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剛剛開工的第一天,我就莫名地跟樓下的鄰居吵架了起來。
一樓的鄰居覺得自己家門口的馬路就是屬於自己的,自家的車子當然就是停在自己家裡的門口不說,今天居然來跟我說,請我不要在他家門口餵流浪貓。
我很不爽地問他,你房子的權狀是有把大馬路也算在裡面嗎?
那位老先生口齒不清的說:你要餵貓可以,但是不要在我家門口餵?
我又問他:我要不要餵貓為甚麼還要你同意?你是那位?
他說:那個貓咪有時侯會吐在那邊很臭,我們都還要清理。
我說:那你把你的車開走啊,我來清理啊,你每天把大馬路當成你自己的私家停車場,每天都停在那,我就算要清理也不能清理吧。
老先生又說:那都是我們在清理的。
我又跟他說:你既然想要享受把大馬路當作自己私家停車場的這種好處,那你自己打掃抱怨甚麼?你去找法律出來跟我說那一條規定我不能餵流浪貓的?不然你少就少跟我廢話這麼多。
我其實很想繼續跟他說,你那位太太每天早上7點半不到的就在自己門口像是拿了大聲公一樣的跟路邊大嬸拉開嗓門的聊天都讓我覺得噪音擾人,那我是不是也要規定你8點之後才能開始大聲聊天就像你規定我不能在馬路的那邊餵貓一樣。
但是我也懶得跟他廢話一籮筐,我就上樓拿了寶特瓶下來把他車底的地板沖洗乾淨,然後按了他家電鈴,換成是他太太,就是那個每天早上7點半不到的大聲公出來,繼續跟我說,你可以餵貓,但是你不要在我家門口餵。
但這次換老吳出馬了。反正我知道老吳吵架絕對不會吵輸人,我就很開心地回家去了。
只是,每次發生這種事情,都讓我覺得很不解,為甚麼一個看似很進步的台灣,還是會有很多這種很不文明的人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