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分鐘過後,房東先生來了。時間是晚上九點。
「不好意思,來晚了。」老先生進門後禮貌地說。他雖然六十多歲,花白的頭髮卻染得烏黑亮麗,梳得整齊服貼;灰藍色短袖襯衫,黑色西裝褲上找不到一絲皺摺。
「沒關係,反正我原本就在家裡。」我看著他一絲不苟的儀容,口氣有一點敷衍。天啊!如果可以的話,我多麼希望他永遠不要出現。原本想要倒兩杯威士忌加冰塊,想一想還是算了,也不知道這個老頭會不會對酒反感,最後隨便倒了兩杯水,放在茶几上。
他筆直地坐在沙發,兩隻眼睛炯炯有神盯著我,這讓我心裡一陣緊張;一方面他是債主大人,另一方面他整個人讓我覺得非常、非常地嚴肅......他媽的,這樣看我是什麼意思?東想西想想不出個道理,我決定還是先開口。
我清了一下喉嚨:「呃......房東先生,這三個月房租拖到,真的很對不起。」禮貌性開場後,我等著他回覆。我想他總要說些什麼吧?但是僵持了三秒,他硬是撐住不說話,然後我不知道是鬼上身還是什麼奇怪的原因,居然毫無羞恥心地開始胡言亂語;嘴裡說的和腦袋裡想的根本是兩回事,兩片嘴唇一路從盤古開天的形而上意義,扯到工業革命與資本主義之間的因果關係。牆上的鐘像百米選手的速度一直猛衝,他卻依然維持和三十分鐘前一樣的姿勢。我的額頭終於冒出豆大的汗珠。
好吧!我認輸!認輸總可以了吧!我像洩了氣的皮球,有氣無力地補上最後一句:「所以要請你再寬限一個月......」
我忐忑不安地看著他烏黑亮麗的頭髮。
空氣中凝聚著一些我不懂的東西,像是時間、情緒啊這類的。一絲幽微的聲音硬是一點一點地擠破這些束縛,用光速傳來我的耳邊:「您住在這裡已經三年了,房租一直都準時繳交,我也一直把您當成好房客,但最近三個月您開始拖欠,我想您是不是遇到什麼困難?」他看了我一眼繼續說:「其實我也不欠這一點錢,有困難可以說出來商量,看有什麼解決的方法。」奇怪,我剛剛不是說了嗎?難道老先生沒聽懂?「還有,剛剛你說的那些盤古開天、工業革命的故事,就不用再提了。」聽了他的話,我瞇著眼睛乾笑幾聲,尷尬地看著他臉上可惡的微笑。說完了嗎?不就是三個月的房租,有必要這樣嗎?困難?困難就是沒錢啦!解決?解決就是付錢啊!還有什麼好講的?然後......
「可以倒一杯威士忌給我嗎?」
「什麼?」
「可以倒一杯威士忌給我嗎?」他又說了一次。這次聽清楚了。
「好好好......」我連忙起身到櫃子前拿出威士忌,倒了兩杯放在茶几上。
到底該怎麼說呢?隨便編一個理由博取他的同情?像是我爸爸去世了?(事實也是這樣,但那已經好多年了)媽媽去世?(也很久了)還是快要結婚了?(這個不太妥當)內心掙扎了好一會,我決定實話實說,畢竟這種程度的困難還不值得我說謊
我坐回沙發上開始說我的「困難」:
兩年前,我在廣告公司擔任文案企劃,因為忍受不了公司的壓榨,乾脆辭職不做了,然後我開始專心寫作、投稿,希望能在文學創作上有成績。可是這兩年一直沒有收入,慢慢地花光了積蓄,所以這幾個月就沒錢繳房租。(就是這樣!非常好!我為自己喝采。這段文字含標點總共九十七個字,沒有一句廢話、沒有一個字是謊言,真是非常值得驕傲的一刻啊!)
