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6月4日,北京的學生運動被中共當局血腥鎮壓。政府隨機開始了對於運動參與者的大規模報復行動,逮捕、關押,甚至槍斃了一批人。
6月14日,官方在廣播和電視中發布了一條新聞,全名為「公安部轉發北京市公安局通緝令,通緝
『高自聯』在逃的頭頭和骨幹分子」,這就是著名的
「21名學生通緝令」:
「非法組織『北京市高校學生自治聯合會』(『高自聯』)在北京煽動,組織
反革命暴亂,現決定對其在逃的頭頭和骨幹份子王丹等二十一人實施通緝……」
這是中共建政以後,第一次在全國範圍內基於政治原因大規模通緝在校學生,史無前例。這份通緝令使得包括我在內的21人,從此就被外界定義為當年那場學生運動的「學生領袖」,也成了八九民運和六四鎮壓中的一份重要的文件。
多年之後,我經常被問到一個問題:為什麼當局把你放在通緝令的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