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虎科大通識教育中心李玉璽老師
2021年5月通過高中台語支援人員認證
《國家語言發展法》於2019年1月9日公布,該法第9條第2項規定:「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於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將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學校教育得使用各國家語言為之。」,2022年8月1日起生效。
為因應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納入課綱規劃之必修課程,教育部國教署規畫本計畫,交由台南大學執行,辦理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課程,以滿足111學年度起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師資需求。
2021年高級中學台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第一梯次高雄場)
110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閩客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認證計畫
2021年第一梯次高雄場,於高雄市左營區福山國中)
高中台語支援人員研習名額90人
內含---台語組正取54人,增額錄取9人, 客語組正取25人,增額錄取2人)
符合到課時數標準可參加筆試人數-88人
內含--台語組61人,客語組27人
通過筆試人數
台語組--18人,客語組8人
通過筆試後需要教學演示及格才達及格標準,未及格者有一次補考機會
最終及格人數
台語組--15人,客語組8人
《國家語言發展法》第9條第2項規定:「中央教育主管機關應於國民基本教育各階段,將國家語言列為部定課程。學校教育得使用各國家語言為之。」,該法條依法將於2022年8月1日起生效。因此台語列入高中及國中小必修課程,預定111學年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