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1/16閱讀時間約 10 分鐘

遠方有人在呼喚

    遠方有人在呼喚,是在呼喚我嗎?
    遠方有人在呼喚,是在呼喚我嗎?
    「碧野朱橋當日事人不見水空流。」
    當我返回彰化故鄉,哥哥開車溫馨接送,經北斗往溪州的省道公路,過了北斗橋, 一片無垠的綠野平疇奔赴眼前,這兩句詩即閃現我心。
    此處正是我第一次約會的地點。
    隔著遙遠的歲月,我看見自己穿藍色運動長褲配已起毛球的黑色毛衣,坐在小凳子上,邊拔雞﹑鴨﹑鵝毛,邊盯著手錶上秒針飛快地追逐﹑超越分針,深怕錯過他信中約定的時間 ,又很遲疑,很不想出門赴約。
    那年我高一寒假,正準備過農曆新年。
    我跟著媽媽一起蒸年糕,包包仔粿,蒸蘿蔔糕 ,除夕前一天殺雞宰鴨鵝。 媽媽把牠們割喉放血, 放進煮沸的湯鍋燙了之後, 放在大鋁盆內, 要我幫忙拔毛。我喜歡鮮嫩的雞肉﹑富咬勁的鮮甜鵝肉,但我不敢殺牠們,甚至不敢看牠們慘死的情狀。
    腦中浮現許多往事。當我的手忙於拔毛時。
    初次相見
    那是小學四年級,他和其他兩位同學一起轉來。 其他兩位是姓林的姐弟,身材比我們高大許多, 想必年紀也是。姊姊安靜內向, 弟弟笑瞇瞇地看起來有點調皮。他高挑清瘦, 清秀斯文。不知他們來自何處? 因他們不住我班學生所來的舊眉村。
    林姊姊不太說話,如果有人敢欺負姊姊, 弟弟必要為姊姊出氣。他平和用功 ,與人無多紛爭。 我想我對他印象甚好。我大概會告訴他們一些班上情況,幫助他們早早融入新班級,因我生來「雞婆」與愛現。我們應有正常的互動,如一起跑步﹑打球,一起打掃教室。手長腳長的他擅長運動,我則每學期拿到獎狀與獎品,獎品通常是練習簿,封面上蓋了一 個大大的紅色的「獎」字。
    學校在五六年級實施男女分班。
    我腦筋似乎開竅了,能在學習中發現成就感與樂趣。完全沒有注意男生班到底發生甚麼事?或者哪個男生如何?我忘了這世界還有男生存在。只記得有一個男老師以兇惡聞名,常用體罰。走過運動場 ,有時看到男生在那兒做伏地挺身,或吊在單槓上被老師以藤條鞭打。那是令人不快的。
    情竇初開
    到了國中,學校仍男女分班,我的眼睛卻打開了,突然發現這世界存在許多可愛的男生。我欣賞他們的形影, 我覺得他們比女生有趣多了。
    我發現不同男生自有其可愛,有的高大英挺, 豪爽不拘;有的纖細修長,溫文儒雅;有的短小精悍,活潑有趣。有擅長打球, 有跑得飛快。 有的你光看他就想笑, 他一開口一揮手更不得了,你捧腹笑得無法收拾,又覺得自己真沒禮貌, 這念頭又使你更無法忍住。
    走在校園或騎車返家途中,遇見三五男生,他們會說彼此打趣說﹕「看啦!她在對你微笑了。趕快去跟她說話。」他們鼓勵隔著稻田對面鄰居的男生來向我表示甚麼。
    我放學回家,隔著大片稻田痴痴地眺望對面的人兒。 看他在院子打掃整理 ,或走動或靜靜地眺望我這一方。我以為如此。
    日落時分,我在家門前小河堤岸散步, 對著無限美好的夕陽或滿天由絢爛歸於虛無的晚霞吟誦詩詞,不想離去,也希望對面的人兒依然在哪兒。
    那時我也對流行歌曲燃起興趣,我喜歡「我要對你說」,常獨自哼唱,它很能傳達少女的心﹕渴望被了解﹑被愛,擔心夢幻的青春轉眼消逝,愛情卻縹緲難尋。
    有誰能夠瞭解我,誰能瞭解我,只有那春風知道我,知道我寂寞。 愛的樹、情的花,那一天才結果,遠方有人在呼喚,不是呼喚我呀呼喚我。
    我要有人來愛我,有人來愛我,夢幻的青春怕錯過,我要對你說。 愛的樹、情的花,那一天才結果,遠方有人在呼喚,不是呼喚我呀呼喚我。
    男生也在國中時,動了思慕異性之情吧。
    堂姊女兒秀琴也是我的國中同學 ,堂姊夫是手藝高明的總鋪師。 童年時,若有大拜拜,我必到他家長住,大打牙祭。秀琴鄰居男孩與我們同屆。我們自小就常常看見彼此吧。到國中時, 他屢次要秀琴傳送情書給我。
    籃球情人
    國中開始學習籃球與排球,體育老師至少要考三步上籃與籃下三秒;排球則測驗墊球﹑托球與發球。也有班際籃﹑排球比賽。課後我們常練習打球,更喜愛觀看各種球類比賽。我的三步上籃動作極不自然,總要停下來上籃,因為我太晚學習籃球了,所以我特別欣賞姿態美妙﹑準度又高的人。
    籃球比賽時,身材高挑﹑容貌清俊的他自是球場上最亮眼的明星。運球躍起,手一勾輕輕上籃,既精準,姿勢又漂亮;或運球衝刺,轉身跳投四分球,身手矯捷,且是空心球。我的目光追隨他的移動,或者不自主地大聲鼓掌,給予喝采。
    兩人偶而在校園相見時,我們自然地給彼此溫暖的微笑。我們是小學老同學,怎能裝作不認識呢?