好了,這個時候你可能會滿頭霧水,心裡對這段敘述有些不滿。但是你知道寫作就是這麼一回事,不是「顯示」(對話)就是「講述」,然後在兩者之間不停地轉換。最純粹的顯示形式就是讓角色在引號裡說話,最純粹的講述形式就是作者口吻的事件大意摘要。(以上節錄自The Art Of Fiction / By David Lodge—中譯『小說的五十堂課』)。這九十七個字就是典型的大意摘要。透過精簡的抽象敘述,來交代事件的前因後果。但我在這裡刻意誇張地使用這個做法,目的有兩個:一個是加快小說的敘事速度,讓你不至於在房東和我的對話、動作中感到冗長;另一個原因是如果要詳細地說明我在廣告公司擔任的職位、拿的薪水,遇到的困難和辭職的心路歷程,就偏離了小說主題,而且會讓你分心,所以我選擇用這樣的講述(敘述)方式呈現。我們來看看房東聽了我的說法後的反應。
「原來是這樣。嗯,那考慮過兼職嗎?一份時間短、不耽誤寫作的工作。這樣長期下去不是辦法;追求理想是好事,但是總要能先養活自己。」他喝了一口威士忌:「如果你願意嘗試,我可以介紹你去加油站或是便利商店工作。」接著房東先生開始說明這兩份工作的大致內容和薪水。我好奇地問他和加油站、便利商店有什麼關係,才知道老先生退休後為了不讓自己閒下來老得太快,就開始和朋友合資經營這兩份事業,而他的子女也都在這些地方服務。
兼職?打工?不用大腦的工作?他說的沒錯,追求理想是好事,但是總要先養活自己。可是會不會耽誤到時間?還有麗塔那邊該怎麼交代?該不該讓她知道?
「不要去。」
「啥?」
「我說不要去。」是文森在靠杯。
「你是什麼意思?」我的事情他也要插一手?
「去不去我自己決定,和你一點關係也沒有!」我說。
他難得沒有用吼的:「我不和你吵,但是你先不要答應他,別忘了我告訴你的初戀故事。」我想了想,也確實不急著這一兩天做決定,就和老先生又閒聊了兩句。喝光杯子裡的威士忌後,我告訴他這幾天我會想清楚再決定,就送他下樓了。
我看著房東先生的背影逐漸離開,腦中卻想著文森的話。想了一下,決定上樓後再和你研究一下文森的初戀故事。
小文森雖然長高了很多,卻還是有些微胖。臉上的青春痘疤痕清晰可見。他戴著一副很醜的黑框眼鏡,穿著破舊高中制服坐在客廳裡的電視機前;客聽不大卻異常地清潔,有一種生人勿近的潔癖所造成的孤寂感。時間是晚上六點三十分。
「電視機關起來,去外面幫你爸做事。」文森的媽媽站在電視機前對他說。
「不要。」小文森的目光沒有離開電視,話語中帶著倔強和叛逆。
媽媽不發一語,轉身走到電視前,伸出手啪地一聲把電視關上。螢幕瞬間變得漆黑,漆黑的螢幕清楚地映出文森帶著憤怒的臉孔。然後文森站起來,怒氣沖沖地走到門前大力拉開再大力甩上,留下砰地一聲巨響在客廳迴盪。
文森出門後和父親推著破舊的三輪車,沿著社區小巷弄一家一家收取擺放在門前的垃圾。不久媽媽也來了,三個人打開一袋一袋腥臭腐敗的垃圾,從中揀出鋁罐、寶特瓶、廢紙這些回收物品擺放在車上。時間接近晚上七點四十分。夜晚的時間一分一秒過去,社區裡越來越安靜了。昏暗的路燈下,一位清秀的中學女生,從巷弄裡筆直地朝三輪車走來。文森下意識抬頭看一眼。
突然,他轉身狂奔,越奔越遠,越奔越快,直到身影在巷弄裡消失。巷弄像是迷宮,文森在迷宮裡驚慌地躲藏,直到很深很深的夜完全掩蓋住他的身影。
時間是午夜十二點零一分。
我在黑夜裡問文森:「怎麼回事?」他沉默不語,我也沒說話,過了幾分鐘他才開始慢慢說。文森認識那個女孩已經一年了,她叫「毛毛」,小他一歲。兩個人雖然讀的高中不是同一所,但是因為每天搭車上學都會在公車上遇見,所以文森就像青春電影裡的劇情,遞給她一封信。女孩子沒拒絕,兩個人就若有若無地成為朋友。偶爾打打電話,或是在周六周日約在圖書館見面,雖然倆人連手都沒牽過,但文森說他真的很喜歡她。
「為什麼跑走?」
「我覺得丟臉。」
「跑走之後呢?」
文森用沙啞的聲音說:「我開始躲她,再也沒連絡了......」
「再也沒連絡了......」這句話有一種奇異的力量,迴盪在雲層裡久久不散。
