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7日,台北市長柯文哲出席眷村文化座談會,與婦聯會主委雷倩對談轉型正義議題。過程中,柯因為一句「婦聯會現在好好的,管它過去在幹嘛」,隨即引發各界討論。事後,柯接受訪問再度提及此事,他表示自己只是在強調處理事情的順序,他建議先處理目前的問題,然後預防未來重演,最後才究責。而柯也表示,他曾與波蘭前總統華勒沙與協助突尼西亞轉型民主國家的梅沙悟德‧荷穆達尼對談。兩人都指出,「和平對談」是化解內部衝突,走向民主的不二法門。
究竟,這個近年來吵得沸沸揚揚的「轉型正義」是什麼?台灣為什麼需要轉型正義?而成功轉型的波蘭或其他國家,有沒有值得台灣借鏡的地方呢?
什麼是「轉型正義」?
所謂「正義」,是每個人都能得到合理的對待。而「轉型正義」即指社會、政權經過轉型,改變其形式之後,必須對在過去合理,然而在現今社會視為壓迫的種種行為之加害者、受害者給予清算、懲戒與補償。故「轉型正義」是所有從威權獨裁轉型至民主的國家所共同面臨的政治和道德難題。
面對黑暗的歷史本身就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遑論檢視它、掲露它、清算它,那無疑是撕開瘡疤,甚至延續緊張和衝突,再度造成社會的對立。「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Time heals all wounds. 」然而,對於一個民主國家而言,時間真的能夠沖淡一切嗎?我們真的能夠強迫遺忘獨裁政治對人道的催殘與種種黑暗的過去嗎?
因此必須討論為什麼我們需要轉型正義? 筆者以為,追求轉型正義不僅僅是為了彌補在威權時期受害的人們,更重要的,是為了宣示作為一個新的民主社會,甚至如台灣這類的「民主跳級生」,我們崇尚與拒絕什麼樣的價值?在威權獨裁時代,政府有很大的權力對人民實行違反當代民主價值觀與人權的事。因此,我們需要透過轉型正義來告訴人們,鞏固人們對於基本人權價值的認識與認同。當一個社會呈現了真相和歷史,它會提醒它的後代:獨裁政治對人道的催殘是不義的、不被容許的,而只有透過這樣的歷史,它的後代才能真正地警惕,民主文化才可能真正建立。我們可以這麼說,「對過去的不義選擇遺忘和忽視,意味著不願對防止將來的不義負任何責任」。
除了鞏固人們對於基本人權價值的認識與認同之外,也唯有如此才可能真正弭平、癒合社會的分裂。你可能會感到疑問,面對黑暗的歷史分明是揭開瘡疤,怎麼能說是癒合呢?然而,正如前文所述,轉型正義不願延續緊張和衝突,它要創造的是一個「和解」的機會。不去面對與檢視,何來「和解」呢?
和解,是加害者承認錯誤並道歉,受害者接受道歉並放下仇恨,不再計較,也就是放棄了自己原本「理應可進行報復」的權利,讓兩者關係恢復到原初,或至少不是敵對的狀態。這說起來容易,實行起來卻十分困難。假使威權時期的受害者還活著,光是要重新提起過去就必須跨過層層的心理障礙,而且他欲指控的對象可能還握有一定的權力;指控已經十分艱難,更遑論放下仇恨、真心道歉與原諒了。這還是指受害者活著的情況,倘若受害者已經離世,其後代可能背負著更大的「道德責任」,抱著「我是否有資格替前人原諒加害者」的想法或其他的利益考量,而比當事人更難放下過去。
這也是為何當政府面對轉型正義時,經常有意無意的忽視清算與和解的成分,而僅做了彌補。一般民眾也因此無法真正的理解何謂轉型正義,總見樹不見林,甚至排斥、抗拒它。然而我們必須明白,轉型正義應具有多種目的,如社會穩定、和解、原諒、應報正義、人權或法治等,都是重要且不可忽略的價值,無法偏廢。然而並非所有的價值都能夠同時百分百地實踐,因而必須做出權衡與選擇。而這個選擇,正是亟待我們去正視與思考的。
三人行,必有我師焉。
事實上,面對轉型正義難題的國家,可不只有台灣而已。舉凡德國、波蘭、捷克等東歐國家皆然。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焉」,他們是怎麼推行轉型正義的呢?是否有值得我國借鏡之處?
