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

含有「通姦除罪」共 15 篇內容
全部內容
發佈日期由新至舊
  雖然基於對「幸福美滿婚姻」的想像,民法中的確指出婚姻雙方有同居之義務。但對於這項義務,參與者擁有的僅有對另一方的請求權,而沒有支配、干預,或要求他方強制履行的權利。我們的確可以在對方違背這項義務時合理地要求解除婚約。但法律卻從來沒有主張個人或判決可以因此去剝奪另一個人擁有的居住與遷徙之自由。
Thumbnail
avatar-avatar
K
你的分享令人深思啊。謝謝你
本文章介紹了外遇懷孕可能面臨的法律和道德挑戰,提供了相關的法律諮詢服務。文章提到了墮胎的合法性和風險,以及外遇孩子出生後的親子關係和婚姻狀況。並建議以合法渠道處理問題,避免違法行為帶來的風險。
Thumbnail
常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婚前婚後真的是兩個模樣,而婚後還能是好老公/好老婆真的是不容易,但如果今天原本表現很好的配偶出軌了,我可以只告小三嗎?我又該怎麼提出告訴呢?
Thumbnail
很多人可能以為侵害配偶權只是罰錢而已,根本沒甚麼用。但有些人目的根本不是罰錢,有些人手上也只有曖昧對話勝率極低,那這些人圖什麼?可能就是故意要讓小三一直出庭,故意讓法院寄通知書到公司,讓全公司笑話他、讓上頭開除他而已。況且如果你手上證據很充足,勝訴後未來都能在判決書查詢系統查到被告的案底呢(你可以只
Thumbnail
酒店公關是造夢的職業-高功率製造關於愛情的美夢 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在婚戀市場獲得所需的親密關係,也不是每段親密關係都能提供適當的情感支持;酒店即是填補內心感情缺陷的速食店,打造客人的美夢就是我們的工作,服務陌生對象的職責就是經營出「好」的感覺,無論是友誼、愛情、成就感都可能是經營的重點。 在長久遭受
Thumbnail
刑法第17章,妨害婚姻及家庭罪,通稱「妨害家庭」。除了最有名的通姦罪(已除罪)之外,還有其他法規繼續施行著。所以千萬不要以為妨害家庭指的一定就是通姦罪喔!那只是妨害家庭的其中一個法條罷了。希望今天的文章可以讓大家更了解妨害家庭的成立要件。
Thumbnail
大家都知道要告成通姦罪,必須要有充足的「性交證據」。有些受害者的配偶為了取得證據,不惜闖入汽車旅館的客房內,最後不但通姦沒告成,還被反告了妨害秘密罪,順帶一提,這刑責是3年以下,比通姦罪來得更重。為了讓通姦者被關一年,卻甘願自己冒著被關三年的風險嗎?這恐怕有點不符成本吧?
Thumbnail
好不容易取得配偶外遇的客觀證據,卻沒能如願在法庭上教訓配偶和小三,這感覺想必相當不好受吧?但敗訴並不代表到此為止,除了要有恆心,還要檢討先前失敗的理由,以免浪費時間又重蹈覆轍。
Thumbnail
這似乎是通姦除罪後第一個與侵害配偶權有關的實務判決,當然也可能是因為罪證不足無法告成通姦罪。但無論如何,妻子的錄音蒐證被法官採用了,這對因通姦除罪而感到迷惘的配偶們來說,是一個很好的參考。
Thumbnail
通姦除罪後,侵害配偶權的案子就全部交給民事庭法官審理。這麼一來法官也比較不會受到刑事判決結果影響,可以更客觀決定賠償金額。甚至因為通姦已經除罪化,民事庭在決定侵害配偶權的賠償金時,會加重額度,以彌補已廢止的刑事懲罰。
Thumbna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