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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臉書的獨立監察團宣布使用Facebook與Instagram的用戶可以針對平台上不應該保留的有害內容進行申訴,而其所謂「不應該被保留的有害內容」,針對的是「假新聞」、「假消息」,包含內容不實、虛假的貼文外,亦包括所導向的外部聯結式的貼文,例如專製造不實內容的農場網站等。焦點放在所有查核不實的網路上散佈的消息內容。
一、什麼是「全球獨立監察團」?
二、監察委員會的功能
「監察委員會」的主要功能在於受理用戶的申訴案件,而對於個案進行審查,並對於被移除內容的用戶可以提出抗辯等,是獨立於Facebook以外的監督單位,其權限高於Facebook所自為的貼文審查,例如像之前某些涉及COVID-19、美國總統大選、香港、新疆事件政治性敏感貼文所出現貼文無法上傳、分享或莫名遭移除的情況,現在可以向「監督委員會」進行申訴,並由該獨立機關作出客觀的審查。
三、外部審查機制
其實這樣的外部審查機制是有其必要的,其必要性在於企業的檢討機制與言論自由、國家、世界利益等有所衝突時,可以有個解決的管道。但這機制的有效與否,則關乎委員的產生、背景、委員會的組成、任期的長短、保障、有無排除其他政治影響力等。只有在無色無味、客觀中立、無預設政治立場的委員會組織下,才能作出令大眾信服、信任的審查結果(只是目前組織是在於臉書公司底下,其財務方面能否與之脫鉤,獨立運作,將是未來觀察的重點)。
陳建佑律師事務所 陳建佑 律師
掘想知識工作室(法律新幹線)林坤毅 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