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31|閱讀時間 ‧ 約 15 分鐘

用案例看左右派的分類

決定來捅馬蜂窩一次,不然筆者覺得講再多,總是有人會把焦點歪到不能再歪的地方去。
談左右,必定要用案例去分析,絕對沒有純論理這回事,左右的基本歷史分類法維基都查得到,不需要反覆強調自己超懂歷史,這種工業革命後產生意識形態已經進化了三百年以上,還在那邊想反芻馬克思的原典思想覺得自己超棒,不如去撞牆。
論理,必須建築在幾個基本的基調上,筆者知道網路上很多懶人包或是左右性向測驗,但個人去碰過的結果是,相當的不準確而且往往「帶有製作者強烈的個人意識形態」,比較像是要去分敵我,跟蒐集同溫層隊友用,不像是教學。
好比說,這兩年很紅的阿姨劉仲敬,除了政治、經濟或社會學專家與有深厚人文素養底子以外,筆者幾乎沒看過哪個人解析對過。劉仲敬的方法論混合馬克思(舊)與史賓格勒,再加上近代的考古與人類學基礎,以及他個人在新疆等第一線的現場實務經驗。看到這邊,自己就該知道,劉的思想跟說法,你應該聽到哪,以及哪些可以或是不能用,在台灣可以還是不能。
意識形態的歷史建築在很多大師的路上,我們回避不掉,就算馬克思都死透了,馬克斯思想也都被修正跟改編不知道幾次,一樣有左膠把原典拿來膜拜,右膠拿原典當成所有現代左派的稻草人打,根本有病。真的會分析的人,台灣現在就有活生生的列寧主義市長,只是因為信仰造成根本不敢也不願意去面對。
唉~
回到主文,時至今日,左右除了各人所使用基本理論,可以明確的區分,例如經濟學採用傅利曼還是凱因斯的學說,政治哲學用唯物或是唯心等,大體上還有一些方向可以區別。
例如政治上的意識形態標準分類,是用「依照現狀,比對改變現狀的幅度大小緩急」,去區隔你算偏左還是偏右。你會覺得很困惑,是因為我們多半是看人寫的書,每個人都有他認定的正確與錯誤,自然會依照各人標準,去看待當今世界上主流的各種思想,並依此分類。但你如果把很多人的綜合起來,就會發現主要還是針對於當代政治的變化程度而定。
所以,不同的政經與社會文化議題,會根據每個國家的國情不同,產生看法迴異的左右分類。這也是有很多教授常說,他在歐洲是右派,到了美國變左派,回到台灣又變成極端主義份子。所以,在分析左右的各種案例之前,最重要的是客觀的評估本國的政治現狀,不帶情緒與極為冷澈的方式去分析各種數據。而由於數據是人去編的,如何分析數據中隱藏的各種訊息,只有「經驗」,所以想要知道實際狀況,你絕對要去問第一線的人,但也不是把第一線的意見當成絕對,因為不同縣市可能又不一樣。
總之,「事情沒有那麼簡單」就是了,網路上一堆懶人包,目的只是要分敵我跟鞏固票源,沒有在想開拓的問題。說穿了就是小圈圈的權力鬥爭,以及掌握到控制與壟斷資源的權力。
以年底大選的公投提案來看,最適合分析左右的,是同婚相關的幾個案子,其他像是國民黨提的根本沒意義,東奧正名的偏向大型民調,以核養綠的本質是以核養條,沒有分析價值。
所以,同婚這件事情,怎樣用左右的概念去分析?