在開始討論之前,
我們必須先知道轉型正義的三大原則:
對遭受政治迫害的人給予正義。被沒收的財產必須歸還;遭受肉體、自由和生命損失的人或其家屬,必須加以賠償。 對從事政治迫害的人,必須在法律上或道德上予以追究。 對過去政治迫害的真相和歷史,必須完整地加以呈現。
當然,依據不同國家的狀況,上述原則會經過調整。
以波蘭做為案例討論。去年四月,台北市長造訪波蘭後,在他臉書上的出訪筆記這麼寫下:
波蘭是一個有歷史底蘊的國家,
每一棟古老建築的背後,都經歷了或多或少的歷史。
我們下榻的飯店對面,正好是華沙市的地標「科學文化宮」。導覽說,這是當年蘇聯佔領時,史達林自稱送給波蘭的禮物,但波蘭人厭惡它,認為這代表著他們數百年來總是被強權支配的象徵。波蘭走向民主化後,有人想拆掉它,也有人認為拆了它,歷史不會因此消失。經過許多年的討論,它現在還在那裡,仍然是華沙最高的建築物。
跟台灣一樣,波蘭也有相當多的歷史包袱,二戰時被德國和蘇聯強佔,緊接著又經過數十年的共產黨獨裁統治,但他們依然挺過來,重建被戰爭摧毀的舊城區,以正面態度面對過去的歷史。
也許波蘭的政策不一定適合台灣,但他們和平面對過去,展望未來的姿態,值得我們深思。
閱讀至此,也許你會想起近來在我國亦吵得沸沸揚揚的「中正紀念堂轉型之社會討論計畫」。這類威權時期留下的象徵,總會在推動轉型正義之時成為討論的焦點。如何處理才是最好的方式呢?波蘭的處理方式適合我們嗎?
在此之前,我們必須先追溯波蘭的歷史,了解這座「科學文化宮」是以什麼姿態與印象存處在波蘭人民的心中。科學文化宮,是波蘭境內最高的建築物,也是該國首都華沙的標誌性建築。通常縮寫為 PKiN ,因此華沙市民也謔稱其為「北京」(波蘭語:Pekin)。此外,它有一個十分有趣的綽號──「史達林的注射器」。
二戰時期,德國和蘇聯曾經瓜分波蘭,史達林當時就是占領波蘭東部。而這座高聳的科學文化宮便是史達林贈予波蘭民族的「禮物」,高234米。這個文化宮僅僅用了三年的時間就竣工,當它建成的時候,周圍的區域仍舊處於廢墟狀態。曾經是以史達林科學文化宮聞名於世,這座建築亦是由蘇聯工人建造完成並由史達林支配的,想當然爾,這座建築勢必有著史達林式建築風格的懷舊影子,也因其外型與注射器相似,因此有了「史達林的注射器」這個綽號。後來雖然在社會主義政權下台時,史達林的名字被移除了,然而從它的綽號觀之,許多波蘭人明顯還是不太喜歡這座建物的。
科學文化宮幾乎可被視為都市地景中的「負面遺產」,然而,波蘭人至少做了轉型正義的努力。波蘭國會在2017年時通過「禁止宣傳共產主義,拆除共產主義雕像」的法案,因此科學文化宮除將史達林的名字移除之外,關於共產黨的人物雕塑也未列於其中,可見波蘭人對於保留威權時期的象徵是相當謹慎的。同樣地,我國的「中正紀念堂」又當何去何從呢?
