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03|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小說-捨命(二)

    就這樣,靠著這些心靈空虛的讀者,我存了一點錢,在蘆洲買了一戶公寓,過著單身貴族的生活。
    因為工作的關係,我不乏有機會遇到一些工作能力很強,可是心裡很寂寞的女文青。
    我雖然長得不帥,但好歹念到大學畢業,還算有沾到一點墨水,我知道這些女強人雖然在人前都是一副從容優雅的模樣,但內心深處還是希望有人寵,有人疼,有人愛。
    然而她們又不想放棄自由自在的生活,於是我常常藉著談公事當理由,跟各式各樣的貴夫人約會。被家暴已經跟丈夫分居的古典樂鋼琴家,曾經紅極一時但已經過氣的女演員,有許多粉絲卻堅持單身的孤僻美女作家。
    我跟這些孤芳自賞的女士(lady)一起聽歌劇,演奏會,在101大樓吃浪漫晚餐。甚至有一次一個知名政治家的獨生女在新加坡包下一家海景餐廳,請馬友友在雨中演奏巴哈的小提琴協奏曲。
    我跟她們出雙如對,就像真的情侶一樣。
    然而我跟這些女伴有一個很重要的默契:就是絕對不過問對方的私生活,而且再怎麼親暱只限於約會的時候,一旦約會結束之後,又立刻恢復公事上的關係。而且我始終堅持一個原則:絕對不跟對方睡覺:因為我知道一旦跟對方發生關係後,一切都會變得很麻煩。
    也許有人會覺得很奇怪,難道你都沒有性的需求嗎?我是一個靈跟慾分的很開的人,談戀愛是談戀愛,做愛是做愛。我可以粗暴的蹂躪我付錢買的女人24小時,也可浪漫的陪我心愛的女人24小時散步,坐懷不亂。
    這剛好也符合那些女強人的需求,沒有責任沒有負擔甜蜜浪漫的愛。
    其實到了我這個年紀都沒辦法進入婚姻,通常都有一些問題。我曾經有一個在教會認識,論及婚嫁的女友;我想跟她走一輩子,跟她生一窩的小孩。然而我畢業後只進了一間小報社當一個忙了半天只能賺一點點小錢的記者,她卻進了外商公司當了主管,當年我們都很單純,以為愛可以克服一切,然而我們都太天真了,最後她嫁給了一個符合她家人的期待能給她無虞的生活,卻不像我那麼愛她的富二代。
    我則是辭去了工作放逐了自己一整年,後來才在這個出版社找到了編輯的工作。
    婚後,我曾問過她,妳後悔嗎?她說,她覺得很遺憾,但不後悔。她反問我:你恨我嗎?我說:我不恨妳。我只恨自己是個沒出息的窮光蛋。
    從此之後,我跟她再也沒也再聯絡。然而,我發現自己再也無法進入穩定的關係。
    有時候我會想,之所以執著於這些上流社會的貴婦,也許是因為自己內心深處的報復心作祟吧?
    如果這個社會用階級差距把我的真愛奪走了,我就用我與生俱來的調情手段偷走那些貴婦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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