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據稱有二條記述歷史的原則或傳統。一是《春秋公羊傳》中提出的『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一是出自于《春秋左傳》中的『董狐筆』與『齊太史簡』事蹟 ,被歸結為 『秉筆直書』。文天祥在《正氣歌》稱讚他們的節氣:『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

無庸置疑,古代史書基本上遵循『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原則。『秉筆直書』,除了這兩個孤例外,非常罕見。從少有發生而言,『秉筆直書』根本上算不得古代記述歷史的傳統。即使這兩個事例,細究起來,也不是『秉筆直書』;而仍然是為尊者諱,但不為『逆者』諱。
先來看所謂的『董狐筆』。
晉靈公無道,晉國大夫趙穿殺死了靈公。大史(董狐)書曰:『趙盾弑其君。』以示於朝。宣子(趙盾)曰:『不然。』對曰:『子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討賊,非子而誰?』宣子曰:『烏呼,「我之懷矣,自詒伊慼」,其我之謂矣!』
董狐認為趙穿殺死靈公時,趙盾雖出逃了,但並未離開晉國境地,作為正卿,有保護君王的責任和機會,理應阻止趙穿弑君。而且返回京城後又不組織人馬討伐逆賊,就等同於弑君。
趙盾覺得很冤枉。但聽了董狐的解釋後,也不再辯解了。而埋怨自己留戀晉國。引用詩經中的詩句『我之懷矣,自詒伊慼』來自我開釋。『唉!《詩經》裡說:「因為我的留戀,給自己帶來了憂愁」,大概說的就是我這樣的人吧!』
孔子讚歎到:『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趙宣子,古之良大夫也,為法受惡。惜也,越竟乃免。』
孔子首先讚歎董狐,認為他記載史事彰顯禮法,不隱瞞違反禮法的事情。其次稱讚趙盾是個好大夫,很有風度,為了維護禮法而寧願背受惡名。同時為他感到惋惜。跑得慢了,如果在晉國發生禍亂時跑得快,跑出了國境,就可以免去罪責。
就事實而論,董狐說『趙盾弑其君』,就不是『秉筆直書』。趙盾既不是弑君的主謀也沒有參與其中,只是沒有堅守自己責任。最多就是個不作為的責任,失職而已。而董狐卻將其上升到弑君這樣的大逆之罪,完全不符合事實。孔子也很搞笑,認為逃出國境了,就能免責;沒逃出國境,就不能免責。
而更要害的是,孔子這裡稱讚董狐『不隱』是有前提的。孔子並不是要求所有事都應當不隱,而是不隱像『犯上作亂』、『弑君弑父』等違反周禮的事件,違反等級秩序的事件。不隱的目的是『書法』。因之,董狐的『書法不隱』並不能歸結為在所有歷史記述上『秉筆直書』這樣一條原則。
『齊太史簡』的事例也是同樣的道理。
齊莊公好色,利用權勢私通大夫崔杼的美貌妻子棠姜,並多次羞辱崔抒。崔抒不甘戴綠帽,設計在自家捉姦齊莊公與棠薑,並殺死了齊莊公。
(齊國的)大史書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殺之。其弟嗣書而死者二人。其弟又書,乃舍之。南史氏聞大史盡死,執簡以往。聞既書矣,乃還。
太史因記載『崔杼弑其君』被崔杼殺害,他的兩個弟弟相繼承襲史官職位,仍重複哥哥的記述,前仆後繼,皆被崔杼殺害。太史還有一個弟弟,接著承襲史職,又如是書寫。一門四兄弟都是史官或備選人。崔杼殺不動了,就放棄了改變歷史記載的作法。南史氏聽說太史兄弟皆死,提著竹簡趕來準備接替書寫,得知記錄成功才離去。看來當時擔任史官是要有資格的,可能是某些書香門第的家庭成員才有資格擔任。不能由君主隨意指定。
當太史兄弟前仆後繼地在竹簡上寫下『崔杼弑其君』時,他們實際上是選擇性失明。在他們的觀念中,崔杼作為臣子殺害了國君,這是顛覆社會根基的罪惡。為了彰顯此惡,史官堅持使用貶義最強的『弑』字,拒絕了崔杼要求改寫的要脅。
儘管《左傳》在敘事部分提到了靈公的暴虐和莊公的淫亂,但在作為正式歷史定論的『書法』中,靈公和莊公被弑的原因被降格甚至隱去。孔子在《春秋》經文中對這兩件事的記述極為簡略。一是『(宣公二年)秋九月乙丑,晉趙盾弑其君夷皋』;二是『(襄公二十五年)夏五月乙亥,齊崔杼弑其君光』。只是後來的《左傳》對經文作了進一步解釋,記述了兩個君王的荒淫無道。通過這種筆法,靈公和莊公被固化為一個『被弑的君主』這一受害者身份,而其生前的無道行為在這一刻因『弑』這一大惡的出現而獲得了某種程度的赦免。
在史官看來,國君淫亂和辱臣只是失德,過錯不大,就採取邊緣化和隱晦化敘事,以維護君主制的整體尊嚴;而臣下弑君報仇,則是綱常顛覆,罪大惡極,就大書特書,顯性化記錄,以確立臣道的絕對邊界,不得犯上作亂。反過來,如果崔杼與齊莊公換下位,崔杼給齊莊公戴了綠帽子,那齊莊公因此殺了崔杼,那齊國的史官就會記載成『齊君誅崔杼』,給予正面評價。
通過這種『雙標敘事』,史官成功地將一場因君王失德引發的血案,轉化為了一場關於『忠逆』的宏大倫理審判。這裡的『直』,實際上是史官利用敘事權力對『逆者』進行的精准打擊。史官的堅持,並非單純為了記錄『有人殺了君主』,而是為了維護『君不可殺』的絕對誡命。
因之,這兩個事例並非秉筆直書,並非客觀的記錄史事;而仍然符合孔子作《春秋》的『微言大義』筆法,『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對尊者親者和賢者的過失輕描淡寫,略而不詳,甚至加以隱瞞;而對卑者、疏者和逆者的過失則大加鞭撻。不能一視同仁。其目的在於維護儒家的『尊尊親親』的倫理和社會秩序。
但這兩個事例也說明這些史官有不屈從於權力,堅持自己的書寫原則的精神,甚至將之置於自己的生命之上。而後來,就再沒有這樣的事例發生了。原因在於,先秦時諸侯國的史官有相對的獨立性。一方面他們的價值觀念上維護周禮,有為周天子監督和規範諸侯大夫行為的責任感,對周天子的忠誠高於服從諸侯的權力。另一方面,在經濟上他們由諸侯國供養,也使得他們有記載和批評周天子失德的獨立性。秦朝一統天下後,史官就逐步失去了這種相對獨立性,後來朝代的史官面對皇帝就比面對諸侯弱勢多了。雖然有『君不觀起居注』的說法,但並沒有成為制度性約束。無法阻止皇帝干預史官的記述。如果皇帝硬要干預,史官也只得屈從。如唐太宗強行看史書,並派宰相房玄齡親自監督修史,使得《高祖實錄》和《太宗實錄》中關於玄武門之變的記載變得含糊其辭。
總之,古代的許多說法都似是而非,望文生義,或無限擴大。這大多出於國人美好的願望或追求虛榮,而有意無意曲解;並不是基於事實。
202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