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件純屬虛構,為多重個案綜合而成,若與事實雷同,純屬巧合。
走投無路的我,只好漫無目的在中正路上梭巡徘徊著,二備的學長在我身旁,已是百無聊賴了,不斷地叫我放棄、返回派出所,我硬是不理他,仍是努力地回憶這路段上有無越南籍的當事人。一邊還是努力播打報案電話,儘管該電話號碼總是進入語音信箱。
而後不知怎的,我靈光一閃,看向眼前已經休息的麵攤,想起巡邏時偶然經過這攤位時,曾聽到過老闆娘的吆喝聲,我趕忙拉出攤位旁的菜單,將訂購電話與報案人電話對照,賓果!我找到了,於是我按下門鈴,對著房內大聲喊叫:「開門!我是警察。」喊了許久,內裡絲毫不動,我又喊道:「再不出來,為了報案人安全,我要破門了喔!」(說歸說,我也不敢真的破門...)
學長敢忙拉著我,說道:「沒票我們不能進去。」(票:拘票)
「我又沒有要抓誰,有人在裡面可能有危險,我們可以即時強制」
「你又沒有辦法證明有人有危險。」
「報案人電話鈴一聲就進入信箱,如果裡面有人開門,答應讓我們進去,我們只要看到報案人安全就可以了,不然報案人死了,我們怎麼負責?」
學長看我一眼,搖了搖頭,決定站遠點作壁上觀。
過了不知多久,內裡走出兩三位男子,均是外籍人士,低著頭來替我開門,我看向他倆,他倆則對我向內間比了一比,我瞇著眼再看向他們,他們敢忙搖手示意跟自己無關,就低頭出門了,我走向他們示意的方向,果然看見老闆娘的丈夫在一樓小間裡喝得爛醉,我問道:「你老婆呢?」
「在睡覺了」
「她剛剛有報案,我要看到她人,你叫她出來」
可能見我一人獨來,而我又是個女警,他直接將酒瓶摔在地上,說道:「我說在睡覺了」
「我說我要看到她,你把她叫醒。」我堅持,並隨時低頭確認秘錄器還開著。(畢業前全班團購買這台秘錄器,一台4000元,儘管不怕摔、不怕水,但錄影時間真的不夠長)
「我說她在睡了,不要以爲你是警察,我就怕你。」說完就把酒瓶踢到我面前。
「你是在對我說嗎?」我張口回應他,儘管是其他人開門讓我進來的,但我不確定我進入室內的合法性,尋思著剛剛應該是已經拍到裡面的人開門讓我進門.....
儘管眼前男子不斷叫囂,但我也不能因為怕惹事而不處理,雖然同班學長很機車,但他說的也沒錯,我沒有票、沒有證據(報案人確實有生命危險的證據),無法入內找尋報案人,但如果這男子傷害我的意圖更明確,我就可以直接將這男子以刑法第305條、第135條現行犯進行逮捕,雖然外頭學長並不靠譜,也不想幫忙,但幫忙逮捕應該不算難事,若將他這危險源帶離報案人身邊,就已經成功一半了,等回到派出所,人多勢眾,派出所內巡佐擅長談判協商,總可以讓他說實話。
我一邊評估著這男子的身形,一邊想著外頭的學長可能太過瘦弱,大概也無法協同我壓制,而且他的協助意願不高,我現在若激這男子非得這時候動手,我自己一人可能也無法制服他,正左右為難之際...
『107(我們這巡邏網的代號),100呼叫(派出所值班台的代號)』
聽見無線電在呼喊我,才發現我對前方的危險太過專注,這才想起,其實警察本不需獨自面對可能武力懸殊的僵局...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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