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歲那年,父母離婚,我的監護權在媽媽身上。
後來,媽媽再婚,我被收養、改姓,於是,我的人生裡,只有一個「爸爸」。
生父這個人,彷彿只是戶口名簿上一個被輕輕翻過的名字。
在成長過程中,我幾乎沒有想過他。 因為眼前的爸爸,就是爸爸。 日子一天天過去,我也就這樣,長大了。
直到二十歲,上了大學。
那是一個很容易孤單、很渴望愛的年紀。 我談了一場戀愛。 那個男孩對我很好,追求、體貼、陪伴, 然後他對我說:「以後我會代替妳的生父照顧妳。」
那句話,像一道光。
不是因為我多愛他, 而是因為我忽然覺得,原來我也值得被這樣承諾。
後來我們結婚,又在多年後離婚。
幾年前,在一段婚姻結束之後, 我第一次,真正想起了我的生父。
我忽然問自己:
他真的,從來沒有想過我嗎? 如果他想看我,真的會完全沒有方法嗎? 是不是,因為他沒有那麼想,所以我才一次都沒有見過他?
這些問題,沒有答案。
也許永遠不會有。
但那段時間,我心裡確實浮現了一個小小的遺憾——
如果他曾經來看過我,哪怕一次, 也許我就不會那麼容易覺得自己不夠好, 不會那麼容易懷疑,自己是不是被放棄的孩子。
原來,我並不是不在乎,
只是把那份在乎,藏得太深。
直到婚姻結束,
那個曾經說要代替生父照顧我的人離開, 我才發現, 有些空缺,從來沒有真正被填滿。
但我也慢慢明白——
不是所有的父女,都有相同的緣分。 有些緣分,是陪伴一生; 有些,卻只存在於血緣,沒有出現在生活裡。
這不是誰的錯,
卻會在某些時刻,讓人感到疼。
如今的我,已經不再追著答案跑。
我知道,那些沒有得到的關心、沒有等到的回頭, 不代表我不值得被愛。
我走過孤單,
走過婚姻, 走過破碎, 也走過重新站起來的自己。
我終於懂得,
真正能照顧我的人, 不是生父,不是前夫, 而是現在這個,願意溫柔對待自己的我。
如果人生真的有什麼功課,
那麼,我想,我學會了—— 把失去,變成理解; 把遺憾,變成慈悲; 把孤單,走成一條回家的路。
而那個四歲的小女孩,
我會牽著她的手, 告訴她:
妳不是被遺棄的,
妳只是走了一條比較孤獨、
卻也更加深刻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