    當時大多數台灣人家仍然貧窮,而工商業正在起飛,工廠急需大量人才,因而技職學校流行建教合作。公司提供職校學生經費補助與實習機會,學生畢業即能就業,這對家境艱困的學生頗有吸引力。因此,國中畢業後,他去念建教合作的高工,我選擇普通高中彰化女中。從此我們走向不易會合的人生。我們卻不知。
    國中畢業後,我們開始以書信往來。也許是我主動。好管閒事的我害怕單純良善的他離鄉在外求學變壞了。
    他給我的信總是洋洋灑灑好幾頁,字體工整漂亮,讀起來賞心悅目。在我單純的高中生活,那是一抹令人期待浪漫美麗的色彩。
    然後,就在高一寒假,他約我見面。
    第一次約會
    我在那兒掙扎猶豫。
    我該不該去呢?我用力地拔毛,雞和鵝的毛,容易拔乾淨,交給媽媽去做後續處理;最可怕的是鴨子,無盡的細毛藏生在皮下,永遠拔不完似的,跟我混亂的心思一樣。我覺得不去似乎不禮貌,也對他不好意思,雖然他也沒有給我足夠的時間回信表達意願。去嗎?我感覺自己很緊張,很害怕,我不知道我到底要跟他說甚麼?我們從來沒有好好談過甚麼。還有,見面後要做甚麼?他約我在北斗橋馬路旁。
    在時間即將來不及時,我胡亂地洗一下手,沒更換外出服,沒梳理頭髮,就穿著家居睡衣,一身灰撲撲地,騎著腳踏車衝出家門,一路狂奔,我的心也碰碰跳。
    遠遠地看見他扶著腳踏車笑著等待我。
    他穿著畢挺的外出衣服,看起來已經像個大人。跟許多少小離家到都市打拚的鄉村男女相似的是衣著嶄新;不同的是他並不過度時髦,沒有染上都市少年的流氣。
    他笑對我說﹕到我家吧!我媽媽已經準備好點心要歡迎你了!
    我卻聽見自己說﹕不,我要回家。這是我自始至終所說的話。
    他在那兒用盡好話勸我。
    我在那兒低頭使勁地搖頭,堅持得近乎執拗。我不想去他家。
    兩人在那兒僵持了好一會兒,他很無奈地說,好吧。於是我頭也不回地離去了。卻感覺有點失落,有點惆悵。
    我無法忘記我的第一次約會。事後想起,總覺自己莫名其妙。真糗,真丟臉。
    高一的我可能只是對他有好感,沒有預備談情說愛,雖然我渴望美好的愛情降臨。矛盾糾葛。
    他可能覺得我不可理喻或他自己操之過急。高一而已,要帶女朋友回家見父母,怎能不嚇死她呢?何況兩人只是筆友呢。
    可能我希望被了解,卻不了解男生,不知該怎麼跟男生相處;渴望別人來愛我,卻緊緊守護著自己的心,不敢接受別人的愛,也不敢去愛人,不敢輕易踏入愛情的漩渦。
    那可能是少年男女的本質。
    可能是自從國小五年級到高中,都男女分班或分校,我們沒有機會與異性相處,不了解異性,不知該如何互動。
    愛情像茫茫大海,我不斷的遙望它,對它寄託著深深的渴望;來到海邊,我卻不敢把腳探入海水之中。
    我們持續當筆友。
    再度來訪
    大學一年級時,他到學校來看我。
    只是,看到他的模樣,我覺得非常彆扭,非常怪異。我對他很疏冷吧。
    我不知確切原因。也許因為他早已進入社會,而我還是學生,他的穿著打扮與言談舉止跟我接觸的男生大不同。
    雖然認識那麼多年,我們一直沒有真切的相處,突然相見,我感覺突兀。書信往來的內涵與真實世界差異太大。
    再次的重逢,竟使我們結束了四年多的書信往來。
    他感知已不能繼續走下去了。我也以為這就是句點了。
    遠方的呼喚
    大學時,認識後校門外雜貨店一家人,就當起他們女兒文怡的義務家教。到台北唸研究所時,他們也搬到永和,於是幾乎周末都到永和去教文怡。
    一天,下了公車,我走在那一條不斷重複行走的路,忽然聽到遠方有人在呼喚我。我尋找聲音的來源,令我震驚無比地眼前居然是他。他正從自家水電行走出來,高興地笑著招呼我,邀我進去坐坐。
    沒想到此時此地會再遇見他,我應當目瞪口呆,愣在當下吧。
    一別四年了,他依然是籃球健將的身材,言談舉止更成熟大方,儼然是個能承擔有自信的大人了。
    我大叫道,哇!好久不見!你看起來很好啊!
