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女王(On the Basis of Sex)的第一個鏡頭就攫住了我的注意力。
一群西裝革履的男士,走向哈佛法學院,迎接他們充滿希望和使命感的人生。畫面聚焦,那背影留著捲髮,穿著連身長裙,裙擺微蓬,腳下踩一雙跟鞋。
那是露絲拜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在法學院的第一天,她擠進充滿男性的電梯,看向四周,眼帶期盼。她明亮的眼神讓我震撼,因爲光是跟一群異性待在一個空間裡,挑戰他們既有的領地,就需要足夠的勇氣了。 然而金斯伯格無暇感覺弱勢、窘迫、不安,因為她正為了自己開創的新未來感到振奮。
來源:IMDB /挑戰男性為主的法界需要無比的勇氣,從進入法學院的第一天起,RBG 從未退後。
《法律女王》改編自美國第二位女性大法官露絲・拜德・金斯伯格的真實故事,敘述她如何考入法學院,成為那年九個女學生之一;如何遭遇性別歧視,無法成為執業律師,只能接受教職;到她終於從課堂走向法庭,打贏了第一場官司為止。
相較於同時期上映的紀錄片《RBG:不恐龍大法官》,《法律女王》並沒有受到很大的關注,但在必須尊重在世人物及其真實處境的前提下,這部電影不將金斯伯格視為一路高歌猛進、勇往直前的完人,而試圖挖掘她更為細膩幽微的面向。比如,她常常在生氣。
我有情緒,因為我很在乎 1950 年代的律師事務所,不聘女性律師。處處碰壁的金斯伯格遇到一個稍微友善點的老闆,就忍不住霹哩啪啦抱怨了一串求職過程中匪夷所思的拒絕理由,包括:女人太感性不適合法律工作、女人能在法律界掙出一片天一定是個母老虎很難相處。全然沒有意識到對面的男人面帶微笑而眼神飄移,最後定格在她的胸前,意味深長地說:員工的妻子都會嫉妒的,我不能聘用妳。
當向來支持她的丈夫要她繼續找律師工作、不要屈就於大學教職時,她並未感到感動喜悅,而像是被戳到痛腳一樣,發脾氣要求對方不要再提。當旁人鼓勵她將改革的願望寄託在下一代身上,說「年輕的一代會不一樣」時,她也被深深觸痛,熱淚盈眶地哽咽道:「這是我希望自己能做到的事」。
特別有意思的兩個場景,都發生在男女主角之間。一次是金斯伯格陪同丈夫參加宴會,丈夫談笑風生、眾人仰望,同樣是法學院學生的她站在一旁,只被視為是個釣到金龜婿的聰明女孩。離開宴會之後,她生氣了,丈夫則輕鬆自若地安慰她:「那個人就是個蠢蛋。」又一次,她即將進入法庭為人辯護,當好友為她籌組模擬法庭時,她被充滿歧視和偏見的提問激怒。這時,她的丈夫過來,熟稔從容地示範了幾個俏皮的辯論技巧,避開了與法官之間的可能衝突。朋友都說,讓丈夫去辯護吧,他更擅長這些。
來源:IMDB /金斯伯格一家人,丈夫為妻子驕傲的眼神真讓人感動
是露絲金斯伯格太「情緒化」不懂得開玩笑嗎?是她不擅長辯論嗎? 不是的,是因為那些「女人就是丈夫的附屬」、「女人有可能當消防員嗎」、「女人還不夠有權利嗎」的評論,她太熟悉了、也太被觸痛了。即使是最理解她、最支持她的丈夫,也無法對這樣被壓抑的日常感同身受。男人可以視之為玩笑、從容應對的,卻是從她(及許許多多的女人)出生以來,日日夜夜都面對的歧視和羞辱。她們的主體性被否定、能力被無視、被恣意地取樂取笑,這些疼痛太真實、太頻繁、太劇烈,以至於她無法雲淡風輕地用法庭辯論技巧帶過。
是,女人有情緒,因為女人在乎。
你以為性別平等了?真是像幼稚園兒童一樣天真 縱然有滿腔的不平和委屈,露絲金斯伯格沒有讓自己停留在「有情緒」的階段。她雖然無法取得執業律師的資格,卻在大學裡開設性別課程,教導法學院學生重新思考法律。法律不一定是對的,法律可能隱藏著性別歧視。法律可能用「為妳好」、「保護女性」為藉口,限制女人對自己的想像。
正如金斯伯格在受訪時所說,在任職大法官期間,她常常覺得自己是一位幼稚園老師:「因為我天真的男性同僚,總以為這世界上沒有性別歧視 」。在 2019年的此時此刻,我們對於女主角的遭遇感到不可思議,然而 1950 年代的女性及性少數的處境真的距離我們很遠嗎?影片中的男性法務高層擔心女人要出外工作,「家庭價值就會崩壞、蕩然無存」,當代的我們依然要面對許多人對於婚家的固著想像。影片中的職場男性認為公司裡有女人就會引發兩性糾紛,當代的我們依然要面對許多強暴迷思和蕩婦羞辱,必須忍受有人輕描淡寫地把權勢性侵看成「沙發試鏡」,教訓女人不要想太多,免得男人工作時「拋個媚眼都有壓力」。