就以意識型態的理論來看,台灣的現狀是沒有同婚的選項,傳統上多數人也不認同,所以是屬於積極改變現狀的路線,政治形態偏左無誤,反對的人屬於偏右也沒有問題。要細分的話,堅持一次到定位,認定沒有更高的人權價值者,像是臉書幾個同婚的頭人,屬於更左的激進主義者,護家盟那邊強調的保守價值,其實多數違反現狀運轉的性平教育,已經不是保守派,屬於反動份子。
若從基本來看,同婚在台灣的分類目前非常單純。
  • 激進派 – 一次到定位、基本人權沒有妥協空間 例子:網路同婚聞人
  • 自由派 – 基於過去已經有長足進步,可以有談下一步的空間 例子:民進黨支持修法立委如尤美女,國民黨如許毓仁
  • 保守派 – 基於過去已經有很多進步,近期內不需要再進一步 例子:民進黨勉強支持修法立委如柯建銘與其他多數,國民黨多
  • 反動派 – 現狀改得太過頭,摧毀傳統價值,不僅不能改還必須退回以前 例子:護家盟,國民黨部分立委
請注意,這個分類是根據他們的外顯言行,沒有誅心的部分,所以筆者沒打算把長老教會跟國民黨未表態的立委與候選人放進去,因為那不準。
所以,以科普教學的概念來說,大致上到這邊已經夠了。但筆者認為,現狀已經太過離譜,為了搶奪話語權,各方人馬尤其左右極端派,已經「劫持」了各種意識形態,透過宣傳抹黑與打壓反對方,根本惡劣,有必要根據各方的作法與歷史背景來進一步解釋,這可以更加的讓我們理解,誰是玩真的誰是玩假的,圖的是制度的變革還是個人的權力。
任何分析都要基於現狀,我們對同婚的理解,到底到哪種程度?
從歷史上來看,同志情愛行為是被認可的,所以在台灣的右派認為男女之間有固定不變的某種法則,完全是基於錯誤的認知,幾千年來無數斷袖之癖與喜好眾道的記載,即使是后宮也容許女女之間的性行為等等,我們可以很確定護家盟那方的人性說法完全鬼扯。歐洲的希臘羅馬相關紀錄更多更直接,我們也不需要找更多證據來輔助。
但就以制度而言,無論東西方的制度,就以同志之間的權力與義務繼承等法律原則,數千年來都沒有被容許過,即使有都是個案。長久的社會發展下,制度面多是基於血統與家族。所以,台灣的左派,尤其是激進派認為同志之間的權力是天賦人權,完全是錯誤的說法,同志的法律權利是近代開始去力爭的。那些同運的領導者,不少人一直用人權的角度去說,其實是亂套近代發展的結果。
到了這邊,多數人的行為應該就差不多可以分類,究竟是要基於現狀想去做些改變,還是單純的個人不爽,或為了自己的權力去鬥爭他人,已經很清楚。但我們不能滿足於此,要更進一步地去分析這些制度背後的原因。
同婚權益幾千年來都沒有法律上的明文規定,古代因為法律的不完備,所以繼承權利根據不同的民族有不同風俗,的確有把財產繼承交給同性友人的例子,即使扣掉託孤等理由,也不能否認雙方的同性情誼存在。但多數狀況,還是基於血統,傳子傳女最多,收養子當女婿的也不少,最多擴及到家族讓兄弟姊妹的小孩繼承。
到了中世紀,宗教因素開始在多國與跨國之間成為主導之一,情況就複雜起來,但國家制度完備後,對於同志的法律幾乎是沒有的,也就是說認為兩人的情愛,與建築在血統上的繼承利益是兩件事。換言之,同運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情愛的部分,而是政治上的制度與社會文化上的環境。我們可以從這邊去區分,哪些人是把個人的情感凌駕到制度修正之上,或是試圖訴之以情來達成修法的目的,或者是煽動群眾聚集權力,還是單純的發洩。
我們若能明白,問題是出在兩個面向,法律制度對同志的保障與否,與社會文化對於同志的觀感好壞。那麼,分析方法就單純很多,法律制度的婚姻是否包含同性,民法還是專法,其本質上是一種「財產權」的概念,就以這個角度來說,只要有法律可以規範到同志婚姻的財產繼承,以及對原生家庭的財產繼承關係,那麼哪一種都無所謂。
