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車子不敢撞我,行人最大嘛!』是嗎?
自從道路交通執法加強取締路口未禮讓行人後,行人無視燈號過馬路的狀況越來越多,常常發生讓人捏把冷汗的場景。
現在交通規則確實很保護行人,但很多人可能誤解了「行人優先」的意思。如果因為你的違規(闖紅燈、沒走斑馬線),導致其他車輛行人因此發生事故,「行人優先」幫不了你,照樣可能要吃上官司,輕則賠錢,重則坐牢!
為了優先你的安全而閃躲後自摔,即便他連你的衣角都沒碰到,你可能還是要面對一場巴不得立刻醒過來的法律惡夢。行人闖紅燈肇事,全責或主責!
如果你違規衝出馬路,騎士為了「保你的命」才緊急剎車導致自摔,那麼你的違規行為就是這場事故的主因。這時候,你就會面對這樣的狀況:
• 民事賠償:
對方的修車費、醫藥費、因為受傷不能上班的薪資損失,甚至精神撫慰金,全都要你買單。萬一傷勢嚴重,天價的賠償會是你跟家人一生的夢魘。[管理篇]一場車禍,從 4,000 萬求償到 2,550萬+50 萬和解撤告:看企業在民法 188 條下的連帶賠償危機。 如果這位騎士是為了閃你或你的家人而出事,怎辦?
• 刑事責任: 過失傷害(以刑逼民)
騎士受傷了,你有過失,所以他可以告你「過失傷害」。如果你沒有用金錢達成和解,那就會被判刑。[車禍篇]車禍糾紛遇到『以刑逼民』,怎辦?
馬路不是遊樂場:當孩子闖禍,爸媽的責任更重!
如果你是帶著孩子出門,除了要以身作則,更要照顧好小朋友。
當孩子因為沒注意來車就衝出路口,害騎士受傷或車損,很多爸媽會說:「孩子還小,又不是故意的。」但在民法第 187 條面前,孩子的「無知」必須由負照顧責任的父母來承擔起連帶賠償責任, 這樣的案例已經真實發生過多次了。
給我的客戶親友:三招避坑法
我們都希望準時下班、平安回家。為了不讓意外跟法律糾紛找上門,這三點請一定要記住:
1. 「安全至上」取代「行人至上」:
斑馬線不是無敵星星,路權是在「守法」的前提下才存在的。
2. 別以為沒碰撞就沒事:
只要你的違規行為導致他人受損,責任就逃不掉。就看老天要給你的是小考驗還是大考驗。
3. 教導孩子尊重路權:
這是送給孩子最好的保命符,也是保護家庭財務最有效的保險。
結語:行人優先,只對願意讓你的人有效!
即便對方汽機車駕駛也有錯,但人家有責任險可以賠你,行人你有保險幫你賠嗎?
人家的車壞了,修一修就完好如初!你傷了殘了,有東西給你換嗎?換了還是完好如初嗎?
祝大家平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