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長文的大弟子
【Comment】
是否背後有人主導總統府的「秋決」,尋常人不知。但年輕真好!
專長國際法的羅智強,論文摘要的第一句話弄混了「國家」與「政府」,其餘可想而知。他也不承認國際法能適用台灣地位的判定上。實際上,太陽底下沒有兩個案例是完全同的。國際法的適用是將許多既有的、經過時間驗證過的原則在個別案例上組合運用,從而判斷曲直。如此而已。
研究生: |
羅智強 |
研究生(外文): |
Lo, Chih-Chiang |
論文名稱: |
中華民國(或台灣)國際法地位爭議之研究 |
指導教授: |
陳長文 |
指導教授(外文): |
Chen,C.V. |
學位類別: |
碩士 |
校院名稱: |
國立政治大學 |
系所名稱: |
法律學系碩士班學士後法學組 |
論文出版年: |
2004 |
畢業學年度: |
93 |
語文別: |
中文 |
論文頁數: |
144 |
中文關鍵詞: |
主權、國家、國際法地位、壹灣地位未定論 |
中華民國是否是一個主權國家?這一點在一九四九年之前並無爭議,但隨著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的建立、「中華民國」政府播遷來臺,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或臺灣) 同時存在為兩個政治實體,形成分治狀態。自一九四九年至一九七○年承認中華民國之國家大體上仍占多數;惟自一九七一年中華民國政府退出聯合國及一九七九年與美國斷交後,與中華民國維持外交關係之國家逐漸減少,截至二○○四年十月止,與中華民國有正式邦交的國家為二十六國。隨著國際情勢丕變,承認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數目大幅減少,於是中華民國究竟在國際法上具有什麼樣的地位,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係如何,遂成為一項爭議問題。
雖然,傳統上對中華民國(或臺灣)在國際法上地位的論述的研究並不缺乏,但筆者在閱讀的過程中,卻發現不同的研究者往往針對同一個歷史事實,會對中華民國(或臺灣)的國際法地位如何,作出截然不同的主張。而且這樣的主張,往往都帶為著一定的意識形態立場,也就是為特定目標(「統」、「獨」或其他的立場)而服務的。
筆者發現部分對中華民國(或臺灣)的國際法地位的研究,是採取先假定再解釋的研究方法,以主張中華民國(或臺灣)是主權獨立國家的研究者為例,若干論者並不以對於中華民國主權獨立的懷疑作為出發點,而是先肯定「中華民國主權獨立」,再探問「中華民國在臺灣的主權獨立如何可能?」接著再兵分二路,一方面正面論證,目前的臺灣如何符合一個國家的條件;另一方面,對於相反見解進行反駁(否證) 。
唯筆者認為,理論上,中華民國(或臺灣)的「國際法地位」若要訴之國際法法理,將之視為法律問題的話,在「有」相關「國際法」規範的前提下,國際法的規範內容為何,應是一個「客觀問題」或有「客觀標準」,依此「客觀標準」將中華民國(或臺灣)現狀套入後藉以判斷中華民國(或臺灣)的「國際法地位」,則亦應會產生一個與「國家認同」此一主觀認知無涉(或至多間接、非主要相涉)的「標準答案」才是,若依其主觀的國家認同想像,作為論述中華民國(或臺灣)「國際法地位」的前提,這樣的「預斷」很可能會對研究造成「限縮」的效果,甚至使研究結論增加不周延的可能性。
倘若「國際法」事實上並未對類似中華民國(或臺灣)現狀處境,有所謂可資周延、精確適用的完整「規範」存在,則如何論述「中華民國(或臺灣)的國際法地位」,即不能用假定「已有完整規範的國際法」作為論述前提,將其所假定的「國際法」,作為認知中華民國(或臺灣)的國際法地位的論據,至多只能說,其所建立的論述,目的在於說服國際社會,採取其見解,以創設新的「國際法」。然而,國際法的創造,是否能僅憑「法理分析」這樣的論述即足為之,筆者認為,這恐怕會是個「(國際)政治問題」成分較重的問題,而不是單純的「法律問題」了。
因此,如何切割意識形態與國際法法理,來討論中華民國(或臺灣)的國際法地位,便成為筆者所關心的問題之一,也是筆者提出這個已有相當多的人研究過的「老問題」的緣故。筆者打算用二種方式來詮釋這個研究問題。一方面:即基本上,筆者並不先假定中華民國(或臺灣)是或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並在方法上先大致歸納不同主張者的說法,然後儘量用「超出於統╱獨」、「兩岸」的角度,純從國際法法理以及邏輯分析的角度,綜合對各方主張進行筆者自己的分析判斷 ;二方面,根據這些「超然的」的分析判斷,仍回到「預設目標式 」的研究方法中,提出一些在面對本研究主題,可以考慮採用的解釋方法與態度,並提出建議。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方法及研究範圍 4
