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消息一公佈後,不少因配偶通姦問題
委任律師處理案件的朋友們擔憂的跑來
事務所關切,深怕自己只能放任
配偶與
外遇對象為所欲為卻又拿他們沒轍。
其實不需要這麼恐慌,因為
通姦除罪後,對我們的日常生活並不會有太大的
影響,甚至將來在求償的蒐證上也會比較有利。為什麼呢?
讓我們來看看下面幾個問題。
法律再也不會幫助受害者?
刑法不是受害者的復仇工具!
通姦罪的立法目的是為了維繫人民的
婚姻關係,但其實通姦罪跟婚姻沒有太大的關聯,真正會讓兩人結束婚姻的方式只有「
離婚」。兩人的
婚姻並不會隨著提告
通姦而結束。
通姦罪與其他
刑罰不一樣的地方在於,可以在對當事人提告後對自己的配偶撤告,讓第三者獨自面對刑責。有很多
通姦者的
配偶常常在事發後對
第三者懷恨在心,以「不聽我的話小心我告你」作為恐嚇,要求對方簽下鉅額的
本票、將房子過戶給自己……等。第三者因為害怕
吃牢飯,就算覺得不合理也只能接受。
另外,很重要的一點:「會出軌的人不管有沒有罪都會出軌。」舉個例子:C和D是夫妻,有天C提早下班回來看到D正與鄰居E在床上「激戰」,當場捉姦在床。通姦除罪前:
C依
通姦罪對兩人
提告,D買了禮物送給C當作補償,並表示以後不會再犯。C選擇原諒,並撤回對D的
告訴,讓E獨自面對
刑責,法院判E一年
有期徒刑。
通姦除罪後:
C依民法規定請求
損害賠償,D和E都支付了C相當額度的
賠款。
從上面的例子我們便可以知道,不
管通姦有沒有罪,對會偷吃的配偶來說根本沒太大的差別啊!過往的
案件中,大多數的告訴人都會原諒配偶,只對第三者提告。第三者固然可惡,但各位是否明白「一個巴掌拍不響」的道理?要不是自己的
配偶不檢點,哪來的
通姦?既然是希望透過
刑法來打擊犯罪,為什麼不連
配偶一起告?這擺明了受害者只是想將所有被
戴綠帽的
負面情緒發洩在第三者身上。
通姦罪的處罰其實很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