也就是說,單純就財產權的觀點,專法還是民法沒有優劣的問題,只要能夠明確規範出,那麼對於所有人來說,就只有情感上的舒不舒服問題。
左右的分野在此,其實完全是基於繼承的觀點,也就是就原本的狀況來說,父母的財產繼承,優先給自己親生子女,多半是沒有問題的。問題出在,父母有沒有權力指定財產要交給哪個子女,若有兩個小孩,一個是一個不是,一個有產孫子女,另一個沒有,那麼祖父母指定交給有生下血緣關係的孫子女的那對,到底合不合法。
又,同性夫妻若有收養,收養的子女是兄弟姊妹、堂表親的子女,是否排序在其中有優位,能否有特留份。若收養的是完全沒有血緣關係的,祖父母有沒有否絕沒有血緣關係的這一方繼承權。
在這些財產權的爭議中,極少出現在台灣近年的討論,筆者甚至可以說在公開上幾乎沒看到。有看到也是基於感性而非理性的探討,就以筆者個人在工作場合與私人關係中所碰到聽到看到的,大致上基於現狀可以分類如下。
  • 激進派 - 基於血緣的繼承沒有道理,同性夫妻無論有無收養,收養血緣如何,父母皆必須留下繼承的部分
  • 自由派 – 基於血統的繼承不合現代,同性夫妻只要有收養,無關血緣皆可以參與繼承的討論
  • 保守派 – 傳統的家庭繼承不能改變,同性夫妻除非收養的小孩有家族血緣關係,不然沒有繼承權利,而且父母親有指定的權利
  • 反動派 – 他XX的根本沒有這種討論的餘地,同志必須排除在繼承權之外
從繼承權去看背景關係,我們會發現決定這個國家,法律上接不接受同性夫妻的繼承權利,觀點不在於大眾的接受度,也不是法官左派多不多,會跟你這樣講的不是不懂亂講,多是別有居心。最大的影響度是「工業化與都市化程度」,一個國家的工業化越高,專業技工的數量越多,需要依靠父母繼承的比例會降低。一個國家的都市化越高,代表傳統大家族的關係被切割的越小,越偏向小家庭組成各自生活圈的,越不需要依靠家族繼承的權利。
意思是,這個國家的工業化越高,都市化越普及,就「越不在乎繼承」,但這種狀況似乎出現在中產階級之下較多。越偏向資本多的上層,就越會在乎繼承,顯見法律面的修正,根本上還是出在各階級掌握到多少資源而定。越不需要依靠法院打繼承權官司,有更多管道可以擺平子女繼承跟財產贈與的人,就越不在乎同婚權利的變化。通常最需要國家法律保障的,多半是白領中產階級,藍領勞工階層可以繼承的東西沒那麼多,必要性反而少了點。
這種財產繼承權的背後,其實是一個國家社會文化的縮影,我們拿歐洲來分析就會發現饒富趣味。鐵幕崩潰後的中、東歐各國,在法律上支持的比例始終不高,而西歐卻相當的高,要說背後是宗教因素,說服力實在不足。因為歐洲無論東西南北,只要你劃一刀分兩區,總會發現有例外的國家。
更應該說,是否為基督教舊教跟新教的差異,或者說是「社會討論同性婚姻權利義務的時間」久不久。這對比國家工業化與都市化的程度,幾乎是可以兩條線對上的。大致上可以這樣解釋,工業與都市化越高的地方,對於同性婚姻的觀點越自由,而這個國家對於同性婚姻的討論越久的,觀點也是越趨於開放。
而每個國家對於同婚制度的認同與接受到修正,都有個別的民情風俗使其速度緩急有差。但要說這是對於人權的認同,不如說是「因為賺錢不需要靠父母所以不怎麼在乎」以及「不需要養兒防老所以無所謂」,還有都市化切割傳統家庭的橫向聯繫,這些因素遠遠高過宗教與個人好惡。
我們把這些文謅謅的語言丟掉,說直接一點,那就是
對於同性婚姻的認同,需要靠時間滲入,尤其是越依靠家族,以及地方宗教社群的人來說,你無法說服他們對「外人繼承財產」的恐懼,或是乾脆的用放棄繼承權來換取當前法律制度的修訂,會很困難。還有,台灣宗教上多是以血統繼承為基礎,你還得說服他們血統斷絕,沒有直系血親可以祭祀的恐懼,這不是去罵宗教很落後就有用的。
