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0/04/06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武俠故事一七零期

    再來談談「江湖夜雨十年燈」 奇魯
    江湖夜雨十年燈,作者諸葛青雲(後來據說是合寫的,據說由諸葛開筆寫到第十集;以後至三十集全由司馬紫煙續完) 故事前後的人物形象變化很大。好人變壞人,死掉的師傅變大壞人,後面亂七八糟)
    但開頭故事很漂亮。
    是說江湖上有個幽靈谷,裡面據說住著絕世高手,很多人想入谷拜師,但都被一一殺死。
    有個被滅門的絕望青年,決心入谷一探,在入山前在一個飲料店門口買飲料,老闆是個瘸子,好心警告他說別入山,之前死很多人了。
    青年把自己全家都死光的是說了出來,說我一定要入山,學不到武功報不了仇,活著也沒意思。
    瘸腿老闆聽到這樣,說,既然如此,我幫你。
    老闆告訴青年,他在這裡開店多年,見過谷主常在下雨的夜晚提著一盞紅燈在山上獨行,所以青年真要入谷,也要選在一個淒雨霏霏的夜晚,提著一盞紅紙燈籠入山,而且燈籠上還要寫上十年兩字。
    果然谷主沒殺這個闖入谷的青年。並將一身絕藝及法寶傳授給他。
    這個開頭我印象很深,當時覺得好矯情,為什麼一定要在下雨的時候摸夜路上山(這不是很危險嗎?),而且提錯顏色和樣式的燈就要被殺。
    那我到現在才懂這個故事。
    我最近的領悟就是,要進入文學圈,通常得要是有很可憐的故事,要用本身的傷痕故事來換取成就。而且不是你覺得自己很慘就可以,而是要讓前輩知道你很慘,最好還要投其所好,用他們懂的方式。
    唉,我都提小籠包上山,難怪一直混不進文學圈。
    但到現在這年紀,覺得混不進也好,原因接下來說。先把江湖夜雨十年燈再多談一點。
    這本書雖然主角表面上是那個被滅門的青年,但其實有個重要的角色一直貫穿全書,就是那個開飲料小攤子的瘸腿老闆。老闆號稱鐵扇賽諸葛,是個以智計聞名的厲害人物。他身邊有個耿直的結義兄弟叫許狂夫。
    兩人因為青年成為高人弟子之後重出江湖,也跟著重回江湖,糾纏在很多過往恩怨中。
    這個賽諸葛也不是什麼好人,剛開頭說是商人,幫主角是要請主角做事,但最後被寫成是一個陰狠的陰謀家,每一步都是算計,頗有點霹靂布袋戲裡那些反派智者的感覺。這個角色也一直活到最後一章,甚至恩怨還沒完,其實現在想想是個隱性的主角。
    我對這種算計來算計去的故事其實沒有很愛。所以雖然以前有買這套書,也看了很多遍(年輕時候書不多時間很多),但一直沒有給這書很高評價,那我的年代,一般武俠小說評價上也差不多獨尊金庸古龍,再來溫瑞安黃易,也很少人提諸葛青雲。
    但除了最近我突然聯想得到的領悟之外,我突然覺得這好像也是種變相的福爾摩斯模式。只是個性不同,福爾摩斯那種亞斯柏格式的角色一直沒有真正出現在武俠世界裡,即使是古龍,楚留香和陸小鳳還是很東方式的性格和思想內涵,雖然其實他們都算得上是懸疑偵探解謎小說。
    那我覺得這個鐵扇賽諸葛和許狂夫,也有點福爾摩斯和華生的樣子,一個聰明至極,另一個比較耿直,兩人是好朋友同進同出,小說裡也是充滿懸疑感。我沒有去考證諸葛青雲有沒有受到福爾摩斯的影響,我只是想說其實以前的武俠小說還是有很多有意思的東西在裡面。只是受限於地區文化的浸潤和作者的天性,時代的思想等等,武俠小說沒有出現看起來很像偵探的東西,但其實以前人應該還是有用他們做得到的方式去開創各種類型的,只是以前都叫武俠。
    但其實真的不代表不能。現代的作者,有更多書可以參考,更多元的價值觀和思想,創作上真的應該是要可以更自由隨性的。類型框架拿來隨意應用。
    但反過來想以前作者,現在通常覺得武俠小說都不太怎樣,但如李安說,武俠小說整體看都不怎樣,但裡面都會有些段落很漂亮。以前作者還是有厲害的地方。
    像江湖夜雨十年燈,這個句子出自於黃庭堅的詩,被小說家諸葛青雲拿來寫成一個人物傳承的風景。我最近也想寫一個短篇來說我一些我最近的想法,也想借用這樣一個概念,想寫說一個青年如何被前輩高手看上的故事,但我想了兩天,想不到比在淒風苦雨的夜晚,一個人提著燈籠冒雨獨行更加的精準有味道的場景。
    這個場景想像得到,而且表達的情感很強烈,不管誰看到都可以輕易理解,但又要夠矯情夠不合理,平常人不會做,才能凸顯在雨中獨行的人的內心的悲憤不安。
    這樣的場景我想不到更好的。
    我好想照抄,但最近風頭上我不敢。雖然諸葛青雲過世了,但著作權應該還在。那我寫的東西通常也不賣錢,大費周章去搞授權之類好像也沒這必要。但我還是不太敢抄。人言可畏。
    我當然覺得我的改寫和諸葛青雲比,從文字風格到內容主題都不一樣,只是那個景,能用的話我的小說會更好,不能用我只能用個普通的東西混過去,但想想還是不能用。
    因為這個景象太好了,所以還是要把榮耀留給前輩,太好了所以不能抄。雖然這套書現在應該也沒啥人知道了就是。
    這就是為什麼最近駱(抄襲)劉事件中,我要大力站在駱的作品這邊的原故,我總覺得為了作品的好,作家本來就應該要毫無其他道德的。自由和正義(公平)本來就是不同的道德標準,創作上,我傾向放大作品的自由,要容忍作品有巨大的自由,就算這種自由會侵害公平正義。(自由和正義從來不是像福爾摩斯和華生)
    (何況我真的不覺得駱的做法這樣叫抄襲,如同許榮哲的比喻,駱只是把原材料當擺盤裝飾,劉是把原材料炒成一盤菜,各賣各的算得上啥抄。形式受著作權保護但概念沒有,老貓說。)
    那我覺得駱以軍的爭議不在於他抄不抄襲,而是他”不覺得”是抄襲。
    我不敢抄諸葛青雲,是因為想想他的這個景太好(雖然他也是抄黃庭堅的但形式不同),我覺得我抄的話是沾光,雖然本來就應該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但我覺得我的作品沒這麼有價值就是,沒有到好到留名青史,沒有好到是時代的寶石,沒這麼好,就配不上這麼好的點子。
    (來來往往一首詩 魯班門前弄大斧)
    所以問題的真正癥結是,人把自己看多大(相對把別人看多小的問題)。
    所有人都該問問自己。
    這就是我前面講的,以前會覺得恨,混不進文壇,但現在覺得沒混進也好。
    一意淒清,不如笑傲江湖。
    延伸閱讀:乃賴談笑傲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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