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徐熙媛)身為知名女星,從結婚、生小孩、離婚一路都備受注目。自從2021年11月與前夫汪小菲離婚後,兩人鬧得轟轟烈烈不可開交,尤其是張蘭這個前婆婆更是事件的焦點啊,後來又爆出大S開戰汪小菲,指控男方自2022年3月起未再履行離婚協議,也沒有支付生活費用,至今已積欠超過500萬元,而且據報導指出大S不滿汪小菲拒付離婚協議約定的500萬元,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並由北院核發扣押命令[1]。
從大S的例子可以知道,很多人才剛剛經歷一場離婚大戰,殊不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好不容易從離婚這個泥濘脫身,卻又陷入離婚後有關財產或是子女的扶養費或是會面交往的深淵中,尤其像是小孩還在未成年的時候,如果因為過年過節的時候,如果有一方沒有遵守原本約定的讓小孩到誰家過年的情況,小孩也會很傷心跟失望,遇到這樣的情況實在令人想重新振作起來都很難。
正所謂離婚協議定的好,日後沒煩惱,或至少當煩惱出現時,還因為離婚協議定的好,而可以透過法院的強制力進行介入。
離婚協議如何擬訂?
關於財產分配的部分:
有關財產的分配計算,如果可以建議還是向專業的律師進行諮詢,以免有漏算或是錯算的情形。
關於未成年子女的會面交往:
會針對小孩的「平時」、「寒暑假」、「過年」等等時間約定小孩要在誰的住所,由誰來進行照顧,可以約定的內容舉例如下:
- 男方於未成年子女年滿16歲前享有與未成年子女之會面交往權,未成年子女滿16歲後尊重其本身之意願,由其自行決定和探視方會面交往之時間
- 探視方得於每月第一、三週之星期六上午___時至星期日下午____時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