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啟超著有文章《敬業與樂業》,講述他對職業的有關看法。
這篇文章在發行當時或許對社會來說是很有道理的,有啓發社會、振奮人心的作用。但在現今社會的視角下,我實在難以苟同,因此寫這篇文章把他的論點逐一反駁。
孔子和百丈禪師
梁啟超引用孔子和百丈禪師作為例子,證明「人人都要有正當職業,人人都要不斷地勞作。」這是訴諸權威謬誤。
把孔子和百丈禪師的做法當成學習榜樣對於說服讀者、動員社會是有意義的,但用他們來作喻,實在是無效的論證。
「掠奪別人勤勞結果」的盜賊
梁及後開始論證,指出不工作的人是「社會上蛀米蟲」,我不同意。
工作是創造社會資源的一種方法,但不工作不代表沒有創造社會資源。例如在家照顧家庭的家庭主婦(夫);不計酬勞,編寫開源軟件的工程師;抑或是自行編寫維基百科的寫作人。
把工作視為對社會的唯一貢獻方式,是限制了人對社會貢獻的方式。
一些情況下,工作反而傷害社會。例如為不正當的組織提供軍火,為公司設計計劃性報廢的產品等等。難道要為了「不懶惰」而去傷害社會?「萬惡懶為首。」在我看來只是信口開河。
不產出也是罪惡嗎?
再者,把工作的定義拓寬,把家庭主婦(夫)和開源軟件工程師也納入工作的定義考慮。
那麼不產出也是罪惡嗎?在原始社會或許是如此,不參與耕種狩獵,憑甚麼可以分得到食物呢。
但人類生存的目的是甚麼?人生的意義一直是人人言殊的,倘若一個人擁有足夠的金錢,認為人生的意義是創作音樂,難道就必須因為需要貢獻社會所以不能實現自己的志向?
如果一個社會要求所有人必須不斷貢獻社會,不能停下來自我實踐,這是一個怎樣的社會?
人不才是社會的根本目的嗎?如果不能自我實現,這個社會有何用處?
在梁身處的年代,工作和生存是高度掛勾的,如果不工作,確實拖累整個社會,但現在的社會是有足夠的剩餘價值可以讓部分人自我探索。
甚至這種自我探索可以為社會帶來更加巨大的成果,例如古代歐洲貴族有科學探索的傳統、現代音樂創作這可以帶來不同的創新等等。
不容許他們自我探索,反而加以指責,對社會無益。
「敬業」
梁認為做事必須把「全副精力集中到這事上頭,一點不旁騖,便是敬。」及後他開始論證「敬業」的原因。
「人類既不是上帝特地製來充當消化麵包的機器,自然該各人因自己的地位和才力,認定一件事去做。」
這一句的邏輯連結薄弱,不是「消化麵包的機器」為甚麼就自然需要認定一件事呢?而且,為甚麼是一件事?
「實實在在把拉車當作一件正經事來做,便是人生合理的生活。這叫做職業的神聖。」
沒有論證為何合理,為何神聖。
「總之,人生在世,是要天天勞作的。勞作便是功德,不勞作便是罪惡。」
全段沒有論證,只有斷言。
在下一段,梁開始論證如何把事情做到圓滿,他認為需要「忠實」,把在做的事情當成是自己的生命。
「敬業」的說法可能會把人困在一個不適合的位置上。如果我有做麵包的天才,卻是被家業所困,必須管理醬油廠,是不是浪費了我的人生,也減少了我對社會可能作出的貢獻?
再者,在歷史上不「敬業」的人多的是,達文西在繪畫、解剖、水力等多方面的成就不是正正因為他不「敬業」,才可以把不同的知識融匯貫通?
大總統和拉黃包車
在同一段梁試圖論證「做大總統」和「拉黃包車」是同等地位的工作,實在地工作,便是美德。
我認為這種說法雖然有他的道理,我們需要尊重每一個工作的人。然而,這種「神聖化」的說法把勞動的差異抹平,忽視了一些工作本身就是重複性的,而且無法讓人感受到尊嚴。
把這種工作視為「神聖」就是在掩蓋工作對人的傷害和社會結構的不公。

「樂業」
梁在段落起首發問:「做工苦,難道不做工就不苦嗎?」
這是把做工和不做工對照,但即使不做工也苦,也不代表「不做工的苦」和「做工的苦」是同樣性質、同樣程度的。
「倘若我們去賭錢、去吃酒,還不是一樣淘神、費力?」
這是把不工作的狀態片面地描寫,這是不公平的,你也可以舉出不工作的人在遊山玩水,快樂自在。
「我想天下第一等苦人,莫過於無業遊民,終日閒游浪蕩,不知把自己的身子和心子擺在那裡才好,他們的日子真難過。」
無業遊民可以是苦的,也可以是樂,如果我沒有工作,遊山玩水,便是樂了。
「須知苦樂全在主觀的心,不在客觀的事。」
先不論客觀是否真的不影響自己的心情,這聽起來更加像是因為必須工作而試圖合理化自己的痛苦。
「第二等苦人,便是厭惡自己本業的人......不願意做逃得了嗎?」
我認為梁是在合理化自己的痛苦,說到底,大多數人是逃不掉的,必須工作,而這種痛苦又讓人難受不堪,使梁整個心理都必須要合理化工作。
「凡職業都是有趣味的」
最後,梁試圖論證為何職業是有趣味的。
「第一、因為凡一件職業,總有許多層累、曲折,倘能身入其中,看他變化、進展的狀態,最為親切有味。」
可以看到變化,或許是有趣的(他沒有給予論證)。但如果可以不用工作,發展自己的人生趣味,是不是更加有趣?
「第二、因為每一職業之成就,離不了奮鬥;一步一步地奮鬥前去,從刻苦中將快樂的分量加增。」
奮鬥就等於快樂嗎?古代將領征戰殺伐、衝鋒陷陣,這是快樂嗎?
「第三、職業性質,常常要和同業的人比較駢進,好像賽球一般,因競勝而得快感。」
競勝而得快感是當然的,然而,為甚麼必需從工作中得到這種快樂?再者,不是所有的工作都有比拼的空間,垃圾清潔工難度要比拼快慢?即使可以,又有何意義?
「四、專心做一職業時,把許多胡思、妄想杜絕了,省卻無限閒煩悶。」
我同意,但也不一定要從職業中杜絕自己的煩悶。如果你的職業沒有發揮你的才能,在閒下來的時候必定會思考自己的人生意義;相反,如果你在自我實踐,那麼閒餘時也不會妄想。
在當代視角,我們都在追求「自我實現」而不是「生存」,或許職業有他的趣味,但「自我實現」會是一種更高層次的追求。要求必須擁有一份職業,就是在貶抑「自我實現」,違反人性。
在當代視角下
在當代視角下「敬業」和「樂業」或許還是有價值的,但「業」不會是職業,也不會是必須要做的工作。
如果把「業」當做人生自我實踐的「志業」,專注並樂在其中,無疑是幸福的。
結語
這篇文章在我看來更加像是梁試圖合理化工作所帶來的痛苦,或許本文在發表當時有其激勵人心的社會價值,但在現代邏輯的審視底下,存在大量的邏輯漏洞和對人本性的抑壓。
當代的讀者在看這篇文章時或許需要再三思考,「敬業」和「樂業」在當代的適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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