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2|閱讀時間 ‧ 約 9 分鐘

省力又安全的照顧原則:No-lift policy

歸功於健保,台灣的醫療非常普及,人們可以輕易地享有醫療介入照顧,但對於醫療相關的知識卻相對匱乏,流傳於坊間的各式謠言或民俗療法倒是大為盛行,更不要說國外已經推行的新趨勢新觀念,國內往往延遲許久才意識到。
No-lift policy(零抬舉政策),據說在1993年的英國便開始禁止護理人員徒手搬運病患,而後一些先進國家也陸續跟進,制定一套在搬運、翻身、移動患者時,符合人體工學的照護SOP,由此可見,這政策和原則已經實行將近30年,反觀台灣,隨處可見看護或家屬拉著患者的臂膀,又或是從腋下硬生生將患者拉起,這樣的照護方式,可能會造成患者病痛加劇,同時造成照顧者的腰痛拉傷等問題;並且抬起的動作會讓照顧者與被照顧者的身體重心都提高,人的穩定性不足時,更會有跌倒的風險。

因此,掌握零抬舉的觀念就至關重要。

原則一:個案功能最大發揮原則 (最重要最優先)

跟任何訓練一樣,照護只是輔助個案的行為能力,我們應該鼓勵個案盡可能的自主活動,維持其獨立性為最優先原則,過多的幫助會造成個案能力退步。
舉例來說:要將個案從輪椅轉移至坐到床上,若個案的下肢有能力協助支撐,甚至稍微站起來,在轉移的過程中就要鼓勵個案出力及協助支撐,而不是判斷個案站不穩,就完全用扛的移上床;當然不同個案有不同情況,有些個案在出力時會誘發不正常張力,導致軀幹僵直影響轉移位,那可能就不適合叫個案出力,正確執行功能才是獨立活動的判斷標準,若照顧者不確定執行方式,可詢問治療師。

原則二:以水平移動取代垂直移動

如同“零抬舉”這個詞,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不要出現抬升的動作,目標為成功將個案從A平面轉移至B平面。
因此很自然的就有兩個條件:兩平面盡量不要有高低差,尤其不可以是低平面至高平面,而高平面至低平面若差距過大,在轉移位上也可能會有傾倒的風險;再來就是轉移路徑中間不能有障礙物,擋住就必須跨過,跨過就必須抬起,那就違反原則了。

原則三:以機械取代人力抬舉

總有無法達成原則二的情況,此時目標盡量透過機器或工具去取代人力執行。
這個原則很多時候在台灣環境下不容易執行;這裡一般指使用移位機去進行轉移位,但移位機體積較大,一般家庭環境有些不方便使用,且價格較高,並且需要較多操作步驟,很多照顧者為了節省時間,反而更常使用人力轉移。但撇除大型機器不談,善用適當轉移位輔具,仍然可以很好的協助照顧者,像是:移位腰帶、土豆板、移位滑墊等。
該內文針對零抬舉有詳盡的介紹,並且有介紹不同的轉移位方式,還包含使用機器轉移位的方法。楊忠一老師在輔具的使用及推廣極具熱情,在照護上遇到的困擾,也許在老師的文章裡能找到你需要的解方。

你以為要總結了嗎?
並沒有!
以上介紹的零抬舉政策主要提到轉移位方面的照顧,這方面的資訊包含上述提供的連結,網路上其實有相當多的資料,好的治療師也會指導如何安全的轉移位。
接下來要提到的,是建立在零抬舉政策的觀念,一些照顧上常常忘了要去重視的地方。零抬舉的目的就是要降低照顧者的受傷風險,同時也保護被照顧者,在醫療院所很常看到照顧者帶個案去復健,結果自己在旁邊電療,很多時候都是使用蠻力照顧患者導致。

錯誤一:從患者腋下施力

很多人在抱老人家、中風患者、受傷個案等,都跟抱小孩一樣,自然地把個案雙臂抬起,然後從腋下將個案抬起,無論是從床上拉起、輪椅上起身,或當個案在輪椅上滑坐時,也都是透過這種方式去調整姿勢;但個案並非小朋友,老人家及中風患者肩關節在這種施力方式下,容易導致脫位,且許多個案的肩胛骨及肩關節穩定性不足,蠻力拉扯容易造成傷害;而照顧者更多是透過腰去撐,上臂硬扛,椎間盤突出及肌肉拉傷的往往不在少數。

