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禁止任何媒體轉載法/編按,事情處理好,才是問題的核心價值,是非水落石出時,自有公道;建商把房子蓋好,是非自然少,名譽自然好》
曾經我跟另一半說,買了房子🏠你就是有根有基的人了⋯沒想到,我現在自己站不住腳的被房事海浪🌊不停拍打著脆弱的心臟🫀
我以為我人生前半段已經很荒唐,但是想要做一個平凡的小婦人,擁有一個美滿小家庭,就多那麼一個小房子,想要遮風避雨,也會被搞得雞飛狗跳,心情如跌入萬丈深淵。
事情是這樣的,社區的公設漏水一段時間,經過了,秋天,冬天,檢查老半天,最後建商給了一個交代=「對,就是公設樓上那戶的主臥浴缸漏水,敲掉重新裝回去,就可以解決」(編按:這裡還有一些細節,因為前面我們都不知道,就不知者不言)然後我本人就收到社區經理來電:「屋主您好,你家造成公設漏水,要進你家門,把漏水點修好,敬請配合」
然後給了我漏水狀況影片,我感覺事態嚴重,第一時間就回覆:「我跟我老公商量好,他會儘快與您聯繫會勘!」
然後我那水電學徒出師的老公就衝現場會勘⋯⋯
然後就立即被他發現,按照上下樓位置對照,根本不可能是主臥衛浴設備。
倒霉的主臥,差點就被亂敲開😰😨🫨
當下,會勘人員說:「那就是客廳的廁所馬桶造成」
咦😕漏水是這樣驗的哦?
原來不是A,一定是B🥸
但基於我個人一向秉持不能造成別人困擾的原則,他們說「應該」「可能」「就是」
那麼我就相信「專業」
於是就讓我老公跟對方協調了一個施工日期來把廁所馬桶敲掉再重新安裝,處理好這個公設上端漏水問題⋯
當我們相信專業時?他真的出師了嗎?
預計施工當天,我先生履行約定到現場等待,然後對方沒有按時間出現,就在當時他有很多時間請人按沖水馬桶,由他在樓上樓下的跑來跑去,勘查,到底有無出水⋯
這下好了,這個冗長的等待時間,不幸被他合理找出有可能應該不是我們的房子,正在漏水,所以他就對姍姍來遲的工班說:「你們要不要真的檢查清楚再施工」「免得做了白工,也破壞別人家裡的完整性」「如果專業驗完真的是我家的位置,那可以敲;但不是因為《懷疑》所以就直接敲下去」(我想柯南也不是懷疑了誰,誰就直接變成犯人嘛!)(好荒唐的比喻)
我們以為~
正當我們以為對方有心來確認正確位置不會做白工,而且會再三確認位置合理才動手時⋯我們就收到莫名其妙天方夜譚,數落我們這戶不配合而且危害公設的公文,內文還直接數落了我先生自以為專業的字句,並說明我們違反大樓公共條例要送交公務部門處置的告誡條文⋯⋯
(誰不配合了?)
惹毛我了!
當下我開始收集事情始末的資訊,並通知我先生把所有往來訊息全部節錄,好讓我上公堂對質。
沒想到我先生比我還用心,他自行整理所有往來紀錄還表列成證據,直接預約到管理委員開會討論中來面質,沒想到管委會事前聯繫也是終於發現事有蹊蹺問負責檢查的人員:「真的是那戶嗎?」
對方回答「嗯⋯我們是有九成的把握可能就是這戶吶。」
😨好囉!
😰哈囉!
第一回合,工班也是很有把握的要從主臥衛浴給我們敲下去⋯
就被我那位被直指自以為「專業」的先生發現錯位。
那我現在能夠相信,對方「把握」的「把握」嗎?
我以為自己居住在正義的地方,充滿了保障人民生活財產安全?
好囉!
老娘沒有要阻礙維持公共利益的團隊,我只是希望一切都不要烏龍一場。
我現在真的明白這個建商會出名,也是合情合理。下面的人被交辦執行,感覺合情合理?但又好像哪裡不對勁?
就在今晚,我先生與管委會協議好請建商先用再更精確的方式,確認一定就是我們那戶,那麼就沒有什麼意外好推翻,敲打維修這件事情。
那如果⋯證明不是我們的問題⋯
那就謝謝老天爺愛我,可憐我囉。
解決問題,都是溝通來的
我是那麼真誠的希望,不是我們;也希望這個漏水點能夠儘快解決,還給大家舒適的公設。
我不是自私的住戶,但是我們不是會搞烏龍的人,凡事講求證據法理證明,才真正能讓人有能力保護自己。
當個好好小姐,就是屁!
好險我老公把我的負能量都吸走了。
讓我期待春天有完美的結局。
待續
註:遇到事情不要怕,否則直接完蛋。就算失敗,也要記取教訓。
如果後來專業檢驗的位置無誤,至少我們前面阻止了主臥衛浴造成漏水的不白之冤,否則一個小小的房子,為了別人所言的「可能」「懷疑」「把握」就連敲好幾個洞🕳️,那會像話嗎⋯⋯
我們公司蓋好的那幾年,老娘不是沒經歷過,包商怎麼測漏水和互推責任的坑;最後他們留下的水泥補瘡疤,還是老娘自己買了乳膠漆爬了高腳樓梯補好顏色的⋯⋯
水逆遇火馬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