    我說明自己正趕往學生家,等授完課後一定再來叨擾。
    我也不再像高一時那樣彆扭﹑大一時那麼古怪。時間也催促我長大了。
    當我走回來時,他已在店門前久候。他的眼神可能一直在搜索來往的路人吧。
    我們就在他的店內聚聚,他為我泡茶,讓我坐在他的對面,隔著我們的只是一張桌子。
    我告訴他,我北上繼續學業,住在離校不遠的青田街,那是和平長老會的宿舍。與不同學校的女孩住在一起,有台科大﹑台師大﹑台北護專,還有一位北一女的。我正在嘗試與台北的擁擠喧嘩和解。幸好台大離宿舍不遠,每天上午我去台大操場慢跑,稍微紓解我對寬闊天地的渴望。你知道中央大學是很遼闊的,還有我們都來自可以頂天立地的鄉村。
    他說,高工時代他就在工廠工作,學會修理各種電器。經過一番努力,技術與經濟都有了基礎,於是他開了這家電器行,販賣冰箱﹑冷氣﹑電視等,也做維護與修理。
    我說,我可能畢業後去教書或繼續念書吧。
    他笑著看我說,小時候我認為你應該會去當市議員或立法委員呢。
    我很訝異說,你認為我小時就伶牙俐齒,無理也不饒人嗎?你看錯了啊!我不是那種人!還有你沒聽說政治場上的黑暗險惡嗎?那怎是純樸的鄉下孩子玩得起的?
    他解釋道,我認為你腦筋清楚,富正義感,有同情心。你很適合。
    我說,謝謝啦。希望你沒看錯人。
    這是我們僅有的一次正常的對話。直爽而愉快。
    此後,我不再走那條路。
    我以為我們大概再也不會重逢了。當時他未娶我也未嫁,但我們的人生像兩條分叉線,早已有各自的方向。
    最後的重逢
    只是,不久他居然打電話給我,說要來宿舍看我,要把非常重要的東西還給我。
    甚麼東西?我有留下甚麼在你那兒?
    你馬上就會知道。他賣關子。
    把他請進客廳,不待坐下,他就從自己的背包中拿出一個女性紅色皮夾給我。
    啊!那不是我前幾天被扒走的錢包嗎?怎麼會跑到你兒?我急切地說。
    幾天前,我返回故鄉,父母給我許多現金,供我購買一學期的書籍與一個月的生活費。可恨的就在我搭15號公車回宿舍時,思索某些事失神的剎那,扒手偷走我的錢包,我卻渾然不覺。等我下車前搜尋車票,赫然發現我的背包被割破了,錢包不見了。若不是一位乘客好心給我車票費,我還下不了車呢。
    扒手偷了我所有金錢,以至於多日來我只得以稀飯配豆腐乳度日,還自嘲好比苦學的范仲淹呢。
    他解釋道,有人打電話給我,要我去認領,我趕緊給你送來,我想你一定急死了。扒手把現鈔掏光之後,就把皮夾扔在公共廁所。你的皮夾有我的名片,所以……。
    那遙遠的呼喚成了及時的關懷。
    我緊握他的手謝謝他,心似乎細雨紛紛了。
    遠方有人在呼喚,是在呼喚我。那曾經是我渴望的。我一直未能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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