正確方式:水平移動及善用輔具
首先,以任何情況下的起身姿勢來討論,首要避免將個案全身抬起、上臂及肩關節抬起,因此照顧者的重心應該低於個案,透過蹲下及適度的彎身讓重心壓低,接著才讓個案的身體前傾,像扛米帶一樣,讓個案重量可以依賴照顧者,最後盡可能在水平的狀態下轉移。
再者,若是個案從輪椅上滑坐,能傾倒的輪椅,可以透過傾倒的方式,讓個案用重力的方式直接復位;若是不能傾倒的輪椅,先用膝蓋頂住個案的膝蓋,再讓個案上半身前傾,此時重心會往前移,便可以很輕鬆的用膝蓋讓個案往後坐。

錯誤二:攙扶虛弱處

攙扶本身就是個錯誤行為,牽著手、拉著手臂,對於實質保護能力並不大,當個案跌倒時,用蠻力拉住的只有那隻攙扶的手,其他都是個案的關節硬扯住的,所以在緊急狀況時,個案的肩關節非常容易受傷,特別又是虛弱處,患側的關節穩定性及力量更差,對於組織的保護力較差,更容易受傷。

正確方式:功能最大發揮且靠近個案重心
這部分還是很多人做對的,最常見的就是拉住褲頭、皮帶,更好一點就是握住轉位帶,讓扶持的手靠近個案身體的重心,但只做最輕度的扶持,若個案能自己保持平衡、維持站立、自行行走,則要盡可能減少扶持的力度,過多的力量反而會干擾個案自行維持平衡的能力。

錯誤三:緊貼個案

過度擔心及緊張,深怕個案的種種萬一,而太過靠近個案,緊抓緊貼並不是正確的保護方式,限制個案的活動範圍,不僅是影響到個案自行調整的能力,也會讓個案常常抓不到穩定的感覺而感到不安。

正確方式:功能發揮最大,警覺範圍內保護優先
正確的了解個案容易重心不穩的方向,易於傾倒的位置,照顧者就盡可能維持在該位置做提前預防,讓個案保有可以自我活動的空間,並鼓勵其維持獨立性,然後照顧者應在自己能反應的過來的範圍內,以保護個案為優先,也不是為了給個案自主空間就保持相當遠的距離,反應不及時,後果仍然不堪設想。
以行車做舉例,了解自己煞車的滑行距離、周邊的車速、突發狀況時能反應的時間,就可以很好的拿捏跟前車之間的間距,而不是緊貼前車、或是和前車保持過遠的距離。

最後,要提到兩個非常重要的觀念,但在台灣的醫療環境幾乎沒看過正確執行的狀況。

狀況一:當個案快要跌倒
當個案在走路,即將跌倒且無法自行找到平衡站穩時,手握移位腰帶或是褲頭的照顧者,此時應該如何處理?
  1. 將個案整個人抱住
  2. 緊拉腰帶或褲頭往上提
  3. 將個案拉往自己身體靠,使個案慢慢滑坐
根據前面的原則,可以了解到,抱住的做法兩人會一起失去重心,緊拉褲頭或是往上提,違反零抬舉政策,是容易傷到個案及照顧者的方式,當個案體重很重的時候,前兩種方式基本都無法阻止跌倒發生,既然跌倒無法阻止,正確的方式是給予個案緩衝,降低個案因為跌倒產生的損傷。
以下影片解釋的較詳細,但只要掌握原則便能大幅降低受傷風險

狀況二:當個案已跌倒在地時
個案在地上後,優先檢查傷勢,確認是否有撞擊頭部、骨折、疼痛、外傷等,若有適度緩衝,一般情況下應無大礙。此時應採正確步驟協助起身:
1. 協助個案採抱膝坐姿,使個案的膝蓋盡可能靠近身體 2. 照顧者在個案身後以高跪姿或是單腳跪的姿勢做準備,避免過多彎腰 3. 照顧者將雙手穿過個案腋下,兩手扶住個案膝蓋或手臂,用身體穩定個案的上半身 4. 身體穩定後,將個案像球一樣慢慢向前推,此時個案重心會從坐骨移至雙腳,屁股會逐漸離地,而身體重心會落至雙腳正上方 5. 接著便鼓勵個案自己下肢出力,照顧者則提供上半身的穩定並協助個案慢慢站立,盡可能發揮個案最大功能,並且不要在腋下出過多的力往上提拉
文字說明較複雜,附上網路上可找到的指導影片:

真的要總結:
「No lift policy」是一種在照顧病人時避免使用身體力量搬移病人的概念。
實施「No lift policy」可以大幅減少照顧者因搬移病人而導致的工作傷害和身體不適,同時也可以提高病人的安全和舒適度。儘管實施「No lift policy」需要照顧者的專業技能和培訓,以確保搬移的安全和有效,但一般家屬掌握原則後,只要多加熟悉,仍可以大幅改善照顧負擔及減少病人受傷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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