第二章 爭議的內部糾結-國家認同問題…………………… 6
第一節 國家認同-是法律問題,還是政治問題? 6
第二節 「國家認同」的定義 7
第三節 研究國家認同的重要與不重要 10
第四節 民族主義的國家認同 12
第五節 自由主義的國家認同 17
第六節 小結 19
第三章 主權意涵與國家的成立……………………………… 25
第一節 主權國家的意涵 25
第二節 國際法上有關國家的成立 29
第四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張……………………………… 38
第一節 概說 38
第二節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來說的「臺灣問題」 39
第三節 地質學與歷史學的觀點 43
第四節 根據近代歷史事件與國際文件的主張 44
第五節 邏輯上的歸納整理 48
第五章 中華民國(或臺灣)內部具有中國統一傾向者的主張. 49
第一節 概說-統獨傾向的分類 49
第二節 國民政府遷臺後蔣介石先生主政時期(1949-1975)的論述 53
第三節 蔣經國先生主政時期(1972-1988)的論述 57
第四節 李登輝先生主政時期(1988-2000)的論述 62
第六章 中華民國(或臺灣)內部具有臺灣獨立傾向者的主張. 82
第一節 概說 82
第二節 「現狀臺獨說」的主張 83
第三節 「獨立建國說」的主張 103
第七章 不同主張所依據的國際法論理間的辯證…………… 107
第一節 地質學、人種學與政治歷史見解的辯證 107
第二節 對臺灣地位未定論的辯證 108
第三節 「中華民國」對臺灣實施佔領的法律狀態 114
第四節 對「中華民國」變質說的辯證 115
第五節 對「人民自決理論」的辯證 116
第六節 小結-相對化解釋的困境 117
第八章 走出傳統迷思,尋找「國家」新意涵-代結論…… 119
第一節 什麼是新中心 119
第二節 對「國家」意涵的新反思 122
第三節 從兩岸共識出發的解決嘗試 127
參考文獻………………………………………………………… 130
圖表索引
壹、圖
圖2-1國家認同的重要性-民族主義與自由主義傾向者相對間 12
圖2-2民族主義、民族與民族國家的關係 14
圖2-3國家認同、統獨選擇、族群問題、省籍問題的概念區別 15
圖3-1從相對觀與絕對觀,思索構成說與宣示說 36
圖4-1舊三段論的邏輯推理、效果與結論 42
圖4-2新三段論的邏輯推理、效果與結論 43
圖4-3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臺灣主張權利的邏輯構成圖 48
圖5-1統獨光譜表-兩岸的國家組成模式 50
圖5-2統獨態度的五種可能選項 52
圖5-3蔣介石總統時期主張中華民國擁有臺灣主權的邏輯構成圖 56
圖5-4蔣經國總統時期主張中華民國擁有臺灣主權的邏輯構成圖 61
圖5-5李登輝總統從統到獨的外顯主張變化 66
圖5-6兩岸關係勢趨圖-依事件觀察 67
圖5-7中華民國(或臺灣)尋求加入聯合國論述之邏輯架構 76
圖5-8特殊國與國關係論提出前的主張邏輯 80
圖5-9特殊國與國關係論提出後的主張邏輯 81
圖6-1臺灣被特定政治實體收入版圖的歷史情形 86
圖6-2不同時期臺灣主權歸屬的二種觀點 97
圖6-3「現狀臺獨說」主張的邏輯結構 103
圖6-4「獨立建國說」主張的邏輯結構 106
貳、表
表2-1民族主義的國家認同與自由主義的國家認同的區別 20
表3-1不同學者對主權(內部主權)意涵的描述 25
表3-2其他近代學者對主權所下的定義 26
表3-3不同學者對國家的定義 30
表3-4宣示說與構成說何說較為合理的學者意見比較 35
表4-1對兩岸關係定位或臺灣地位的各種主張觀點 38
表4-2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一個中國的各種說法 39
表4-3從近代歷史事實認知與相關條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臺灣地位的主張 44
表5-1對於重要歷史事件,蔣介石先生主政時代的看法 54