所以,依照對現狀的進程來區分,可以分為下
  • 激進派 – 傳統權利跟宗教都沒有理由至於個人權利之上,修法直接修掉,短期內社會的劇烈動盪是應該要承受的,而且要由全體共同承受。
  • 自由派 – 傳統權利等必須要與時俱進,不能侵害到個人權利,修法保障個人的同時,也能兼具保障傳統,對於社會的衝擊可以花時間慢慢消除。
  • 保守派 – 個人權利的保障必須先考慮對傳統社會的衝擊,在社會能夠容忍的前提下緩慢修正,或是另立平行的專法。
  • 反動派 – 傳統很棒,我們要加以維護,個人情愛是自己的事情,我們不能在制度上推崇,更不能在法律上容忍改變。
到這邊,已經不只切入到法律跟財產權的左右分析,還有進一步的文化觀點。筆者不是要告訴你,到底同婚好不好,民法專法哪個棒,認定這同婚的方向與優劣,基本上是要各位反過來去分析,這些檯面上的頭人,到底哪一些是真的言行如一,哪一些是扯蛋,哪一些人是有認真想過整體跟群體的改變,哪一些人只是為了自己爽在詆毀別人。
更重要的是,講左右分類有一個很大的重點,你是認同各人優於黨派,還是黨派高於個人?正確答案是,都不是,要看黨派屬性。有些黨派很剛性,個人的表態對於整體的方向沒有多大影響力,有些則很柔性,個人與黨派內的小群體各有各的調,在大方向上會根據不同利益的優先,而有不同順序的排列。
但無論哪種,黨派之所以會結成,就是基於某些共同的標準,而且一定有內部規範,要求黨派的個人超脫整體規範,你就是要他退黨除派也要支持的意思。把話轉過來說就是「你憑什麼」。
憑什麼?要拿利益還是權利來換的,你覺得自己的理念超棒,大家都應該要聽,那是你家的事情,投票出來如果不是這樣,你該怎麼辦?後面的路有沒想過?
同運基本上是要改變現狀,是要負責去想跟解釋現狀被改變之後會怎樣的,這不是套用國外例子就可以,沒有一個國家的社會文化背景相同,亂套一通不是左膠就是右膠。
而左右派在這種理念之外,還有手段上的判斷,左派會傾向先公平處理再討論效率,右派則是要以效率為先再討論平等。用案例來講,就是你選擇的宣傳方法,是「以個人還是黨派還是群體」優先。
越在乎群體的,手段會越保守,越在乎自己的,激烈的手段會一個接一個。這是因為,群體的意見會很多,要保有一致對外的意見,大致上就是兩條路,一個是吸收與交換群體內的條件,最後達成一致的利益。另一條就是把群體切割變小,同質性增加,大家意見都一致。
所以,若你想要把餅做大,增加支持的基調,通常會越保守化。想要增加自己在群體內的比重,與其花力氣說服他人,不如把反對派踢出去比較快。這點,台灣還是國外,都是一樣的。近年的差別是,傳統上的切割法,到了網路上由於很容易找到同質性高的支持者,使得各方的激進派都有毀掉既有組織的傾向,來增加自己的權力。
以上是簡單基礎的左右分析,要更深入的請自己找書跟老師學,意識形態沒有人帶,自己看書是不會懂的。
筆者觀察多年下來,網路上許多人的問題在於基本功不夠,但是又不肯承認自己沒讀書或程度其實蠻糟糕,所以都在做「望文生義」這件事,還有「抓語病」。因為智力水準在中位數以下的有一半,而網路讓太多這種人找到可以橫向聯繫的管道,於是看字面意思一個字一個字解,這種人超多的。另一種則是自己講不出個鬼,就貼你標籤套你帽子,然後斷章取義抓你語病,抓到你一個字縫的意思不對,就有理由全盤推翻你。
用這套去看網路上各種運動的頭人,非常有趣的,因為他們絕大多數都不是笨蛋,但要說是壞蛋也言過其實,多數都只是基於自己的階級,拒絕承認其他人也有發表意見的權力而已。
又不敢明說自己只想獨裁,只好說別人都很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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