除了對威權象徵的處置外,面對轉型正義全面的推動,
波蘭也可說是一波三折。
1948年,服膺於馬列主義的共產黨波蘭統一工人黨開始執政,此後便是為期數十年的威權統治。在波蘭統一工人黨的統治下,多數的日子人民都過著苦不堪言的生活,這恐怕必須歸咎於共產主義下的計畫經濟。於是,時勢所逼之下,終於在1976年爆發了第一場罷工,即使隨即便遭共黨政府鎮壓,這仍是非常重要的開端。
1980年8月16日,波蘭北方海港城市格但斯克的列寧造船廠爆發大罷工,這場罷工行動由先前遭造船廠解雇的華勒沙(Lech Wałęsa,1943~)領導,此次罷工行動隨後也引發了一連串的罷工潮。罷工行動勝利後,華勒沙等人成立了全國性工會「團結工聯」,開始對共黨當局施壓,要求推動政治與經濟層面的改革。面對團結工聯的壓力,波蘭統一工人黨在1981年底頒布「戒嚴法」用以打壓、取締工聯成員。
然而,戒嚴法非但沒有遏止團結工聯的行動,反而更加深其改革的決心。1988年,終於迫使共黨當局讓步,使團結工聯在首次自由選舉下得到三成的國會席次。此國會後被指稱為「契約國會」,象徵脫離共黨指導,也象徵波蘭轉型的開始。而在1990年,華勒沙成為首位民選總統後,波蘭的轉型正義於焉展開。
東歐前共產國家大多採取除垢法(Lustration Law)實踐轉型正義,除垢法是去共產化(decommunization)的一種形式,主要處理的是公部門的去共產化,許多東歐國家都是採取這個方法。由於各個國家本身的歷史與政治脈絡不同,各國除垢法的內容、範圍與效果很難一概而論。而波蘭除垢法的發展,可略分為3個階段,分別是1989年至1997年除垢法通過、1997年除垢法至2007年除垢法修正,以及2007年修法後至今。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2006年右翼政黨「法律與正義黨」與其他右翼政黨聯合執政之後,制定了2006年除垢法,試圖以此取代1997年除垢法(1997年除垢法十分溫和,條文規定擔任特定職位或其候選人有義務向政府提交聲明書,說明自己於共黨統治時期是否曾與情治單位合作,然而並不給予處罰,可以說只發揮了轉型正義中揭露歷史真相的功能。)2006年的版本將過去清查機制改為以情治單位檔案的資料為基礎,核發個人證明。然而,該版本於2007年旋即遭到大幅修正,清查機制回到過去提交聲請書的方式,人事清查範圍則擴大至中階公務員及私部門。
2007年除垢法在不久後即遭波蘭憲法法庭宣告違憲,憲法法院認為人事清查不應擴及私部門,否則有違民主國家之價值。而轉型正義作為一種鞏固人們對於基本人權價值的認識與認同的手段,更應謹慎規範,不能破壞民主國家所崇尚的種種價值。由此觀之,更在在顯示了轉型正義的真諦。
而波蘭除垢法的發展之所以歷經諸多波折,一部份是因為過去波蘭統一工人黨勢力並未消滅,而重組為幾個左翼政黨,在國會中仍佔有一定的席次,意味其權力與影響力還不可忽視。在此局勢下,右翼政黨推動轉型正義自然容易受到阻礙。然而,從2007年除垢法觀之,當右翼政黨取得國會多數,在推動上卻又可能過度加入政黨的利益考量,甚至成為一種政治操作的手段。而愈是如此,一般民眾對於轉型正義便益加排斥、抗拒。
看完波蘭的轉型正義後,回到台灣,
是不是發現了有許多似曾相識之處呢?
當我們提到轉型正義,不少人會形容其為「政治正確」,認為當中有政治鬥爭的意味。然而,我們應當接受推動轉型正義的過程中,有適度的政治鬥爭,因為轉型正義在某種程度上也可因為政黨競爭而實現。以台灣為例,當國民黨不願真誠面對、糾正它自己的過去,民進黨便可藉機從中得利,迫使國民黨認真處理其威權時代的歷史和遺產(如黨產)。
然而也正是因為民進黨政府處理轉型正義帶有太多政治鬥爭的味道,以及它的處理來得太遲,才會有「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的成立,希望透過民間的力量,去督促民進黨及以後的執政黨從事這方面的工作。
至於威權時期的國民黨,即使依然在我國有著不可忽視的勢力,我們仍需謹記,所謂的轉型正義不應純粹以報復為目的,也並非要趕盡殺絕。波蘭的除垢法是各方妥協下的產物,因此相當溫和而不激進,台灣適合這樣的方式嗎?朝野與民間要如何達到共識呢?妥協的過程中,又會犧牲掉哪些價值呢?而在轉型正義的眾多價值中,台灣終究該如何取捨呢?
歸根結柢,我們也可以思考一個更重要的問題,
究竟何謂「台灣的民主」?
責任編輯:顏澤丞 審稿編輯:邱淳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