好?
在台中擁有一塊建地是許多人的財富傳承計畫,但老王的故事給了我們一個警示。老王計畫將市區一塊傳家建地平分給兩名子女,原以為一人一半剛好蓋兩棟房。沒想到後來發現,由於基地寬度不足,分割後兩塊土地都會變成法律上的「畸零地」,不但拿不到建築執照,土地價值更會瞬間暴跌。
建地分割隱藏著許多建築法規紅線,若不符合「最小寬度與深度」,這份傳家寶可能看得到卻吃不到。
二、 畸零地是什麼?以《臺中市畸零地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為例
在台中市,建地分割是否合法,必須參考《臺中市畸零地使用管理自治條例》。所謂畸零地,是指在建築法規定地區內,面積狹小或地界曲折的基地。1. 什麼是「面積狹小」?
根據條例第四條與第五條,如果建築基地的「最小寬度」或「最小深度」任一項未達標準,就會被視為畸零地:
- 正面路寬: 指基地面前道路的寬度。
- 最小寬度: 在最小深度範圍內,基地二側境界線與道路境界線平行的最小值。
- 最小深度: 臨接道路境界線至基地後側境界線的垂直距離最小值。
2. 專業計算注意事項
- 角地截角: 若屬角地應截角時,寬度及深度指「截角前」的尺寸。
- 建築線起算: 若有定建築線或臨接綠帶退縮,寬度與深度需從建築線或退縮線起算。
- 任選道路: 臨接兩條以上道路時,可選擇任一道路為面前道路,只要其中一方位達標即不屬畸零地。
三、 法院如何判決建地分割?經濟效用是核心
當土地共有人無法達成協議、訴諸法院裁判分割時,法院並非隨機分配。根據 最高法院 93 年度台上字第 802 號民事判決 意旨:
「建地之分割,應以分割結果得建築房屋,始符經濟效用之原則,並應盡量避免畸零地之產生,以符土地利用之最大利益。」
這代表法院在裁量分割方案時,會優先考慮「分割後是否還能蓋房子」。如果某種分割方案會產生畸零地,導致土地無法開發,法院通常會認定該方案不適當,這也是在進行法律訴訟時必須爭取的攻防重點。
四、 結論:避免分割爭議,先找專業律師諮詢
建地分割涉及《建築法》與各縣市自治條例,一旦分割方案選擇錯誤將會導致法院無法按照期待進行分割的困境。在規劃土地傳承或處理共有物分割訴訟前,務必先釐清地籍資訊與法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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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 本文章是根據當時法令規範所撰寫,讀者仍須自行確認法令是否有所變動。
- 本文章提出法律內容僅供參考,實際案情需要與律師諮詢討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