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往來、親朋好友之間難免金錢借貸,借據該怎麼寫才合法、有效?哪些地雷務必注意才不會讓對方反臉不認帳,紅筆重點本文一次告訴您!
什麼是借據?
借據在法律上稱為「消費借貸」。要成立有效的消費借貸法律關係,須具備以下兩個要件,缺一不可:
- 雙方要有「借款約定」:
借據之目的就是一紙「這筆錢是我借你的,你同意依約定的條件與期限內,歸還我這筆錢」的書面證明。換言之,用來證明雙方有借款約定。
- 金錢交付:
消費借貸在法律上屬「要物契約」,講白話,雙方約定借錢給對方後,必須已經交付現金或匯款給對方,消費借貸才成立。
合法借據怎麼寫?
要點一:債權人與債務人資訊別填錯。
- 同名同姓的人很多,務必填寫身分證號。
- 建議一併填寫聯絡地址與電話,以免將來找不到人。
- 先小人後君子,有些借款人會故意填錯名字或身分證號,將來賴帳不是他借的,因此建議當場核對身份證件。
要點二:借款金額、借款日期與還款期限寫清楚。
- 借款金額清楚填寫:
若是「手寫」借據,常因字跡潦草,例如數字0和數字6,數字7或數字9,寫得不清楚,易引發爭議,故建議用「國字」填寫借款金額。
國字寫法「壹、貳、參、肆、伍、陸、柒、捌、玖、拾」。
- 若是交付現金,務必記載「金額當場收訖無誤」或請借款人在借據上手寫簽收。
要點三:利息條件或還款方式勿遺漏:
約定分期還款或給付利息,要分幾期、每期還款的金額、利息計算條件等,都要寫清楚。
要點四:借據壹式貳份,雙方各保留一份。
錢已經借了,但是沒寫借據怎麼辦?
若可以補寫借據,建議補寫一張,法律保障比較完善。若無法補寫,將來對方真的賴帳,你還是可以提告,只是我方就得證明雙方有「借款約定」與「金錢交付」之事實:
- 金錢交付,用匯款紀錄或收據來證明,問題較小。
- 借款約定因為沒有簽借據,就比較棘手,可朝兩方向著手:
- 請「證人」作證:
例如,有參與這次借錢經過的第三人,有幫忙匯款,或者有看到我方交錢給對方,對方也承諾會還錢等等,就可請他出來作證。
- 提出雙方往來通訊的證明:
例如「先借我20萬週轉」、「收到匯款的錢了謝謝,兩個月後還你」之類的通訊內容,也是很好的證明。
溫馨提醒:
台灣人重情義,往往覺得簽借據好像不通人情。只是,基於律師立場,把借據寫清楚,將來發生爭議,有憑有據,你不賴帳,我也不會超收利息,大家照約定走,比較不會撕破臉,才是保障權益且兼顧情誼的務實作法。
柯俊吉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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