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到,家家戶戶團圓,本該是和睦溫馨的節日,卻不是每一個人都處在這樣溫暖的氛圍。
打開新聞印入眼簾的皆是新北割喉案受害者父親的哭訴。看著頂著白髮蒼蒼的父親,淚流滿面的痛訴找不回的公道。
新北割喉案剛發生時,得知受害者是基於正義而出言維護班上同學引來的殺機。當時適逢午休之時,導師還在班上忙碌其他的事情,而班上這樣優秀的孩子就這樣被捅了好幾刀,隨後送醫不治。
我無法想像這如果是在我自己的導師班上,我該怎麼辦?我不知道該班導師心情如何,但我想如果是我,這會是在我教師生涯中最大的痛。這起事件也讓我反思是不是不該教導孩子要有正義感?是不是不該教導孩子擔任幹部時要有責任感?因為這個社會並不會給好人任何的公道。
時隔幾年,加害者還是不變的囂張。法官認為可教化,所以不滿十八歲的殺人犯就可以無事?重點是還看不到殺人犯任何的悔意。
向受害者父親嗆:等我出來你就知道!
根據這樣的刑罰,加害者出來之時還未滿十八歲吧!出來後若再去砍死被害者的父親,是不是又是以少事法來判?以恐龍法官和廢死聯盟的邏輯,恐怕還是可教化的判法吧!
這起事件到現在,看到的是廢死聯盟和法官站在加害者的立場,保護著加害者。但無論這兩者有什麼冠冕堂皇的理由,事實就是這樣!事實就是殺人犯毫無悔意的囂張!
關進少念觀護所,還能在裡面引起暴動,這叫有悔意?
跟傷心欲絕的死者父親嗆聲,這叫有悔意?
拍下死者躺在擔架上的畫面,然後上傳網路,說是最美的風景,這叫有悔意?
台灣的法律根本就是未成年殺人犯的天堂呀!
如此離譜的現象,我們怎麼敢教育下一代要有正義感和責任感?
我以為廢死聯盟應該是主張廢那些無辜者的死,結果卻看到他們著力在廢惡人的死,然後製造更多的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