來源:IMDB /露絲拜德金斯伯格的身形是出名的嬌小,但她的意志戰勝了時代、法律和男人當道的法庭。
在最後的法庭戲上,審理的法官對女主角提問:「在美國的憲法裡,沒有任何一句話提到『女人』這個詞。」,她從容回答: 「也沒有提到『自由』,法官大人。」電影上映之後,聰明的觀眾立刻翻查到美國憲法裡提到自由的條文,以此質疑製作團隊。對此,導演回答:他想要呈現的是,任何權益都是一步一步完善的 。劇情的設計也許有瑕疵,背後的立意卻讓人觸動。露絲金斯伯格在答辯時引用歷史上女性一次又一次對體制發起衝撞的案例說明,從女人進入法學院、女人成為律師、女人站在男人面前侃侃而談,第一個發聲的人總是被視為無理取鬧,「女人還不夠有權利嗎?」但時間會證明,這些限制和對性別的想像是可笑的、不合時宜的、需要改變的。
因此,《法律女王》不僅讓觀眾看見金斯伯格的抗爭,也介紹了女權與勞權的大前輩桃樂絲肯揚(Dorothy Kenyon)。出場時,她已經垂垂老矣,經歷過幾次打官司的挫折,讓她對法律改革失望,轉而寄望下一代發起的抗議活動。然而,她對女性權益的發聲,卻使她成為金斯伯格心中的楷模和典範,以她打過的官司作為課堂教材,持續對「合法的性別歧視」發起反思和討論。
來源:IMDB /桃樂絲肯揚、露絲拜德金斯伯格、珍金斯伯格,對平權的追求代代相傳,永不投降
所有的努力都不會徒勞無功。在爭取平權的漫長道路上,每一個人都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男人,你可以是盟友,而不是加害者 預設女性才能照顧家人,是對男人的性別歧視。
這部電影的特殊性在於,它注意到在一個充滿性別刻板印象、甚至性別歧視的環境裡,男人也會成為受害者。
電影最後,女主角終於有了上法院打官司的機會。這位一生為女性權益抗爭的英雄,她的第一個性別歧視官司,是為一個男人打的。 查爾斯莫里茲( Charles Moritz)是一個獨力照顧年老母親的單身漢,因為聘請看護而在報稅時報支看護的費用。然而當時美國法律規定,只有女性和離婚男性才可以聘請看護,因為這條法律預設了家庭照護者必然是女性。因此查爾斯被視為逃漏稅。
在法庭辯論上,稅務局派來的男性律師擠眉弄眼,充滿惡意地聲稱這條女性可以聘請看護的法律是為了保護女性出外工作的權益(潛台詞是不給妳們補助的話,妳們就要乖乖待在家照顧家人哪都不能去了),而查爾斯作為男性援用這條法律根本只是為了逃稅。而露絲金斯伯格則指出查爾斯是一個被教養得很好的孝順兒子,他願意為了更妥善的照顧母親而無法進行長期工作,男性也有可能、有意願、有能力承擔起家庭照護的責任。
來源:IMDB /法庭上的金斯伯格,如不肯錄取她的職場男性預言的,很情緒化而且也很難纏。So what? 她依然是一個超棒的律師。
除了查爾斯莫里茲的案件,金斯伯格的丈夫馬丁也是影片裡的一條暗線。電影裡的他理解妻子的理想抱負、欽佩她的勇氣和才華,他也是家中更愛做菜、廚藝更好、教養小孩更為游刃有餘的那一個,他甚至成為性格倔強的妻子和女兒之間的潤滑劑。因為馬丁金斯伯格碰巧是一位很有能力、也很能賺錢的稅務律師,因此他所有的柔軟和體貼都成為「啊,真是好男人」的證據。然而,如果他是一個一樣體貼溫和、善於持家的人,但不巧的事業不順、薪水和地位都比不上妻子,在 1950 年代、甚至 2019 年的此刻,他能依舊被視為理想伴侶嗎?
來源:IMDB /對妻子充滿尊重和理解,還很會煮菜帶小孩的丈夫,是一個很棒的伴侶,只是時代和社會未必會給這樣的男性自我認可的機會。
因此,法律不應該有性別歧視,不只是為了讓女孩從操持家務的想像中掙脫,也是為了將男孩從事業有成的標準裡釋放。
不屈不撓的反抗,是我們要面臨的真實 電影尾聲,打贏官司的金斯伯格昂首走進一個又一個的法院,旁白解說著她一次又一次為性別平權發起的抗爭。畫面切換,正值妙齡的女演員轉變成顫顫巍巍、高齡八十六的大法官本人。電影結束,而金斯伯格的抗爭、女性及性少數的抗爭仍未停歇。
《法律女王》的職場與法庭攻防是令人震撼的,更令人震撼的是,當你意識到這不公不義的現實、以及勇往直前不屈不撓的反抗,都是真人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