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評出版品《趣.書中田~阿美族馬蘭部落音樂劇》
族人耕作的勞動的這片土地,乘載著大量的族群傳統知識,而這一塊塊的田地有如一本本的無字之書,族人透過勞動,以口傳方式閱讀與歌唱著這本書。~高婌娟
原住民歌舞從傳統的演出空間進到了現代的劇場,可以推至1993年國家劇院的鄒族舞樂的製作;到了1995年台灣百年音樂『天籟之聲:原住民歌謠』系列音樂會中邀請各種族群的原住民族參與,劇場型態展演甫開始被原住民族認識,因此出現了透過文化再製的概念,以及傳統如何融入大社會環境,又如何獲取商業和政經等相關資源等議題,此時原住民的歌舞正式進入了舞台化的進程。
1998年,《Tsou。伊底帕斯》於台北國家戲劇院演出,帶來了極大的影響力。一方面,節目透過挪用鄒族傳統戰祭儀式歌謠與儀式,共同創造出屬於鄒文化的伊底帕斯人物,是由原住民族與漢人共同將傳統藝術推向了現代劇場的首例。另一方面這場展演是鄒人與漢人共同進行的文化再製與新創作嘗試,因此賦予在復振或保存傳統文化之外,另一層次的美學意義:在傳統表演藝術純粹「藝術性」探索個人意志或命運的終極目標之外,原住民傳統舞樂帶來了對人類本性的思索與人類生存之「群體目標」。
本劇為2017年10月27日於台灣戲曲中心演出,是由杵音文化藝術團與臺灣音樂館的共同合作,將族人在耕作勞動時的口傳音樂,改寫創作為一齣具四幕戲的音樂劇場。全劇除了著重在佈景上展示阿美的「土地場域」,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對於馬蘭阿美音樂的再現。劇中的敘事模式以歷時性描述為主,如同說書人說著古老的故事,從楔子中馬蘭阿美的老錄音和老照片回顧,就帶領觀者進入一種象徵古老傳統的氛圍中。第一幕阿美族農耕後的豐收祭,以聲詞為主的歌謠呈現圍圈繞行唱跳的祭祖歌舞,代表祖靈保佑與傳承的文化。第二幕出現日據時代的佈景,並開始出現實詞歌曲,整體凸顯族人被奴役的歷史記憶。第三幕則進到二戰後,原住民生活回到傳統農耕但科技取代了多數人力,因此人際關係不復從前;最後第四幕則由長輩給予後輩的勸勉,期待傳統文化生生不息,精神長存。
以阿美馬蘭歌謠述說阿美族近代史,除了達到「紀實」的目標之外,舞台表現有幾個不可忽視的特色:
一,全劇幾乎都以素人表演者為主,且在吟唱歌謠時,為了戲劇性而編排了隊形、肢體動作、台步,以及燈光和道具等,然而表演者不自然的動作,代表這些族人並不熟悉劇場與舞台。
二,歌謠形式和歌唱方式皆有編曲與編排的痕跡,例如在歌謠之間由小提琴間奏或更換領唱等變化性做法,但均沒有影響歌謠全曲結構。
三,傳統祭典的儀式部分被搬上舞台,再現傳統祭儀的精神與形式,但侷限於場地的大小而肢體有受限之感。
四,除了無伴奏的歌謠吟唱之外,尚有簡單的對白作為歌謠之間的串接,但都以阿美語進行。
五,戲劇張力都在歌謠與歌謠之間發生,包括個人反思式的獨白,人際之間的肢體動作,以及簡短的小提琴獨奏等。
六,全劇稍微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投影幕並沒有真的和劇情結構緊密的結合,有時有出現讓人不明究理的照片,而有些時候則全面空白沒有影像,使人難以捉模影像到底在述說的內容,最後僅能將他當成一種美感以及歷史影響的展現。
在精緻舞台上,創作者將原住民本應以大地共舞的舞樂,搬到了一個觀者無法直接參與的舞台上,因此觀者能接收到的創作者或阿美族歌謠「真實」的精神,是有待商榷的。事實上,原住民真實的舞樂包含了舞蹈、歌曲、聲詞的吟誦、對唱與答唱的互動、原住民社群間的階級關係、傳承與傳統、男女交合的意象、以及對祖靈或大地的尊重,與信仰的敬虔。另一方面,原始祭場並沒有所謂的觀者,在場的所有人都應參與在祭典儀式中,唯有主動性的參與,才能經歷這一場信仰的洗禮。嚴格說起來,原住民舞樂不是藝術,而是信仰與構通。因此將這些傳統歌謠搬入劇場中,彷彿如神聖內域涉入世俗外域的移動,祭場中原本不分觀者與表演者的型態,成了具有明顯界限的角色;唯獨不變的是,無論表演者或觀眾,都是被動接收者:在祭場土地上,所有人均被動地接收神靈的啟示,而在劇場舞台上,則是所有人皆被動式的接收藝術與美的話語。
節目進行到最後一幕,就展現了這種被動性。當阿美族人吟唱第四幕第二曲的《歡樂歌舞》時,所流露出自然且樂天知命的氣息,影響著觀者產生一股衝動想從觀眾席加入舞台上,加入歡樂舞蹈的行列;此時緊接著《夫妻對唱》一曲,此時表演者從舞台前方進入到觀眾席的走道,滿足了觀者的渴望,也使得舞台和觀眾之間的界線消失了,也使整個廳堂都加入了歡慶儀式的行列中,而觀眾也自然地拍起舞台加入表演中。這說明當傳統儀式空間進到劇場舞台的歌舞活動,仍然有其藝術性。因每一次表演活動應都當下,透過在空間與時間與流動中,觀者與演者(儀式參與者)的互動中,產生了藝術(神靈)自發且主動的「說話」和「揭露」,使觀者演者均接收到無以言喻的訊息。最後,因為這種啟示性,而使得一場表演藝術之後,觀者與演出者都彷彿經過了一場儀式的洗禮,進而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