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30|閱讀時間 ‧ 約 3 分鐘

輸歐企業注意:新增這三個歐洲國家也需進行SCIP通報

10月25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宣佈,《廢棄物框架指令》(WFD指令, Directive 2008/98/EC)修正案將擴展至歐洲經濟區(EEA, European Economic Area),並於11月7日正式實施。
即現在流通於冰島、列支敦士登和挪威市場的含有SVHCs超過0.1%(w/w)的物品也需要按照法規進行SCIP通報。
具體什麼是SCIP通報?哪些類型產品又可能需要進行通報呢?我們接著往下看:

什麼是SCIP通報?
SCIP通報,全稱為Substances of Concern In articles as such or in complex objects (Products),即物品本身或複雜物品中的關注物質。
根據歐盟《廢棄物框架指令》(WFD指令, Directive 2008/98/EC):從2021年1月5日起,所有在歐盟境內流通的物品,如果其所含高關注物質(SVHCs, 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超過0.1%(w/w),則需要向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提交通報,我們將這一要求稱為SCIP通報。
ECHA將對企業提交的通報資訊進行收集整理,建立SCIP資料庫。當前,SCIP資料庫已有890多萬份來自歐盟8600多家公司的通報文件。

哪些類型產品可能需要通報?
目前,SCIP資料庫通報中最常見的產品主要有測量儀器及其部件、車輛及其部件、橡膠製品、紡織品、傢俱等。
企業或消費者可以通過搜索物品名稱或識別字、物品類別、材料/混合物類型、高關注物質以及收錄原因在SCIP資料庫中獲取資訊。
更多資訊可以訪問:
官方通知連結:https://echa.europa.eu/-/eea-countries-can-soon-notify-to-scip-database
SCIP資料庫:https://echa.europa.eu/scip
SCIP通報工具:https://echa.europa.eu/tools
瑞歐提醒相關企業
若您有化工相關產品(如:傢俱、橡膠、紡織品等)輸入歐洲市場,那麼在首次進入時就需完成SCIP通報,同時注意非歐盟成員國:如冰島、列支敦士登和挪威,現也需要滿足相應的合規要求。企業當下應及時對輸歐產品進行篩查,完成相關通報義務,才能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貿易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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