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之前有在工作的時候,依舊覺得國民年金真的是在懲罰失業的人。
來看看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對於國民年金的說明。
📌基本概念節錄:「國民年金」是我國於97年10月1日開辦的社會保險制度,主要納保對象是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且沒有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的國民。
📌開辦「國民年金」的理由及意義節錄:以往我國有勞保、軍保、公教保及農保等以在職勞動者為納保對象的社會保險,但是仍有近3百萬年滿25歲、未滿65歲的國民,無法參加任何社會保險,而這些人當中,有許多是經濟弱勢的家庭主婦或無工作者。國民年金即是針對此部分的不足,設計一個以全民為保障標的的保險制度,讓以往未能被納入社會保險網絡的國民,今後也能享有社會保險的好處,並獲得老年經濟生活的基本保障。
👉我的os:不是,就已經說是經濟弱勢跟無工作者,去哪裡生出錢來繳國保?而且也不是所有無業者都符合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或所得未達生活費1.5倍或2倍的條件啊!(我就不符合啊!)
📌逾期未繳費之利息節錄:被保險人逾期繳納的保險費會加計利息,利息的算法是從繳納期限屆滿的翌日起到繳納的前一日止,每逾1日,以每年1月1日郵局1年期定存固定利率按日計算利息。但每月保險費核計應繳利息如果在30元以下,該月份利息免徵。
👉我的os:就已經沒有收入可以繳國保,逾期還要被加計利息,真的很想哭。
排除上述符合補助條件者,我相信事實上有些無業者是有錢可以繳國保。
但是,在沒有收入的情況下,實在沒啥誘因讓人去繳一個月要價一千多元的國保啊!
沒錯,我就是那位不爽繳費的人!
去年底整理email信箱,發現一封2025/08寄來的催繳帳單,當時看到信中標註利息另計就覺得不妙。因此一次把欠繳的20個月先繳清(但後續月份也都沒繳,只是催繳單還沒來),洋洋灑灑繳了兩萬多元。然後,本月收到帳單上面就有應繳利息......。
老實說,我真的很想罵xxoo。
👉不符合任何補助條件。
👉無業。
👉無固定收入。
👉靠過去工作存下來的錢過活。
應該有人很好奇為啥我要補繳國保。
主要是因為我的勞保年資未滿15年,必須讓勞保+國保年資合併計算至少滿15年,未來才有機會領取年金。雖然,不知道能不能領到就是了~~~
以上,就是半夜看到email有一封國保繳費通知單的有感而發。
要繳不繳每個人有自己的想法跟考量,沒有任何鼓吹的意思,純粹我自己要ㄍㄚ錢出來很煩而已。明天睡醒就會乖乖去繳費🤣。
附上追加的利息截圖證明我沒有胡說八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