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一直躊躇應否寫這一篇,因爲覺得對於一個七十多歲而且被判二十年的老人來說這篇文章可能太涼薄,但思前想後我覺得還是值得一寫的。
2026年2月9日,蘋果日報前老闆兼社運人士黎智英被香港法庭以「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國安法》罪名被判處20年監禁,對已經78歲的他來說這無疑是要他死在獄中,全港悲痛的悲痛,哀悼的哀悼,祝福的祝福,歐美國家以及各國的人權組織相繼譴責。
這對香港人來說都不是陌生事,甚至很多人比我知道更多,我就不論敘了。但我想說說對家的立場,就是所謂的「藍絲」和親共的立場,民主自由這邊已經有很多論述,多我一個不多少我一個不少,但很少人提及另一邊的立場,港共官員只會說低級的諂媚話,但沒有人理性地分析過對家是怎樣看待黎智英和黎智英案的。政治總是分兩邊,沒有兩邊就沒有所謂政治了,我覺得有時若能從對家的角度看待事件才能看見事件的全貌。
話說判刑那天,我跟每個香港人一樣滑手機,看新聞,讀著有關黎智英案的判決和報導,然後我打開了一篇《香港01》有關黎智英的生平,講述他如何從大陸偷渡來香港再發跡成爲媒體大亨的報導,讀著讀著,我忽然之間看到所謂「對家的立場」,就是所謂「藍絲」和「親中」的立場以及爲何至少從他們的角度看,他們是有他們的道理的。呀!「道理」不對,但至少是理由吧。
《香港01》當然是親中的,但我斷估他們也未知於生安白造,而黎智英的確是在反送中運動期間多次拉攏外國政要企圖支持運動和撼動港共政權,所以你說他「串謀勾結(勾結這個詞比較負面,拉攏比較適合)外國勢力」,其實是真的。很多人說黎智英案是「莫須有」,但我不覺得這是完全正確的,因爲他的確有做他被指控的事。
當然,拉攏外國勢力這個行爲本身有沒有問題又是另一個問題,黎智英是「自己人」,我們當然覺得沒有問題,在民主自由國家當然也沒有問題,但大家都知道中國共產黨是個怎樣的政權。
事實上,黎智英當時所做的事已經遠遠超出了一個辦報人的身份,甚至不是民運或社運,民運社運頂多是去遊行示威表達不滿,但他是去外國,甚至約見美國副總統,要求他們制裁香港甚至大陸的官員,這基本上已經去到「搞革命」的層次吧。
所以黎智英被指控的「勾結外國勢力企圖推翻或撼動共產黨」,無論你是否支持黎智英,都不能否認他的確是有這樣做。
而共產黨最嘲忌的是甚麼,就是它的權力被撼動,所以黎智英必需死。這就是對家的立場。
12-02-2026

黎智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