遠方傳來隱隱的雷鳴,今晚似乎有點不同。過去、現在打破隔離,在暗夜的濃霧裡交疊。我和文森在濃霧中共舞,看不見彼此卻踏著相同頻率的舞步。因為有某種躁動不安,我們加快了節奏試著逃離,然後文森蹬離了地面拉著我向雲層飛去。我說不,奮力地推開他,等我重新回到地面,卻發現文森已經在我的腳下哀嚎。我跟隨哀嚎疾奔而去,為的是想要抓住它,但等我緊緊握住哀嚎,才突然發現那是我床頭的鬧鐘在響,時間是半夜二點三十八分。
我睜開眼睛,鬧鐘壞了。
起床點了一支菸,倒了半杯威士忌走到陽台。空氣裡有沁涼如水的滋味,夜空中皎潔的月亮散出的銀光緊緊包覆我,我開始有了安定的感覺。走回書桌,繼續寫下去。
文森的初戀就這麼結束了,是一道深深的傷口。但是到底是誰拿著刀子往文森的胸膛狠狠地刺下呢?他的爸媽?還是那個女孩?如果都不是,難道是文森自己?答案呼之欲出卻又模糊難辨。文森的爸媽為了生活撿□□有什麼錯?毛毛更是無辜,只是剛好出門買幾瓶飲料。但如果文森那個時候沒有轉身狂奔,難道他和她從此就會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我試著推演各種不同的可能,卻發現結果只是一場徒勞,因為逝去的永不再返。印象中尼采對於逝去的永不再返有精彩的論述,我試著回憶,卻發現腦袋一片空白。也許......我是說,也許,這要交給尼采那個聲稱已經死亡的上帝。
文森推著巨大的命運之石前進,走過一座又一座的高山、險崖,然後到了我這裡。我既同情他,也鄙視他,我說不出哪一種所佔的比例較高。但是我很清楚,在同情裡我並沒有摻雜著優越的俯視角度,所以我能測量他的傷口深度。就像我現在拿點燃的菸燙著我的左臂所感受到的痛一樣。然後痛苦應該會在十分鐘後變成水泡,七天之內結痂,二十天後復原,週而復始,形成某種宿命。
麗塔會不會在意我到加油站或是便利商店工作,我不確定。可是我很確定我在意。老先生說追求理想是好事,但要能養活自己,應該沒錯。如果我很確定我的理想,又何必在意養活自己的方法?話是這麼說,但是為什麼我還在意?他媽的,一定要想清楚,總有什麼原因才對......我隱約覺得身體裡似乎有某種伴隨著我長大的什麼東西在影響我。像是白領比藍領高級,作家比做工體面這些亂七八糟的想法。一個接近中年的人還在打工,在我看來是某種悲慘至極的象徵。因為這份工作的內容,好像擺明了說這個人的全部生命都是沒有希望的、卑賤的、不值得重視的--但這樣對嗎?我極度懷疑。人生的意義與價值真的在我們從事的工作、擁有的金錢與名聲上嗎?如果不是,那到底是什麼呢?我很困擾。
我真的喜歡寫作嗎?似乎是,又好像不是。我有沒有藉由「作家」這兩個字,來為自己定位某種身分,謀求社會上的或是自己心裡的認同?蝸牛把殼剝掉了就只剩下一團黏呼呼的爛肉,如果我把「寫作」這塊遮羞布從我身上抽離,我又剩下什麼?我是什麼?我還會愛自己嗎?還有人會愛我嗎?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現在的我很確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再沒有收入,我會沒飯吃,沒地方住。老先生介紹的兼職工作既不費腦筋,也沒有大量精力、體力的付出,似乎是目前不錯的選擇。所謂的時間浪費,換個角度想就是寫作空檔的休息或是生活經驗的累積,既然都有得解釋,那不管文森怎麼說,我是決定去了。只是要瞞著麗塔。該怎麼說呢?乾脆說我去雜誌社做專案編輯好了。這種工作沒有固定的工作時間,也沒有固定的辦公室,全看個案狀況而定,應該不會出什麼差錯。文森的故事見他的大頭鬼去吧!
「你不要後悔。」文森陰沉的聲音響起。
「閉嘴。」我就知道他會在這個時間出現。這次他沒再多說什麼,像是睡著了一樣。
我也該睡了,牆上的時間指著五點十三分,屋外已經有一些清晨早起的人發出的聲響。我想你可以去喝一口水,閉上眼睛休息一下。等會張開眼睛之後我就醒了。就先這樣。
《收錄於法務部矯正署104年「長路-小說文藝創作合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