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2/02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公民便利貼 027 東協》

公民便利貼 27 東協
公民便利貼 27 東協
東協/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由東南亞十個國家所共同組成的一個區域性的國際組織。目的在促進成員國之間經濟、政治、安全、軍事、教育和社會文化等領域的合作。
l 東協有哪十個成員國?
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新加坡、汶萊、柬埔寨、寮國、緬甸、越南。
l 東協的主要發展階段:
1. 反共同盟時期(1967-1975年):1967年,由泰國發起,印尼、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菲律賓等五國外長聚集,於曼谷成立「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儘管當時成員國聲稱要進行經濟合作,但實際上並未推動相關計畫。由於當時正值美蘇冷戰期間,越戰開打兩年(1965年開始),成員國皆為反共產主義的自由主義國家所組成,因此,實際上具有提供美軍在越南軍事行動支援的色彩。1971年,五國外長公開發表宣言「東南亞是和平、自由、中立的地帶」,宣示不屬於美蘇任何政治陣營。
2. 轉型為經濟組織時期(1976-1990年):美軍於1975年正式撤出越南,越南、柬埔寨和寮國三國正式成為共產主義國家。此時,東協國家認為與共產主義對抗的方法,不是軍事對抗,而是發展經濟,於是調整方針。1976年,東協國家元首於雅加達首次舉行高峰會議,通過《東協協調一致宣言》,展開經濟合作。此外,也簽訂《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主張面對三個鄰近的共產主義國家,採取不干涉內政、不行使武力,以及和平解決紛爭的立場。因此,東協於1976年於印尼首都雅加達成立東協中央秘書處,正式將東協轉為經濟合作的組織。
3. 會員擴張時期(1991-1999年):1990年代初期,冷戰結束,使得東協會員國的數量得以擴張。汶萊(1984獨立當年)、越南(1995)、緬甸(1997)、寮國(1997)、柬埔寨(1999)分別加入東協,會員國數正式成為十國。此時,東協稱為「東協10國」。2002年,東帝汶獨立,以候選國身份加入東協。
4. 邁向東協經濟共同體時期(2000年之後):2007年東協成員國認為應該制訂基本法規,簽訂《東協憲章》,並於2008年生效。《東協憲章》第一條當中闡述了東協的目的,是要「維持並強化和平、安全和穩定,並強化以區域當中以和平為導向的價值」。基本上,到了2000年代之後,東協開始倡導經濟合作,試圖將東南亞打造成自由貿易區。因此,經濟整合是現階段東協最主要的目標。2019年的東協高峰會之後,已經達成了於2020年簽訂「區域全面經濟伙伴協議」(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 RCEP)的共識。
l 東協運作的重要原則:
n 互不干涉內政:東協並未像歐盟那樣,詳細規定成員國的義務和行動,甚至讓渡出一部份的主權。因此,面對成員國的內部政治問題(如:政權更迭),東協並不會去干涉。
n 一致同意原則:《東協憲章》規定,關於東協的政策或制度的任何決議,只要成員國任一國表示反對,就不得通過與實施。
參考書目:
岩崎育夫著、廖怡錚譯,2018,《從東南亞到東協—存異求同的五百年東南亞史》。台北:商周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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